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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顺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doc抚顺市重大动物疫病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根据1.3 重大动物疫情分级1.4 适用范围1.5 工作原则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1.1 应急指挥机构1.2 工作机构及职责1.3 专家组1.4 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3疫情监测、预警与报告3. 1监测3.1 预警3.2 疫情报告4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与终止4. 1应急响应的原则4.1 应急响应4.2 其它措施4.3 重大动物疫情的分级响应4.4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5善后处理5.1 后期评估5.2 奖励5.3 责任5.4 灾害补偿5.5 抚恤与补助5.6 恢复生产5.7 社会救助6应急保障6.
2、1 通信与信息保障6.2 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6.3 技术储备与保障6.4 培训与演习6.5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7附则7.1 名词术语解释7.2 预案管理与更新7.3 预案实施时间8附录8.1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8.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报告流程抚顺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操纵与扑灭重大动物疫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固健康进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1.2 编制根据根据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辽宁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实施办法与抚顺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体预案等
3、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重大动物疫情分级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与通常(IV级)四级。1.3.1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I级)(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相邻省份有10个以上县(市)以上发生疫情;或者省内有20个以上县(市)发生或者者10个以上县(市)连片发生疫情;或者在数省内呈多发态势。(2)口蹄疫在14日内,在5个以上省份发生疫情,且疫区连片。(3)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呈多发态势。(4)农业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13.2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级)
4、(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省(区、市)内有2个以上市(地)发生疫情;或者在省内有20个以上疫点或者者5个以上、10个下列县(市)连片发生疫情。(2) 口蹄疫在14日内,在省(区、市)内有2个以上相邻市(地)或者者5个以上县(市)发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20个以上县(市)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4)在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又有发生,或者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或者发生。(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地)。(6)农业部
5、或者省级政府动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重大动物疫情。13.3突发较大动物疫情(In级)(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市(地)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市)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个以o(2) 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市)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3)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市(地)级行政区域内5个以上县(区)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4)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市(地)级行政区域内有5个以上县(市)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高致病性病原性微生
6、物菌种、毒种发生丢失。13.4突发通常动物疫情(IV级)(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疫情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2)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呈暴发流行。为及时有效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市动物卫生监管局应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管局的要求,结合本地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实际情况及应对能力等,对突发较大与通常动物疫情的分级标准进行补充与调整。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造成或者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缺失与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1.5 工作原则1.5.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与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
7、处理工作;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含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与危害程度,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行分级管理。1.5.2 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级人民政府与动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与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与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各级人民政府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操纵与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1.5.3 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8、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重大动物疫情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与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与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按照本预案规定处理,做到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在扑灭疫情工作中,要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群众,及时操纵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动物;加强监测,发现疑似带毒病媒生物与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操纵借施,防止疫情的发生。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应急指挥机构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在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
9、理工作。县级政府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依照职责与本预案的规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2.1.1 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下列简称指挥部)职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市应急委根据市动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议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需要,启动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动监局局长、有关部门与县(含区、市经济开发区,下同)的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执行总指挥,负责对抚顺市突发重大动物疫疫情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重大决策。2.12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市动监局:负责制(修)定
10、应急预案;提出启动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响应;提出全市疫情监测、操纵措施与政策建议;组织专家分析、评估、推断疫情情况;根据疫情情况及时指导各地采取各项应急措施;监督指导各地做好环境消毒与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与管理工作;组织县级有关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培训;提出在防控过程中所需防疫物资的计划;负责防疫物资的验收、储备与调拨工作;督促各县动物卫生主管部门搞好防控物资储备;收集、汇总、报告市内发生疫情信息、防控工作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与各地在防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抚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检查、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出入境人员、动物及其他物品的检疫监管;对出入境检疫检查中发现疫情的处理
11、实施监管。市卫生局:负责制定人感染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间监测;开展医疗救治与公共卫生干预工作;组织专家分析、评估、推断人感染重大动物疫情情况;做好医疗救治的技术与物资准备,组织医疗专业人员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提出防控人间感染重大动物疫情所需药品、防护用品、消毒药品、医疗器械的计划;并负责验收、储备与调拨工作;督促各县卫生系统搞好防控物资储备。市财政局:根据疫情进展需要,及时拨付防控工作经费,保障资金供给;督促县级财政按中央、省与市有关规定要求,积极筹措落实资金,支持本地区做好防疫工作;加强对防疫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负责指挥部审批的应由市级储备
12、供应的防控物资的政府采购及资金结算。督促各县财政系统搞好防控物资的资金拨付与结算。市经委:根据指挥部审批的物资采购计划,组织市内企业生产;同时与省经委保持联系,协调市内无法满足的急需物资。市药监局:负责用于防控人间感染重大动物疫病所需药品与器械的质量监督。市交通局:负责保障交通畅通,负责协调紧急物资运输;严格按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检查公路、水路运输企业承运动物及其产品。市工商局:负责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与行政执法,严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有可能感染疫情的动物及其产品上市交易;与有关部门配合,规范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检查,保护市场稳固。市商业局:负责畜禽定点屠宰厂动物疫情的监管及感染疫病畜禽
13、的无害化处理监控。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出入疫区人员与物资的检查检疫工作,配合动物防疫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强制扑杀与免疫,加强社会治安防范操纵,依法打击借疫情制假、贩假、滋事的违法犯罪活动,防范与打击境内外各类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市外事办:负责国外媒体采访疫情及有关情况的协调安排。市委宣传部:负责提出新闻报道方案,做好采访工作的管理,适时组织新闻公布会,如有外国记者参加,对外口径商市外办后公布。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修改市政府领导同志讲话文稿、上报的综合报告及重要文件;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向省报送有关信息。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与重大动物疫情
14、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治重大动物疫病的工作部署与防控措施的执行;查处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工作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市发改委:负责安排紧急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时的稳固工作,打击借机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市民政局:负责疫区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市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方案,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攻关。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市林业局: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疫病的监测、基础调查与样品采
15、集及储存,组织野生动物活动范围、种群数量普查,组织专家分析与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趋势、预警信息等工作。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城市动物防疫工作。市质监局:负责动物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市广电局、抚顺日报社: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宣传工作。市外经贸局:负责做好对外贸易交涉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做好扑杀、销毁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时环境保护的监督指导工作。武警支队:负责动物强制扑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封锁、人员隔离、疏散、保护社会稳固等工作。抚顺军分区:负责协调驻军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力量,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沈阳铁路局:负责铁路运输中的动物疫情防控工作。保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人员与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与有关样本的运送,确保安全、快速,防止疫情扩散。各县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构成与职责可参照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构成与职责。2.2 工作机构及职责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动物卫生监管局,负责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其要紧职能是: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与报告工作;及时传达指挥部的指令、命令与决定,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