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宝石轮租金等争议案裁决书.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618060 上传时间:2024-03-05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34.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真宝石轮租金等争议案裁决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真宝石轮租金等争议案裁决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真宝石轮租金等争议案裁决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真宝石轮租金等争议案裁决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真宝石轮租金等争议案裁决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真宝石轮租金等争议案裁决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真宝石轮租金等争议案裁决书.docx(1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真宝石”轮租金等争议案裁决书申请人船方根据1995年7月31日与被申请人租方达成的以纽约物产交易所1946年定期租船合同标准格式(下称NYPE1946年标准格式)为基础的租船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于1995年12月3日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裁决租方支付“真宝石”轮船方实际履行租船合同期间的租金及其利息,赔偿船方因租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及其利息,赔偿船方因租方扣船而遭受的损失及其利息,合计828971.35美元,并要求裁决租方承担船方的中国律师代理费、旅差费和本案仲裁费。船方根据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选定吴焕宁女士为仲裁员,并根据仲裁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选

2、定首席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收到船方的仲裁申请和船方完成了仲裁申请手续后,于1996年1月3日向租方发出仲裁通知,并将船方的仲裁申请书连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文件发送租方,要求租方在接到该通知后20天内根据仲裁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选定仲裁员和根据仲裁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同船方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并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45天内提交答辩书。由于租方未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选定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根据仲裁规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代租方选定了高移风先生为仲裁员。由于船、租双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根据仲裁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选定刘书剑先生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本案由上述三名仲裁员组成的

3、仲裁庭审理。由于租方既未选定仲裁员也未选定首席仲裁员,从而延缓了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委员会遂在组庭后于1996年3月20日向船、租双方发出了组庭通知。仲裁委员会于1996年3月25口向船、租双方发出了于1996年5月22在北京开庭的通知。由于船方提出延期开庭,仲裁庭将原定开庭时间改为1996年6月12日后又改为同年6月14日,并由仲裁委员会按仲裁规则的规定通知船、租双方。仲裁庭于1996年6月14日在北京开庭。船方代理人参加了开庭,租方未参加开庭。庭上,仲裁庭就本案事实问题进行了调查、庭后,船方在仲裁庭的期限内于1996年8月10日提交了仲裁请求变更申请书及其有关证明材料,仲裁委员会已将其发送给

4、租方,并要求租方提交答辩意见和证明材料。仲裁委员会发送给租方的通知、文件和材料,均根据仲裁规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委托送达租方。鉴于租方既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答辩,亦未参加开庭,仲裁庭遂根据船方提交的书面申诉意见、证据和开庭时的口头陈述,对本案作出裁决。船方向租方发出的1995年7月31日的NYPE1946年标准格式的修改稿中的有关规定如下:第13行、14行:“船舶所有人同意出租而承租人同意承租船舶,自交船之时起租,租期大约9(玖)个月,由承租人选择增加或减少15(拾伍)天。”第2条:“承租人提供全部燃油、柴油并支付油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港口费用、引航费、代理费、手续费、领事费(与船员有关的领事费

5、除外),及前述费用以外的全部通常费用”。第4条:“承租人使用和承租船舶按每天5900(伍仟玖佰整)美元的费率支付租金,不足一天的按比例计算”。第5条:“租金以美国货币现款提前15天支付未准时、正常地支付租金时船舶所有人有权从承租人使用中撤回船舶,而不影响他们(船舶所有人)对承租人的任何其他索赔”。第18条:“因租船合同项下到期应付的任何款项,船舶所有人对所有货物和所有转租运费享有留置权承租人因提前支付而未赚得的所有款项对船舶享有留置权”。1995年8月2日的“租船合同附加条款”(下称租船合同附加条款)的有关规定如下:第32条:“交船时,船舶应与船存燃料油约计180公吨中燃油、40公吨船用柴油一

6、起交付。还船时,船舶应同与交船时船上实际存有的数量大致相同的燃料油一起还付。交船时,承租人应接收燃料油并应于7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燃料油相应油款和第1期租金。还船时,承租人有权从最后一期全额租金的付款中扣减燃料油的相应油款。交船和还船时的油价均为中燃油每公吨125美元、船用柴油每公吨195美元”。第34条:“仲裁:本租船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准据法:在解决和/或仲裁承租人和船舶所有人之间的任何争议时,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章、规则、条例。”第36条:“船舶所有人交船时货舱应清洁。承租人还

7、船时货舱不清洁,应支付3500(参仟伍佰)美元承租人每30天内应向船舶所有人支付无线电报和引航员/海关关员/理货员/领班的食品供应(不包括带酒精饮料)包干费1200美元,不足30天的按比例计算向引航员/海关关员/理货员/领班提供饮料/香烟/招待,应由承租人支付费用,承租人在收到有关单据后应向船舶所有人付还该笔费用。”一、案情与争议船、租双方于1995年7月1日达成租船合同,船方将“真宝石”轮租给租方,租期为9个月(由租方选择增加或减少15天)。租方租进该轮后,又以航次租船形式将该轮转租。船方提交的书面材料显示,该轮于1995年8月19日0652时在中国山东省日照港交付租方,8月26日在日照岚山

8、港装载水泥。由于租方未按期支付租金,船、租双方于1995年9月1日在中国厦门签订了作为租船合同附约的“协议要点”。该轮于1995年9月8日装毕水泥15892.254公吨/316578袋,9月11日开往中国连云港加油,9月13日驶离该港开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9月29日1727时抵达雅加达。因经多次催促,租方仍拒付租金,船方对263105美元的转租运费行使了留置权,并于10月11日向租方发出撤船通知,宣布自10月11日1630时解除租船合同及其任何有关协议、附约。该轮于10月15日1200时在雅加达开始卸货,10月25日卸货完毕。租方为向航次承租人索赔亏舱费、装港滞期费、卸港船舶滞留损失、卸港代理

9、费、法律费用等项费用,而欲留置船载货物。由于船方在收货人出具了无提单提货保函后将货物放走,租方称其无法行使货物留置权,租方从而向雅加达北区法院申请扣船。该轮于10月25日1200时被扣,在船方提供了133143美元的现金担保后,该轮于12月28日获释,12月29日0230时驶离雅加达,1996年1月10口返抵中国厦门港。1月12日开往上海准备进坞,1月15日抵吴湘锚地,1月18日进崇明岛海华船坞,1月21日出坞开往天津装运煤炭。船方提出,该轮于1995年8月19日0652时在山东省日照港交付租方并同时起租,根据双方达成的租船合同,租方应于交船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支付首期15天的租金和交船时船上存

10、油油款,并应在此后每15天提前支付此后的各期租金,还应每30大支付一次通信费用1200美元及支付应酬费等费用,但租方虽经多次催促仍不支付租金、船上存油油款及上述费用。鉴于该轮已开始装货,为避免损失扩大,在相信租方的履约诚意和不影响船方撤船的前提下,船方于1995年9月1日在厦门与租方授权代表签订了“协议要点”作为租船合同的附件,特别强调了:租方按时付租的责任,租方应指示其转租承租人将到期运费汇付船方冲抵到期租金,租方同意对其迟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按年利率10%计息,船方重申了撤船权及其他约定权利。但是,虽经多次交涉和催促,租方仍然拒付租金和其他约定款项。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船方被迫采取补救措施

11、,于1995年10月11日根据租船合同和“协议要点”宣布撤船,并同转租承租人的托运人联系,对转租运费263105美元行使了留置权。租方无视事实真相和租船合同的规定,非法错误地向对本案没有管辖权的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北区法院申请扣押了该轮,致使该轮自1995年10月25日至12月28日被非法扣押在雅加达港,造成了船方的进一步经济损失。船方认为,船方在租方拒付租金后于1995年10月11日向租方发出撤船通知,宣布于10月11口1630时撤船,因此1995年7月31日达成的租船合同和同年9月1日船、租双方签订的“协议要点”应于1995年10月11日1630时解除。船方进一步认为,租方拒付租金和其他约定款

12、项,构成了违反租船合同和船、租双方签订的“协议要点”,因此应赔偿因租方违反租船合同而造成的船方损失,船方实际履行租船合同期间的租金。租方错误扣船造成的船方损失,并承担船方的中国律师代理费、办案旅差费和本案仲裁费。其具体理由和索赔款项如下。(一)租方违反租船合同造成的损失船方提出,租方未依租船合同的规定支付租金及其他约定款项,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四十条和有关法律规定,船方有权撤船并要求赔偿损失。1 .租船合同约定的款项42248.62美元及其利息3416.22美元(1)雅加达港口费用26744.62美元及其利息2124.92美元船方提出,根据租船合同的规定,租方应支付该轮在雅

13、加达的港口费用。船方为避免损失扩大行使撤船权,而于1995年10月26日代租方垫付了港口费用26744.62美元。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要点”,该笔费用应按年利率10%计算利息,自1995年10月26日至1996年8月10日共计290天的利息为2124.92美元。(2)无线电报通信费2136美元及其利息177.90美元船方提出,根据租船合同的规定,租方每30天应向船方支付通信费1200美元。自该轮于1995年8月19日0652时交船至1995年10月11日1630时撤船,船方实际履行租船合同共计53.40天,无线电报通信费为2136美元。按船、租双方签订的“协议要点”中的约定,该笔费用应按年利率

14、10%计算利息,自撤船日次日1995年10月12日至1996年8月10日共计304天的利息为177.90美元。(3)船上存油损失8868美元及其利息738.60美元船方提出,根据租船合同的规定,船方交船时船上存油量应由租方在还船时补足。该轮于1995年8月19日交船时存燃油250公吨、柴油45.20公吨;1995年10月11日撤船时,船上存燃油225公吨、柴油15%30公吨。船上存燃油损失24.30公吨,存柴油损失29.90公吨,按租船合同规定的油价燃油每公吨125美元。柴油每公吨195美元计算,船方损失油款8868美元。按双方在“协议要点”中约定的年利率10%计算,该笔费用自1995年10月

15、120至1996年8月10日共计304天的利息为738.60美元。(4)清舱费用3500美元及其利息291.51美元船方提出,根据租船合同的规定,租方应于还船时一次性支付清舱费3500美元。按双方在“协议要点”中约定的年利率10%计算,该笔费用自1995年10月12日至1996年8月10日共计304天的利息为291.51美元。(5)船长垫付的应酬费IooO美元及其利息83.29美元船方提出,根据租船合同的规定,租方应根据船方发票支付船方垫付的租方应承担的应酬费IoOo美元。按双方在“协议要点”中约定的年利率10%计算,该笔费用自1995年10月12日至1996年8月10日共计304天的利息为8

16、3.29美元。2 .卸货期间船方的租金损失82600美元及其利息6562.74美元船方提出,如租方正常履行租船合同,船方应获得卸货期间的约定租金。由于租方违反租船合同,为避免损失扩大,船方被迫根据租船合同和“协议要点”自行采取措施撒船卸货,而且在卸货完毕前船方无法转租该轮,租方应承担全部过错责任。按租船合同约定的租金率每天5900美元计算,租方应赔偿自1995年10月12日至10月25日卸货期间共计14天租金损失82600美元。按双方在“协议要点”中约定的年利率10%计算,该笔款项自1995年10月26日至1996年8月10日共计290天的利息为6562.74美元。3 .卸货期间柴油损失7000美元及其利息556.16美元船方提出,租方应承担因其违反租船合同而使船方采取补救措施所支付的柴油损失。根据船长报告并参照租船合同附加条款第29条,该轮每天柴油耗量为2公吨,按雅加达柴油油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