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章程.docx(2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是由从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本会简称中职安健,英文名称为:ChinaOccupationa1SafetyandHea1thAssociation,缩写为CoSHA。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国。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各项方针政策,全面理解“两个确立”的深刻含义、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2、、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和组织广大会员,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推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创新与技术进步,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社会、服务事业、服务大局,助力我国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尽智出力。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自觉加强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第三条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本会的登
3、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党建工作机构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工作机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第四条本会负责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第五条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本会的网址:http:/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为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发展战略制修订提供咨询服务;(二)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领域的理论与应用研究,面向会员、社会提供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技术和综合性咨询服务,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评定制度,对会员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4、进行评估;(三)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领域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和发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的科技书籍和中国安全科学学报等期刊,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搭建交流平台,推广会员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促进会员间互学互助互鉴,激励广大会员争先创优,开展功勋会员评选活动;(四)推进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的教育培训和科普宣传工作,推广职业卫生师、职业心理健康管理师及设备管理师等,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工作者的继续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素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技能竞赛;(五)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单位委托,从事以下活动:1组织
5、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和技术鉴定工作、安全生产现状评估、执法检查及技术支撑等工作;2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的科技项目的评估鉴定工作;3 .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促进职业安全健康及应急领域“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4 .承办职业安全健康专业人员资质评鉴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资质认证及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评定等工作;5 .承担安全类专业认证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加强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6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评级等工作。(六)组织开展园区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应急管理现状评估、诊断、治理及安全审计、安
6、全体检、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提升;(七)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的安全技术标准的立项论证、编制、审定和宣贯工作,组织制定并颁发相关行业的安全技术团体标准;(A)根据授权,开展安全城市、安全社区及健康企业创建及评定工作;(九)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受政府部门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学科)发展需要,举办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有关展会和论坛,推广新成果、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促进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相关产业发展;(十一)按照协会宗旨,组织开
7、展其他活动。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八条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一)拥护本会章程;(二)自愿加入本会,能够积极参加本会的工作与活动;(三)从事或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事业;(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会。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表或扫码注册会员信息;(二)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三)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1营业执照;2 .资格证书;3 .荣誉证
8、书;4 .其他证明性材料。(四)由本会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五)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二)执行本会的决议;(三)按规定交纳会费;(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为本会发展建言献策,并推荐发展会员。第十二条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一)警告;(二)通报批评;(三)暂停行使
9、会员权利;(四)除名。第十三条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第十四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一)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第十五条会员退会、被除名后或者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动终止。第十六条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本会负责妥善保存会员相关档案,以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决议等原始记录。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一节会员代表大会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
10、程;(-)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工作机构备案;(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A)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决定终止事宜;(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党建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代表。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
11、式。第十九条经理事会或者本会75%以上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临时会员代表大会由理事长主持。理事长不主持或者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或1/5以上会员代表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第二十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在特殊情况下,由能够代表2/3以上会员代表的代表出席,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的表决通过;(二)选举理事,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1/2;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投票通过;(S)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四)其他决
12、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第二节理事会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240人,不得超过会员代表的13o理事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理事、常务理事不在本会领取薪酬。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必须是协会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代表;(二)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勇于创新、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三)任职时年龄不超过70周岁;(四)在我国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在
13、本人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内具有较深的造诣,并支持协会工作;(五)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有能力承担和完成协会交付的工作。第二十二条理事的选举和罢免(一)第一届理事由发起人与申请成立时的会员共同会商提名,报党建工作机构同意后,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12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选举委员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工作机构申请,由党建工作机构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选举委员会)
14、,负责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选举委员会)拟订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党建工作机构审核;换届工作中酝酿提名负责人人选,应当充分听取行业管理部门等方面意见,主动与党建工作机构沟通。经党建工作机构同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三)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第二十三条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履行理事职责。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第二十四条理事的权利:(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
15、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四)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第二十五条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力,不越权;(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四)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第二十六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审议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七)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A)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九)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十)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