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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河北省车载罐体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1台进行检验。该产品无备用样品,如需复检,应用原样检测。2抽查产品名称及执行标准车载罐体产品主要分为以下2种,各产品执行标准见下表。表1产品名称及执行标准序号产品名称标准编号标准名称1车载钢罐体GB18564.1-2019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2车载铝罐体GB18564.1-2019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3检验依据表2检验项目及依据分类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重要程度分级是否为环保指标安全性1导静电检验GB185
2、64.1-2019/6.4/D2.5.4A否2安全附件GB18564.1-2019/6.1-6.4A否主要性能1资料检查GB18564.1-2019/5.1/5.2/11.1-11.3B否2结构检验GB18564.1-2019/5.2-5.5B否3几何尺寸检验GB18564.1-2019/5.1/5.6/7.2B否4无损检测NB/T47013.2-2015NB/T47013.4-2015NB/T47013.5-2015B否5试验GB18564.1-2019/8.2/8.3B否分类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重要程度分级是否为环保指标一般性能1外观检验GB18564.1-2019/7.2/10.1-10
3、.3NB/T47013.7-2012C否企业明示文件对样品有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抽查检验项Ho重要程度分级:A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类-重要质量项目,C类-一般质量项目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依照有关规定或产品适用标准,需要检测的其他项目,可视情况进行调整。4判定规则4.1依据标准GB18564.1-2019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4、4.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