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大纲考点《民法》2023年版_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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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考试大纲考点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招聘题库大纲考点高频考题:1、多选题合同法第24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在该法律规则中,假定条件是?.A: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B: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C:出租人因承租人无力支付剩余租金,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D:出租人收回的租赁物的价款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

2、析: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适用的条件,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行为的时间和场合、行为的确定主体、范围和对象问题。2、单选题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可变更或撤销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案在未经过甲追认,即向对方表示承认合同的效力之前,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属于效力待定。C正确。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是力处于不确定状态,A、B错误。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不包括效力待定的合同,D错误。3、单选题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

3、,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A:诚实信用原则B:民事活动自愿原则C:民事活动公平原则D: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0解析: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体现当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压力,自己做主。这一原则也是由市民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遗嘱自由。4、单选题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

4、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正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而现在甲乙已占2/3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B项说法正确。C项的错误在于,共有财产上,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5、单选题由于某化肥厂长期排污,该地域内

5、两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受古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C: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D:本案由化肥厂承担其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A项正确,受害村民可以提起侵权民事诉讼。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B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C错误。在举证责任上,无过错责任要求由侵权方就排污行为

6、和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D正确。6、单选题中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己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应再还300元B:乙应退回500元C: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D: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乙替甲还款后取得丙对甲的标的为800元的债权,乙”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的表示属于赠与的意思表示,但赠与是合同行为,需要取得受赠人的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甲

7、称将来一定奉还实际是对乙赠与的意思表示的否定。乙代为清偿后成为借款合同当事人,依合同法第211条,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甲偿还500元的行为有效,乙无需返还,甲还需再还300元,故选Ao7、多选题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关于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说法正确的是A:属于法定之债B:属于意定之债C:属于诺成合同D:具有相对性参考答案:BCD本题解释:【答案】BCDo解析:(D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

8、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8、单选题在我国,自然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A:25年B:30年C:50年D: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解析】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

9、)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故本题选Do9、单选题方某在晚上牵狗散步,狗突然挣脱绳索,奔向童某3岁,并咬伤童某。当时童某父亲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方某应当负全部责任B:方某和童某父亲都要承担贲任C:意外事件,方某不需要承担责任D:童某父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应当负全部贡任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这属于一起典型的动物伤人的特殊侵权案例。特殊侵权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即只要侵权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损害,侵权人就

10、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至于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不在考虑之列。根据该条之规定,侵权人的唯一免责事由只能是其能证明是因为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故意造成损害后果的才予以免责,本案显然不符合免责条件。故方某应负全责,而童某的父亲在本案中无须承担监护不力的后果。故正确答案为Ao10、多选题甲将前女友乙的照片传到互联网上,并公开她的姓名、电话、单位名称等,且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乙发现后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但遭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OA: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补充责任B: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隐私权C: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D: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BCD本题解释:BCDo解析甲

11、未经允许将前女友乙的照片、姓名、电话等传到互联网上,侵犯了乙的隐私权,因此B项正确。甲捏造事实对乙进行恶意诽谤,侵犯了乙的名誉权,因此C项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网络服务提供者拒绝了乙的删除要求,在已经知道甲的行为涉嫌侵权的情况下仍不采取措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A项错误,D项正确。“、单选题依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民事贡任,正确的选项是A:由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贲任B: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C: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12、被代理人负连带费任D: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12、单选题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_A: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B: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C: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D: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13、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故本题中应当先将甲、乙的共有财产18000元分出一半给乙,然后剩余的9000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甲之妻乙得3000元,甲之父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故本题应选B013、单选题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

14、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天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A:抵押、质押均有效B:抵押、质押均无效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以上规定,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排除A、D0第2

15、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汽车没有实际交付占有,所以质权也无效。C错误,B正确。14、单选题下列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的是.A:某男擅自按市价出售双方共有住房,其妻要求追回B:某女起诉请求离婚,要求分割其丈夫的工伤补助金C:按父母遗嘱某女继承全部家产,其兄要求平分家产D:某夫妻已育有一个健康男孩,现申请收养一名孤儿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解析】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A项错误。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2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由于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工伤补助金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要求分配,所以B选项错误。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瞩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所以C选项中应依照合法遗嘱进行继承,不支持平分家产的要求,C选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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