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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工作底稿索引号:第页(共页)项目名称安徽珠龙印染有限公司2009年至2011年度财务收支及相关事项审计审计事项苏林成担任蚌埠珠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领取工资及补贴情况(2)审计人员编制日期审计过程:审计人员按照审计方案要求,根据有关单位提供的会计账簿、凭证以及工资发放表、工资补差发放表等相关资料,采用检查、询问等审计方法,审计了苏林成2008年5月至2011年12月担任蚌埠珠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绒公司)董事长期间,在珠绒公司及所属蚌埠市华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皖物业公司)、蚌埠华皖物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皖物贸公司)和安徽珠源染织有限公司(租赁珠绒公司厂房、设备生产经营的民
2、营企业以下,简称珠源公司)等单位领取工资及补贴情况。审计人员取得如下审计证据,对苏林成在珠绒公司所属华皖物业公司、物贸公司领取工资及补贴情况进行了审计:1、审计人员制作的苏林成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在蚌埠市华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领取工资及补贴情况审计检查记录;2、华皖物贸公司2011年2月、3月份职工工资表和2月25日会议纪要复印件;3、华皖物贸公司2011年2月至2011年11月“工资调整表”复印件;4、华皖物业公司营业执照和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和2010年12月股东决定复印件;5、珠绒公司2005年执行董事、监事委派书复印件;2007年月“关于变更蚌埠市华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登记事项的
3、决定”复印件;6、审计人员制作的蚌埠珠绒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林成2011年4月至2011年12月在蚌埠华皖物贸有限公司领取工资及补贴情况审计检查记录;7、华皖物业公司2011年4月至2011年11月职工工资表复印件;8、华皖公司关于组建蚌埠华皖物贸有限公司及苏林成等同志任职的决定(华皖字2006150号)文件复印件;9、审计人员制作的蚌埠珠绒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林成2009年3月至2010年12月在账外账中领取工资及补贴情况审计检查记录;10、华皖物贸公司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在账外账中支付苏林成工资依据常华制作、孟祥诺、李进、安红等签字支付的苏林成工资调整表复印件。审计认定的
4、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一、苏林成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期间在所属企业兼职和工资领取概况安徽珠龙印染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苏林成,2004年7月至2007年11月担任安徽华皖碳纤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皖公司)副总会计师,2007年11月至2008年6月担任华皖公司总会计师。2008年5月被选为珠绒公司董事长,任职至2011年底。苏林成担任华皖公司、珠绒公司领导期间,担任所属企业华皖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2005年1月至2010年12月)和华皖物贸公司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11年12月)。2008年6月以前,苏林成按照相应的职级待遇在华皖公司领取工资及补助;华皖公司破产中苏林成和原华皖公司部分
5、人员依靠珠绒公司资产租赁经营收入在珠绒公司领取工资(其中部分人员在珠绒公司所属企业或租赁珠绒公司资产经营的珠源公司领取工资)。二、苏林成担任珠绒公司董事长期间在所属华皖物业公司、物贸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审计(延伸调查)发现,苏林成担任珠绒公司董事长期间在所属华皖物业公司、物贸公司领取工资及补助267,420元,领取时间为2009年3月至2011年11月。按照会计核算情况划分,在华皖物业公司帐套领款24,060元,在华皖物贸公司帐套39,360元,在华皖物贸公司账外账中领取204,000元(其中2009年3月一次性领取2004年8月至2009年2月共55个月工资165,000元,其中2008年6月及
6、以前工资141,000元)。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珠绒公司董事长苏林成涉嫌构成贪污罪,涉嫌贪污金额141,000元2009年3月,华皖物贸公司从账外账2007年2月借用安徽华皖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农行蚌埠分行珠城支行09850104001196存款帐户设置的账外账存储的安徽华皖碳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包括蚌埠珠绒股份有限公司)房产出租收入中一次性支付苏林成2004年8月至2009年2月共55个月工资165.000元,其中补发苏林成2004年8月至2008年6月工资141,000元。经查,2004年8月至2008年6月苏林成担任华皖公司副总会计师和总会计师,期间兼任华皖物业公司
7、法定代表人(2005年1月至2010年12月);华皖物贸公司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11年12月)。身为华皖公司领导,苏林成应在华皖公司领取工资;如华皖公司欠发其工资,苏林成应向华皖公司破产管理人请求清偿。苏林成以珠绒公司董事长身份,从兼职企业账外账中未经批准获取的2004年8月至2008年6月工资141,000元,涉嫌构成“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之贪污罪。(二)苏林成在所兼职企业擅自领取工资和补助涉嫌违纪,违纪金额104,230元经查,苏林成2009年3月至2011年
8、11月在所属华皖物业公司、华皖物贸公司领取工资及补助267,420元,扣除涉嫌犯罪金额141,000元后领取额为126,420元。因2010年9月至2011年1月苏林成没有在珠绒公司领取工资,同期在两所属企业连续领取的5个月工资25,190元工资应合理扣除;剔除该金额后苏林成在华皖物业公司、物贸公司领取工资及补贴101,230元。因该期间苏林成担任珠绒公司董事长并在珠绒公司领取了工资,兼任华皖物业公司和华皖物贸公司领导职务未经批准领取薪酬,违反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三)违反规定兼任下属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兼职工资或者其他报酬”规定。审核意见:审计执行了规定的审计程序和方法、步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结论恰当、责任明确、程序规范、法规引用正确。已实现审计目标:审核人员审核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