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评标办法.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62975 上传时间:2023-01-09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0.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评标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评标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评标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评标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评标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评标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评标办法.docx(1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评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类建筑房屋构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建筑工程”)勘察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勘察服务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勘察招标、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工程勘察招标评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评标活动的监督

2、管理。设区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勘察招标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工程勘察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等特殊情况的;(二)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三)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四)建设单位有相关资质及能力且依法能够自行勘察的;(五)建筑工程勘察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第二章招标第六条 建筑工程勘察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分为

3、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第七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第八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基本概况及有关基础资料;(二)有关资格和资信要求;(三)勘察范围及平面坐标位置图,对勘察工期、阶段和技术等要求及建设

4、单位委托书;(四)招标内容;(五)招标文件答疑、现场踏勘安排;(六)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七)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九)开标时间和地点;(十)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十一)勘察费要求或者计费方法。(十二)投标有效期;第九条 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可以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第十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时间不得少于国家和我省最短时限。第十一条招标人应优先接受投标人采用工程保证担保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以某种特定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超过

5、估算勘察费用的2队最高不超过十万yc o第十二条 可以在国家相关部门官方网站查询验证的营业执照、信用评价、工程勘察资质、勘察人员注册情况等投标人信息的,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原件。第十三条 鼓励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条款,因此增加的成本,招标文件应明确相关的计费规则。第三章评标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由招标人负责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工程勘察专业专家不得少于技术和经济方面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二。第十五条

6、 评标专家一般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重要的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招标人也可以直接邀请相应专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以及境外具有相应资历的专家参加评标。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二)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三)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四)投标人或者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第

7、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外透露与评标有关的任何信息。第十八条 招标人、投标人及相关人员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明示、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第十九条工程勘察评标活动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一)初步评审;(二)

8、详细评审;(三)根据需要澄清说明补正;(四)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按照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结合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有关基础资料,客观、公正地对投标人的勘察技术方案的科学合理、投标报价、业绩、信誉、勘察执业人员的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第二十条初步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算术性错误修正、重大偏差的判定和处置。(-)形式评审:1 .投标人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

9、录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3 .投标文件格式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 .属于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5 .投标文件中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二)资格评审: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类似项目业绩、主要勘察执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等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三)响应性评审:投标人对勘察方案要求的范围和深度、投标报价、期限、投标有效期、联合体协议、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要求、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

10、等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四)算术性错误修正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 .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汉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汉字金额为准。2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 .投标文件载明的勘察质量及勘察期限未准确响应招标文件的;2 .不满足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勘察技术指标规定,或者技术指标不在合理范围内;3 .不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标准的;4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第二十一条详细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性、定量标准,对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

11、标文件进行的评审,包括投标人资信业绩评审、勘察方案评审和投标报价评审等。第二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可视情况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通知。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就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中发现的疑问,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初评中发现的疑问,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投标人盖章和相关责任人签字;(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

12、格条件;(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五)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六)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完成投标文件的全部评审后形成书面评标报告并提交招标人。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初步评审情况;(二)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三)详细评审情况;(四)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情况;(五)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名单不超过3人;(六)其他意见或者建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有不同意见应

13、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第四章定标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应包括中标候选人名称、勘察方案科学合理性、中标价、勘察期限、项目负责人信息等。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第三十条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后,应当在5日内退还所有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人

14、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最迟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变相推迟退还保证金。第三十一条招标人改变评标结果内容或者招标人和中标人未按评标结果签订合同的视为无效合同。第三十二条 勘察合同应当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文件要求,明确勘察单位及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等主要勘察人员终身职责,并签订勘察质量承诺书。15附件: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满分为100分。工程勘察评标,应当以勘察方案的优劣,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执业人员的能力等因素为依据,确定评标分值比例进行综合评定。勘察方案的优劣在评标分值

15、中的比例不得低于50%;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投标报价等商务部分在评标分值中的比例不得超过50%。具体评价指标合计分值可上下浮动不超过子项总分的50% o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选择最佳投标人。如总分相同,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名靠前。一、技术标(50分)1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与目标(2分)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2 .勘察方案依据的合理性(3分)合理3分,较合理2分,较差0-1分。3 .勘察方案的合理性和创新性(40分)(1 )勘察工作量合理性(考虑场地、工程地质、水文、工程特点等条件)(10分)合理7-10分,较合理2-7分,较差0-2分。(2)勘察方法手段全面(5分)全面3-5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