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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软件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一.招生领导小组学院成立博士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博士复试与录取工作。负责制定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以及复试与录取工作政策的解释与争议问题的处理等。组长:熊庆宇副组长:符云清、陈蜀宇监督:韦迎春秘书:张希谊复试小组由报考导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二.复试细则1、复试方式“公开招考”、“硕博连读”考生:进行综合面试。2、复试时间安排、程序及内容复试主要对考生综合应
2、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体格)等方面进行考查,并对考生进行英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1)复试工作由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由综合面试组成。(2)复试具体时间待定;(3)所有类别博士考生到九教201报到、缴费、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硕士学位论文(仅针对应届生)、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4)“公开招考”、“硕博连读”面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考生到其报考导师所在复试综合面
3、试小组参加面试,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及录音录像资料保存三年备查,复试小组对复试考试结果负责。3、考核要求与评分标准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由综合面试组成。综合面试内容由考生报考导师确定,涵盖但不局限于外语水平、专业基础、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内容,满分100分。5、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开招考”、“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X50%+综合面试成绩X50%其中:硕博连读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为其三门经学院认定的最高学位课成绩的均值;公开招考的考生需满足学校的复试分数线才能计算总成绩。6、其他复试费:“公开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100元
4、/人;四.录取1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规模和招生指标分配方案,综合入学考试成绩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2 .拟录取名单经各招生导师网上录取确认。3 .学院进行汇总报研究生院,经公示无异议和学校审定后,发放录取通知书。4 .若考生的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五.信息公开1、复试、录取阶段的相关信息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包括:“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2、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公示,公式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六、其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软件学院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