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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前言2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44总则45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56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27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208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259带电作业2610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3911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4112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4313二次系统上的工作4314电气试验4615电力电缆工作5016一般安全措施5317起重与运输6218高处作业69前言本规程依据关于委托补充修订安规的函(安监一函200812号)对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进行修订补充形成。本规程主要内容包
2、括总则和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带电作业,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二次系统上的工作,电气试验,电力电缆工作,一般安全措施,起重与运输,高处作业等十五部分。本规程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K附录N附录0、附录P、附录Q为资料性附录。本规程的附录I、附录J、附录1、附录M为规范性附录。本规程由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提出并解释。本规程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本规程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华东分部、国
3、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分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张雷、陆懋德、戴克铭、葛乃成、刘亨铭、聂宇本、方旭初、吴濡生、罗耀国、胡翔、李智勇、孙鹏、刘凯、刘庭、杨振强、韩学军、张印虎、刘昊、肖关荣、张健、杨光亮、张继明、周忠浩。本规程为首次发布。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工作人员在作业现场应遵守的安全要求。本规程适用于在运用中的发电、输电、变电(包括特高压、高压直流)、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工作的所有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
4、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GB3787-200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9465高空作业车GB/T188572002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GB26859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1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D1/T3922010IOO
5、OkV交流输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D1408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1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1/T8782004带电作业用绝缘工具试验导则D1/T8812004500kV直流输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D1/T9662005送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D1fT976-2005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1/T10602007750kV交流输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D1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ZBJ80001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维护与保养Q/GDW302-2009800kV直流输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3术语和定义3.1 低电压1owv
6、o1tage,1V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IOoo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3.2 高电压highvo1tage,HV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3.3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OPeratinge1ectrica1equipment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3.4 事故紧急抢修工作Emergencyrepairwork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3.5 设备双重名称dua1tagsofequipment即设备名称和编号。4总则4.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
7、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4.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4.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4.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4.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4.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4.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4.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43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
8、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43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4.3.4 进入作业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现场作业人员应穿全棉长袖工作服。4.4 教育和培训。4.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4.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4.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4.4.4 参与公司系统所承担电气工
9、作的外单位或外来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经考试合格,并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部门)认可,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维管理单位(部门)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4.5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4.6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批准后执行。5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5.1 一般安全要求5.1.1 运维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
10、或运维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5.1.2 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a)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b)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动机构(操作机构)者。5.1.3 换流站不允许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5.1.4 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作业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表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13.8)0.70IOOO8.7020、351.0050
11、及以下1.5066、I1O1.504005.902203.005006.003304.006608.405005.008009.307507.20注1:表中伪劣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确定安全距离。注2:400KV数据时按还把300Om校正的,海拔400Om时安全距离为6.00m。750KV数据是按还把200O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还把IoOom校正。5.1.510、20、35kV户外(内)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2.5)、2.8(2.5)、2.9m(2.6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应装设护网。5.1.6 户外Io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
12、所的行车通道上,应根据表2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表2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拦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0.957506.70b201.0510008.25351.1550及以下1.65661.40+4005.45bI1O1.65(1.75)a5005.602202.556608.003303.258009.005004.55a括号内数字为I1O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使用。b400KV数据是按3000m校正的,海拔4000m时安全距离为5.5m。7.5KV数据是按海拔200O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IoOom校正。5.1.8 5.1.7室内母线
13、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5.1.9 待用间隔(母线连接排、引线已接上母线的备用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列入调度管辖范围。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网门应加锁。5.1.10 在手车开关拉出后,应观察隔离挡板是否可靠封闭。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电缆备用孔或母线的终端备用孔应用专用器具封闭。5.1.11 运行中的高压设备,其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作带电体,在运行中若必须进行中性点接地点断开的工作时,应先建立有效的旁路接地才可进行断开工作。5.1.12 换流站内,运行中高压直流系统直流场中性区域设备、站内临时接地极、接地极线路及接
14、地极均应视为带电体。5.1.13 换流站阀厅未转检修前,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巡视通道除外)。5.2 高压设备的巡视5.2.1 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准进行其他工作,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栏。5.2.2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5.2.3 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水、泥石流、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时禁止巡视灾害现场。灾害发生后,如需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批准,并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5.2.4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人员应距离故障点4m以外,室外人员应距离
15、故障点8m以外。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5.2.5 巡视室内设备,应随手关门。5.2.6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维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1把专供紧急时使用,1把专供运维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5.3 倒闸操作5.3.1 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控人员或运维负责人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应录音并做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