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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融入公共资源交易建设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建设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加快融入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效益和公平性,结合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原则,加快融入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新格局,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一网共享”、交易“一网通办”、服务“一网集成”
2、、监管“一网协同进一步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利企便民、高效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二)主要目标。到2023年底前,按照全省统一的制度规则、统一的技术标准、统一的数据规范、统一的服务模式、统一的监管方式“五个统一”运行规范体系要求,新建见证系统、监管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升级改造旧版网站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对接省级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监管系统;依托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底座和全省统一的网上交易服务大厅、移动端交易服务大厅,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充分应用,平台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推动适合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建成与全
3、省标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平台体系和运行规则制度体系。二、重点任务(-)推动数据“一网共享”1对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底座。按照全省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目标和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底座作为数据交换中转枢纽,推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互贯通、交易业务全面协同,各行业监管部门信息系统交互联通、数据信息充分共享,为信息查询、项目交易、协同监管提供更加完整、准确的数据支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政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 .深化区块链技术应用。部署应用区块链技术服务接口
4、,依托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基础服务平台提供的区块链技术服务,实现交易数据确权、数据区块链存证查证、交易规则智能合约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一链通用”。坚持“应上尽上”原则,实现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数据、交易规则逻辑全面上链。应用区块链智能合约固化投标截止时间判断、投标文件一致性判断、专家随机抽取等关键交易规则的程序逻辑,确保电子化交易逻辑公开透明、过程可溯可查、结果不可篡改。积极推进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和交易规则逻辑的跨链共享互认、安全可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3 .推进数据共享利用。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深入对接,实现项目前期数据或项目备案
5、数据(项目代码、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法人单位、招标采购方式、项目预算等项目基本信息以及审批备案部门、时间、文号、结果等审批备案事项信息)一键获取。推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相关部门的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实现市场主体信息、资质业绩数据、信用数据、监管数据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直接应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4 .推进交易信息全程公开。坚持公开透明,推进“阳光交易”。按照调整更新后的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对全市范围内进入平台交易的项目,依法依规在省级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全过程交易
6、信息,确保市场主体无障碍查询浏览公开信息,以公开促进公平公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5 .深化数据开发应用。进一步挖掘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资源价值,按照全省统一的交易数据规范及标准,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完整准确向省级平台汇聚。充分利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监管数据分析模型,用大数据手段提升交易服务质量、丰富交易监管方式。探索应用大数据开展市场趋势研判、跟踪政策执行效果、加强市场风险预警,为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交易市场提供参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二)推动交易“一网通办”6 .拓展平台覆盖范围。持续推进“应进必进”,对纳入交易目录的,按照明确的标准和方式
7、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成熟一项、进入一项“。加快推进水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售,以及林权、草原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产权、用能权等全部进入平台交易。(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7 .深入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深入对接省市数字政府系统平台和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移动端服务大厅,充分利用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积极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向标前和标后贯通,为市场主体提供项目交易全周期的电子化服务,实现项目审批、交易、监管全流程电子化。对接省级远程异地评标调度平台,对评标席位、专家
8、抽取、异地评标视频会议、视频监控、交易见证、档案归集进行统一系统自动调度、数据自动流转。(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8 .优化交易服务电子化流程。对接全省统一的网上服务大厅,完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服务功能,为市场主体提供统一项目入场、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文件下载、统一文件递交、统一专家抽取、统一合同管理、统一档案调阅等“一门进入、一网通办”的交易服务。整合共享现有场所设施、专家资源、信息系统,应用信息化手段与省级平台进行技术对接,实现平台从有形场所向电子化平台转变。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掌上服务大厅,与电子营业执照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手机扫码
9、登录、电子签章、实人认证、业务办理、进度提醒、信息订阅查询及推送分享等功能,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移动端和PC端“双端并行”,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移动办”“掌上办”。进一步提升完善各类第三方电子交易系统功能,为交易项目评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技术支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政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9 .实行专家资源共享和在线抽取。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黄河流域跨区域合作,建立跨区域专家资源共享、交易信息互联及异地评标等工作机制,应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服务建立远程异地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系统。应用数据信源加密技术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实现本
10、地项目评标专家网络自助抽取,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全省统一系统抽取,推动优质评标专家等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10 .拓展数字证书兼容互认。配合完善全省统一的数字证书(CA)互认平台功能,优化市场主体注册、数字证书管理等服务,推动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推广无介质数字证书在扫码登录、刷脸登录、签名(签章)等方面的应用,实现实体介质数字证书与无介质数字证书互认通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三)推动服务“一网集成”I1创新综合服务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丰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面向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评审专家、社会公众、行业监管部门等,提供精细化、便捷化、智能化的
11、信息、场所、交易、见证、合同、档案等服务。对接政府采购网上电子商城、省级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建立招标代理服务中介超市等,探索推动交易平台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金融机构等的合作,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协调督促招标人积极推广电子保函应用,在发布招标文件时明确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替代保证金。紧盯重新招标项目、资格预审项目在交易过程中的流程衔接,督促招标人严格按照法定时间发布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压缩前期准备工作时间,切实缩短交易周期。(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12 .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库。无缝对接
12、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有效利用企业电子证照、资质信用、中标业绩、社保缴纳等信息,实现数据一链共享、信息一键使用。完善企业信息查询、合同业绩展示、交易信用评价等系统功能,满足企业注册、评标评审等多场景直接调用和验真服务,实现市场主体“一网注册,全省通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政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3 .对接合同签约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服务建设合同签约管理系统,配合对接省级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系统,应用各行业主管部门拟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按行业分类为市场主体提供模板化、结构化的电子合同,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合同签约等进行全流程
13、电子化服务。通过合同内容结构化数据与招标采购文件自动校对,对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和交易结果规定签订合同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规范市场主体履约行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市财政局负责)14 .深化交易项目见证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软件与硬件的结合,建设全过程全要素全类别的数字见证系统。按照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见证要素目录和见证规则,实施见证系统建设项目,对市场主体的交易现场行为和各电子系统中的交易过程进行全面见证,保证交易系统程序逻辑公开透明,各类交易数据、交易行为动态留痕、可溯可查,经见证的交易过程和结果客观真实,全面提升电子化交易的公信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15 .推进交
14、易档案网络化利用。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有效提升档案的采集、管理、借阅、保存、移交等工作的效能,推进原有纸质版交易档案数字化处理。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及统一数据标准,保证已归档交易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实现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一门进入在线提交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利用申请,一网在线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档案利用操作,同时可通过区块链对档案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在线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四)推动监管“一网协同”16 .推进全流程协同监管。按照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和交易规则,建立权责清晰、一网协同的事前、事中、事后责任
15、体系和行业统一的监管方式,切实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加强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审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同联动和沟通协调,有效防范和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行业监管部门数据互通共享,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批(备案)结果、交易现场行为和全过程交易数据、合同签约备案等全链条、全过程在线监管和协同监管。(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17 .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根据全省统一的公
16、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公开、共享、应用的技术和数据标准,将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奖惩信息、承诺信息等信用信息,统一归集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数字政府大数据基座信用主体库,利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展示和查询的上述信用信息,为监管部门开展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提供信息依据。全面落实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重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18 .推动实施智慧监管。建设电子监管系统,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实行远程监督智能化,实现对开评标过程的远程在线监督,并全程监督留痕。探索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及项目全生命周期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市场主体、中介机构和交易过程信息全面记录、实时交互。采用大数据技术对关联数据进行系统归集、分类、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