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计技术交流二篇.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636724 上传时间:2024-03-13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2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设计技术交流二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安全设计技术交流二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安全设计技术交流二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安全设计技术交流二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安全设计技术交流二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安全设计技术交流二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设计技术交流二篇.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安全设计技术交流二篇目录1 .技术交流电源为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的UPS间是否需要设置防爆电气和氢气报警装置?2 .技术交流可不设置室外、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或场所篇一:电源为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的UPS间是否需要设置防爆电气和氢气报警装置?针对UPS间(电源为阀控式铅酸蓄电池)是否需要设置防爆电气和氢气报警装置进行了探讨,大家均对此发表了不用意见,安评刘工将讨论的部分依据列示如下,以期各位批评指正。一、需要设置防爆电气和氢气报警装置依据物流建筑设计规范(GB51157-2016)第9.9.2条条文说明,铅酸、银镉类蓄电池充电时会产生少量氢气,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在老化、短路、内部故障情况下,也会释放氢

2、气,将充电间(区)设置在远离明火、高温场所,可从布局上提高安全性;规定充电间(区)远离人员密集作业场所,可有效避免事故发生时人员受到直接和间接伤害。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4.3条,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依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2012)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压为12V及以上,容量为25Ah及以上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和容量为IoAh及以上的镉银碱性蓄电池组安装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依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2012)第3.0.7条,蓄电池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

3、、通风电机,室内照明线应采用穿管暗敷,室内不得装设开关和插座。依据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第3.2.5条,专用蓄电池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室内不得装设普通型开关和电源插座。综上所述,电源为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的UPS间需要设置防爆电气和氢气报警装置。二、无需设置防爆电气和氢气报警装置依据电力用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D1T637-2019)第7.2.1条:7.2.1气体析出量蓄电池按8.8试验,单体蓄电池平均每安时对外释放出的气体量Ge、在标准状态下应符合下述规定值:a)在20及单体蓄电池电压为U“。的浮充条件下,Ge不应超过0.04m1;b)在20C及单体蓄电池电压为2

4、.4OV的浮充条件下,Ge,不应超过1.70m1。由以上条文可知,氢气析出量很少。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3)22号)第1.2.5条,对氢站、氨站、油区、危险化学品间、酸性蓄电池室(不含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室)等特殊场所,应选用防爆型检修电源箱,并使用防爆插头。综上所述,电源为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的UPS间无需设置防爆电气和氢气报警装置。篇二:可不设置室外、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或场所安全评价部公众号发布文章技术交流I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或场所,该文章列举了无需设置消火栓的条文依据。安全评价部专家群内林工事后补充了建筑防

5、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3)的相关依据,安评刘工补充后列示如下。一、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的依据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3)第8.1.5条,除城市轨道交通工的地上区间和一级耐等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12的戊类厂房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外,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厂房和民用建筑;(2)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建筑屋面或高架桥;(3)地铁车站及其附属建筑、车辆基地。二、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的依据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3)第8.1.7条,除不适合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远离城镇且无人值守的独立建筑、散装粮食仓库、

6、金库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外,下列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门的甲、乙、丙类厂房;(2)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nV的甲、乙、丙类仓库;(3)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4)特等和甲等剧场,座位数大于800个的乙等剧场,座位数大于800个的电影院,座位数大于1200个的礼堂,座位数大于1200个的体育馆等建巩;(5)建筑体积大于5000r3的下列单、多层建筑: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商店、旅馆和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档案馆,图书馆;(6)建筑高度大于15m或建筑体积大于IOOOOn?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及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7、(7)建筑面积大于300f的汽车库和修车库;(8)建筑面积大于300f且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9)地铁工程中的地下区间、控制中心、车站及长度大于30m的人行通道,车辆基地内建筑面积大于300f的建筑;(10)通行机动车的一、二、三类城市交通隧道。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第8.2.1 条(已废止),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m一建筑占地面积大手MOO-就的厂房和仓库;(2)-高层公共建弊和桀筑高度大于21阳的住宅建筑: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U(3)体积大于5000?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

8、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4)特等、中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5)建筑高度大于15rn或体积大于IOOOoFn3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U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第8.2.2条,本规范第8,2.1条未规定的建筑或场所和符合本规范第8.2.1条规定的下列建筑或场所,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I)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J房(仓库)。(2)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13的戊类厂房(仓库)。(3)粮食仓库、金库、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独立建筑。(4)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5)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其他建筑。安全评价部一级安全评价师提供技术支持!二级安全评价师负责运营26篇原创内容公众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