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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攀枝花市“十四五”期间第一批光伏资源开发优选项目业主(三标段)实施方案为适应能源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科学有序推进攀枝花光伏资源开发以及相关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光伏开发有关规定,以及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光伏、风电资源开发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发改能源规2023)181号)、四川省“十四五”光伏发电开发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双碳”战略为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有序加快光伏资源
2、开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扎实推进清洁能源惠民富民,推动能源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国家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攀西地区经济建设贡献攀枝花力量。(二)主要原则。1规划引领、有序推进。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开发计划及技术方案,明确建设规模及开发时序,优化布局、合理利用,科学有序开发全市光伏资源。2 .市场配置、公开优选。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综合评价的市场化方式优选项目法人,预防和防止出现垄断行为。3 .多能互补、协调发展。按照“优先自用、合理外送”的原则,统筹好自用与外送的关系,坚持水风光氢储、五位一体,多能互补、协调发展。
3、4 .绿色优先、技术先进。坚持生态环境优先,避让各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及特殊保护目标。创新资源开发模式,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推广智能运维,促进环境改善、地方发展、企业赢利、群众增收,推动能源产业更好服务国家和人民。5 .分级管理、有序实施。坚持市场化配置原则,合理确定开发模式、优选项目法人、制订实施方案,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报市委、市政府、省能源局审定后组织实施。二、资源条件攀枝花市西区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是四川省太阳能辐射的高值区。受地理环境、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日照时数、季节变化和区域差异特征十分明显,旱季高于雨季,金沙江流域略高于安宁
4、河谷流域和雅碧江流域。冬季日照是国内大多数城市无法比拟的,与四川盆地和川西高原地区相比,优势更为突出。月平均气温20摄氏度时间可达8个月,其余4个月仍高于11摄氏度,太阳能资源利用优势尤为明显。根据气象资料统计分析,攀枝花市西区年辐射量是四川太阳能辐射的高值区,年均辐射总量56006300MJm2,直接辐射年总量31004100MJm2,光合有效辐射23002700MJm2;年日照时数在23002700h,相当于成都山地的35倍;日照时数6h的年平均天数达260天以上;日照百分率在5361%之间变化;全年晴日数(日平均低云量&92.0)为106152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太阳能资源评估
5、方法(GB/T37526-2019),攀枝花属于B类地区,且与A类地区非常接近,是全国可开发利用太阳能最好的地区之一。三、开发模式按照市场化原则,采取“1+N”产业联动融合模式推进光伏资源开发。攀枝花市被省政府确定为氢能产业示范城市,攀枝花编制印发了攀枝花市氢能产业示范城市发展规划(2023-2030年),大力推动实施“1114战略”,即建设一个氢能研发高地,一个氢能供给高地,一个氢能产业制造基地,大力拓展氢能在交通、发电、冶金、化工四大领域应用场景。本项目采取“光伏+氢能产业链开发模式,充分发挥能源资源优势,推动“水风光氢储”五位一体、多能互补、协调发展,赋能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
6、,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推氢能示范城市建设。四、技术标准鼓励开发企业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开展项目总体设计,秉承集约用地为原则,采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适合地区环境的光伏组件,光伏组件设备应按照目前行业主流光电转换效率高的设备进行选型林(草)光互补项目组件安装最低离地高度应不低于1.5米,最低离地高度不合格率低于5%o光伏支架基础设计应不破坏地表水土,同时可采用固定支架和柔性支架相结合的形式,增加装机容量,提高光伏电站系统效率、降低投资成本。集电线路的铺设方式应以保障生态环境和消防安全为前提进行实施。鼓励开展智能光优建设,从电站建设到运维全流程进行优化和创新,将数字信息技术与光伏技术进行
7、跨界融合。应充分考虑生态环保和自然环境的适应性,努力把工程设计和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低限度,坚持做到环保设施与工程建设“三同时五、规模时序2023年2024年度,攀枝花市西区计划采取“光伏+氢能”产业融合模式开发15万千瓦光伏项目,计划总投资约7.5亿元(不含送出),配套建设相应送出线路及变电站等设施。(一)西区15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开发规模及时序。攀枝花市西区15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位于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片区,中心位置地理坐标:地块1(经纬度101。E、26.N)、地块2(经纬度101。E、26.N)、地块3(经纬度IO1oE、26.N)、地块4(经纬度101.。E、26.N)、地块5
8、(经纬度101。E、26.N)o场址平均海拔高度基本介于1000-2100mo该项目集中分布于西区格里坪镇的观音岩、大麦地、龙洞、竹林坡、龙坪子,地势相对平缓,以南坡为主,坡度基本介于1535oo该项目国土三调土地利用性质主要以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为主,该项目林业局林地一张图土地利用性质为宜林荒山地、其他灌木林、其他无立木林地、非林地,场区规划总面积约4700亩。现场调查发现场区内大部分为荒山,部分区域种植有芒果等农作物,未发现明显不良地质缺陷区域。场区内有乡村水泥硬化道路穿过,可通过场内道路与县道、观庄公路、G353国道、G4216高速相连并在庄上村有进出口和服务站,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9、。序号经纬度1g11.26.2g1i.26.3g11.26.4g11.26.序号经纬度1g11.26.2g11.,26.3g11.26.4g11.26.5g11.26.序号经纬度1g11.26.2gioi.26.3gioi.26.4g11.26.5gioi.26.序号经纬度1gioi.26.2gioi.26.3gioi.26.4gioi.26.5gioi.26.序号经纬度1gioi.26.2gioi.26.3gioi.26.4gioi.26.项目拟于2024年底前并网投产。周边10公里范围内变电站包括220kV庄上变电站、I1OkV杨路坪变电站、I1OkV格里坪变电站。(二)消纳情况。攀枝花市
10、2023-2026年预测新增306万千瓦产业项目用电负荷,220KV庄上变电站现有主变容量分别为2X240MVA,220KV、I1OKV侧具备接入条件,110KV格里坪变电站现有主变容量分别为2X40MVA,35KV具备接入条件,庄上变电站、格里坪变电站所供负荷主要为西区的格里坪工业园区内攀煤焦化、瑞丰水泥、板簧厂、帆钛化工、石灰石矿山企业等为主,该片区将有大量新增负荷接入。光伏电站发电出力在格里坪镇及工业园区具备消纳条件,多余纳入主网消纳。(三)接入方案预想。观音岩、大麦地、龙洞、竹林坡地块与后期福田塘坝地块2万千瓦通过汇集后以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庄上变电站,导线截面400mm2
11、,导线型号1GJ-400,线路长度约IOKmo龙坪子地块建议通过一回35KV就近接入I1OKV格里坪变电站,导线截面1GJ185,线路长度约3Km。详见图4(最终方案以接入系统方案批复为准)。六、优选法人攀枝花市西区区委、区政府统筹全区光伏资源开发。坚持市场化原则,采用“1+N”资源与产业联动融合发展模式,以综合评价方式优选确定项目法人。根据川发改能源规(2023)181号文件有关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区政府明确拟采用的项目法人优选方式并编制初步实施方案,报市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审核后开展优选并形成实施方案。实施组织、方案及流程安排如下:(一)工作机构及职责。1.成立优选工作组
12、。攀枝花市西区政府成立光伏优选项目法人工作组,保障光伏项目法人优选工作高效开展。优选工作组结合项目开发方式,拟定优选工作方案及流程,按照评价标准负责评审工作,起草竞争优选专题报告,上报区委、区政府审定。2,优选标准。通过综合评价因素评价后,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规则,每位优选工作组成员,按加权比重计算出的得分值,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评分值,最终评分值高低排序作为优选参考,并根据评分结果编制实施方案,一并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报省级备案。3.全过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竞争优选工作,确保竞争优选结果客观公正。(二)综合评价因素。按照“1+N”产业融合开发方式,确定具体评价因素,
13、必须包括企业能力评价、技术方案评价、地方产业融合发展评价等因素。七、配套送出及消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3)445号)相关要求,统筹资源开发条件和电源送出通道,支持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结合不同工程特点和建设周期,衔接好网源建设进度,光优项目和配套送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核准、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提升电网接纳新能源的能力,保障基地项目发电上网需要。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在对配套送出工程进行充分论证且发电企业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允许
14、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经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与发电企业双方协商同意,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项目法人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购售电等有关协议,上网电量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负责结算。八、工程建设管理与产业融合(一)加强规划引领。根据省能源局对攀枝花市“十四五”期间光伏资源开发初步实施方案的审批意见,明确年度建设规模及项目开发时序。结合电网送出规划、接入条件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开发计划分时序实施,上报省能源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二)生态环境改善优先。项目开发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应充分考虑生态环保和自然环境的适应性,根据土地性质、地质条件、建设方式优化设计,努力把工程设
15、计和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低限度,坚持做到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三)加强地方产业融合管理。按照“1+N”模式开发光伏资源,支持和带动地方产业,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攀枝花市社会经济绿色低碳发展。项目法人自投产发电之日起,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支持并参与攀枝花市其他资源配置工程、氢能示范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帆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建设。并支持光伏开发企业参与项目所在地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相关领域。取得资源开发权企业在可再生能源碳指标交易机制下,优先将碳交易指标留存并出售给当地用能企业。同时,督促项目法人加快前期工作,落实用地、环保、水保、安全评价、电力接入等建设条件,在规定时限开工建设、按期投产发电。因项目法人原因组件涨价、工程阻工等因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不能按期完成开发、不能履行相应责任义务或存在违规转让资源的,由区政府无条件收回项目开发权。(四)加强协调压实责任。西区发展改革局、西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西区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区分局、西区生态环境局、格里坪镇、西区应急管理局、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西区分公司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