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藏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藏毯(卡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目的为保证抽样检验程序科学、合理,能满足相关方的要求,为抽样检验提供合理的指导依据,制定本细则。2适用范围本细则规定了藏毯(卡垫)产品的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抽样方案和判定原则,本细则适用于XX自治区藏毯(卡垫)产品的监督抽查。3引用文件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T22768手工打结藏毯DB54/T0053-2011XX手工藏毯GB/T392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8427纺织品耐人造光色牢度徂弧GB/T15050手工打结羊毛地毯GB/T
2、11049地毯燃烧性能室温片剂试验方法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细则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4抽查范围4.1 抽查地区及对象XX自治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生产企业、销售单位和使用单位。4.2 产品范围所有藏毯(卡垫)产品。5抽样5.1 抽样依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产品执行标准相关规定执行。5.2 样品数量抽样数量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根据本细则规定抽样数量为2对,其中1对为备样。若被抽查样品过小,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但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理需求。5.3 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企业的成品库房或市场待销售产品中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特殊
3、情况除外)。根据产品的销售单元(件、条、套)抽取相同款式、相同花型、相同颜色的同一批次的产品。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5.4 运输及确认要求被抽查产品的样品应有密封和防拆封措施,以保证其完整性、真实性,包括附在样品上的使用说明及其他信息;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必须分别封样。在运送过程中不得损坏样品的密封和防拆封状态。5.5 抽样单的填写要求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企业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6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表1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标准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标准检测方法标准1毯形尺寸允
4、差GB/T22768相应产品标准GB/T150502耐湿摩擦色牢度GB/T22768相应产品标准GB/T39203耐干摩擦色牢度GB/T22768相应产品标准GB/T39204耐人造光色牢度GB/T22768相应产品标准GB/T84275耐燃烧性GB/T22768相应产品标准GB/T11049注:表中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7其他注意事项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
5、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8评定准则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XX抽样检验细则,判定为合格。”任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XX抽样检验细则,判定为不合格”。9复检的规
6、定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9.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9.2 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可以在原样上检验的在原样上复检,不可以在原样上检验的采用备用样复检。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9.3 根据质量指标的特殊性及检测产品或部位重复性,对不进行复检项目规定如下:当需用备样进行复检时,而备样的封样条发生变化或备样有任何变化时,不予复检。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不复检情况。10附则本细则编制单位:XX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本细则主要起草人:阿旺顿珠、扎桑拉姆、XX曲吉、任婷、吴莎莎、何花、张江范、晏小燕。本细则由XX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抽查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