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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适应21世纪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推动我校科学发展,深化教学改革,增强全体教师的工作责任心,明确教学工作职责,规范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范。第一章师德修养第一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第二条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言行一致,举止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第三条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学生“知
2、识、能力、品格”全面发展。对学生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要求,既要重视传授知识,又要重视培养能力,并注重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文明习惯的教育以及学习方法的指导。第四条献身科学,追求真理,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牢记“崇真尚美”的校训,发扬优良学风,以科学务实的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锲而不舍的精神,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第五条尊重同志、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搞好协作。老教师要对青年教师言传身教,让青年教师尽快熟悉教师职责,早日承担起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青年教师应虚心向老教师学习,学习他们的好传统、好经验,尽快提高教学水平与授课艺术。第二章任课资格第六条担任主讲教师的条件:
3、1 .课程的主讲教师一般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或获得研究生毕业学历资格。2,每年招聘、引进的青年教师均需经过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主办的岗前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才有资格担任教学工作。第七条新开课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1刚毕业的新进教师实行开课见习制度,即随堂听指导教师的同门课程,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备好每一堂课,课前要试讲。指导教师还要通过随堂听课检查教学效果,保证见习教学取得实效。新进教师必须对拟开课程的有关辅助教学环节(辅导、答疑、习题课、批改作业、实验课等)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实践一轮以上;2 .对于外单位调入的任课教师需经院(部)主任、该系骨干教师代表和职能部门代表等人员共同组成的试
4、讲听课小组进行试听与评议。3 .对于个别师资紧缺的课程,确需外聘教师,必须严格审核外聘教师主讲资格,并应通过试讲确认其具备开课能力。4 .新开课的教师,必须熟悉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全部教材,较熟悉地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重点和难点,掌握一定数量的教学参考书,初步掌握拟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了解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写好教案1/3以上。第八条教师开设新课程应符合下列条件:1.已经主讲过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2,应对本学科领域有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对本门课程的教材有深入的钻研,并积累有相当数量的参考资料。3 .根据教学大纲写出较详细的教学实施方案(包括授课计划、教材、参考书及习题答案等)和教案。
5、4 .经院(部)或系组织试讲,或已开设过系列讲座,经同行教师评议,达到开课的基本要求。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应提前一学期向院(部)提出申请,由院(部)组织审查新课的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方案及教案(达该课程1/3以上),经院(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课。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担任主讲任务:1对所开课程尚未辅导过、或辅导效果不好,不具备讲课能力者。2 .对实验内容较多的课程或独立开设的实验课,教师本人不能指导实验或实验技能较差者。3 .对多次开课、讲课效果一直较差,又无切实改进表现者。4 .对新开课内容尚未掌握,缺乏准备者。5 .学生评教结果,连续三次在本院(部)处于末位者。第十条一门课应由一
6、位教师连贯主讲,不准多人分段讲授(学科前沿专题课除外)。担任主讲的教师一般不得中途离开教学工作岗位,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者,须经院(部)主管领导同意,配备好接替的主讲教师,报教务处审批。第三章教学基本文件第十一条教学大纲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的基本标准。课程教学大纲应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基本要求、预定的教学目的和学时数制定,经系审核,院(部)主管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基本内容不得轻易变动。第十二条各门课程都要有选用或自编的教材和讲义,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教材的选用由任课主讲教师提出,系主任审核,院(部)主管领
7、导批准。教材一经选定,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变动。第十三条课程教纲是任课教师依据教学大纲,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基本文件。任课教师应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填写统一表格一式两份,经系主任、院(部)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一份交院(部)办公室保存,一份任课教师自存,作为上课依据。教师应在上第一次课时将课程教纲向学生进行说明。所有课程的课程教纲(电子版)由院部汇总后于每学期开学第三周之前提交教务处备案。第四章课堂教学第十四条备课1阅读和研究授课对象所学专业的教学计划,明确所授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目的和要求,处理好所授课程与先修课程和后续课程的衔接关系。2认真钻研教材,阅读参考资料,吸收本
8、学科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和最新应用技术。根据教学大纲,合理组织教学内容,认真撰写教案。教案在用过两届以后,必须采用新教案,并不断补充新知识、新内容。6 .教案手写或打印均可,但打印的PPT文件不可以作为教案。严禁复制或网上下载教案,一经发现,按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规定处理。7 .根据教材各章节的具体内容,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并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最佳教学方法。8 .教师要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尤其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将改革的思想、方法、内容恰当地渗透到课程内容中去。9 ,适当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等现代化手段。10 课程组要坚持集体备课制度,集思广
9、益,取长补短,统一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度,以求更好地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第十五条讲课1教师上课应带齐基本的教学文件,做到有教材、有讲稿、有所教班级学生名单;要衣冠整洁,举止文明,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11 教师应用普通话讲课,语言精练、生动;板书工整、简洁;合理分配课堂教学时间,不擅自减少课时。12 主讲教师应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讲清课程的重点、难点。要讲究教学方法,采取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式,启发学生思维,力戒照本宣科,“照屏宣讲”,平铺直叙,满堂灌。要重视培养学生的技能,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13 根据课堂的性质和要求,适当安排一定的习题课和讨论课
10、并列入教学进度表。习题课和讨论课要由主讲教师或助教担任,要精心组织;课堂讨论的内容要课前布置,并做好讨论前的自学指导;在讨论中要及时引导,使知识转化为能力。14 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清点和记载学生出勤情况,并经常与学生所在院(部)和教务处沟通情况。15 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应有适当的黑板板书。除操作键盘特殊需要外,教师不得坐着讲课。无论何种情况,教师坐着操作键盘的时间不得超过该堂课的13o第十六条辅导和答疑1课后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活动的继续,教师辅导答疑时,要注意启发学生思维,开拓学生思路,注意因材施教,对基础好的学生,要鼓励钻研本学科较深远的问题,介绍有关参考资料;对基础较差的
11、学生,循循善诱,耐心辅导,掌握本学科的基本内容。16 教师要根据学时的多少每周安排2次辅导答疑(不占学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网上交流等多种方式,一般以个别答疑为主,对共性的问题可以进行集体辅导。辅导答疑情况要有记载。17 主讲教师应按规定参加一定的辅导答疑(没有配备辅导教师的由主讲教师全部承担)。辅导教师应参与辅导答疑全过程,随时和主讲教师保持联系,及时把学生的学习情况、意见及要求反映给主讲教师,以便随时改进教学工作。18 各院(部)要全面考核教师的辅导答疑情况。第十七条作业(含实验、实习报告)1作业是学生掌握本门课程的一种方法,任课教师必须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布置的作业必须事先试做。
12、2 .在布置作业的同时应指定交作业的时间,并按时收齐。3 .不仅辅导教师必须批改作业,主讲教师也应批改一定数量的作业,以便随时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4 .学生按时上交的作业,应认真批改,指出作业中错误之处,并要求学生订正。对潦草、马虎等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责令重做,对优秀或有创见的作业,应向其他学生推荐,引导学生互相探讨和学习。作业量在35次的,任课教师或辅导教师应全部批改,全部登记成绩;作业量在5次以上的,至少应批改13o5 .对一些典型例题,或学生自学中和作业中的疑难问题,教师可以习题课的方式给予解答。讲授习题课时,教师应充分做好准备,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致力于培养学生解题计算、绘图
13、的技能和技巧以及使用手册图表、计算工具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6,对每个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必须做好记载,完成作业的情况应作为该课程的平时成绩之一,对无故迟交或不交作业者必须适当扣分,对抄袭作业者应给予批评和教育,并按缺交作业处理。缺交作业数达到一学期全部作业次数的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必须在考试之前一周通知学生和学生所在的院(部)办公室,不准其参加该课程的考试。该课程考试成绩记为零分。第五章实践教学第十八条实验1实验课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观察分析现象,找出规律,提高动手能力,进行科学实验能力训练的重要环节。应结合相应理论课的总体要求,从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出发,科学合理地拟定实验教学大纲
14、。组织实施时要遵循学生的认识规律,由浅入深,由单项实验到综合实验,由验证性到设计性、研究性实验,使学生的实验技能得到全面培养。6 .系(或实验室)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开设教学实验,编写实验指导书,其内容包括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步骤与方法、对预习和实验报告的要求、参考资料等。7 .实验课应严格按相应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教纲和实验指导书进行,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8 .单独开设的实验课要在制定“实验教学大纲”的基础上,选用或编写合适的教材,拟定实验教学授课计划,写好讲义;学生进行实验的时间,必须占实验课学时的2/3以上。9 .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认真准备实验
15、,预先试作,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应心中有数,并有相应的准备措施解决。在学生实验前要检查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的准备情况,平时要注意保养和维修仪器设备,使其处于完好状态,以利于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10 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预习、操作、记录和填写实验报告,遵守实验规程、实验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参加实验的情况进行考勤记载,并作为该课程的平时成绩之O11 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或抄袭他人的实验报告,一律退回,令其重做,凡无故缺做实验者应责令补做。缺交实验报告次数达一学期全部实验报告次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者,不能参加本门课程的理论考核,考核成绩记为零分。12 教师要对学生的实验课成
16、绩做出全面评定,并按规定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第十九条生产实习1生产实习是学生获得生产实际知识和技能,使其理论联系实际,学习组织管理生产知识,培养劳动观念,锻炼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2.各系要组织教师按教学计划的要求,拟定和修改实习大纲,经系主任签字,由院(部)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查。3实习尽可能在校内外实习基地进行,实习前指导教师必须先到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会同实习单位的主管部门一起制定实施计划,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应尽量使学生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4,实习内容、次数、时间和要求,应按教学大纲规定进行。每学期放假前一个月,由院(部)提出下一学年的实习计划,报教务处汇总。每次实习都应制定实习实施计划,对实习内容及实习日程等作出具体安排。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