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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通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12019)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市县区继续向市财信担保公司注资,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按照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计划用三年时间向市财信担保公司增资10亿元,使其资本总规模达到20亿元,今年计划增资3亿元以上。各县
2、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多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落实增资任务,确保在今年年底前注资到位。要通过市县区的共同努力,全面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能力。(二)加快县区机构组建,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市县区财政部门作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总体部署,坚持政企分开原则,积极推进分公司设立工作,确保2019年年底前实现市财信担保公司县区分公司全覆盖。市财信担保公司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与县区股东方面的合作,围绕分公司的设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加强对接、密切协作、加快推进。二、加强风险管控,健全“政银担”合作机制(-)建立担保风险代偿补偿机制。
3、市县区应将担保代偿补偿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本区域内发生的担保代偿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项目发生风险,融资担保机构应按照保证合同约定履行代偿责任,并负责追偿。市县区财政部门和担保公司股东方要积极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全力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追偿工作,追偿所得在扣除追偿费用后按照风险分担比例分配。(二)加强担保项目风险管控和跟踪监测。市县区融资担保机构要强化担保项目风险预警,切实控制代偿风险。各县区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授信总额原则上控制在各县区出资额的5倍以内。对重视程度高、业务管理规范、评审决策机制健全、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操作人员业务熟练、合作机制较为完善、客户资源丰富以及现有合作项目风险
4、可控的融资担保机构,授信总额可放大到10倍。(三)积极开展新型政银担业务。要抢抓中省政策机遇,大力支持小微、“三农”、“双创”和扶贫等普惠金融领域,建立“资源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多利互赢”的新型政银担合作关系。全力推进IOOO万元以下“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开展,做大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量。三、降低企业获贷难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简化项目评审流程,切实提高评审效率。要简化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担保贷款申报资料,降低或免除不动产反担保抵押,降低担保准入门槛。融资担保机构应按照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办理担保业务,一次性告知,能缩短时限当场办理的,应当场予以办理。(二)严格收
5、费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本着“以支定收、公益服务、保本运行”的原则,合理确定担保费率。对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单户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年化担保费率不得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不得超过1.5%o融资担保机构要通过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能、争取合作银行让利等多种途径,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三)降低反担保门槛,简化相关程序。融资担保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不动产反担保抵押登记制度,简化不动产抵押、资产抵押评估程序。抵押双方就抵质押价值达成一致,且能满足登记部门要求可以不评估的,原则上不再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四、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增强经济
6、发展活力(-)大力支持县域小微企业及“三农”等普惠金融发展。努力做大IOOO万元以下小微及“三农”担保贷款户数和金额,抢抓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遇,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二)精准助力产业扶贫。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凝聚”、“撬动”、“撮合”作用,把中省市扶贫政策与产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引导增信、融资撬动、担保放大和风险管理作用,加大对生猪、茶叶、魔芋、核桃和水产养殖等特色主导产业的支持力度。对产业龙头企业产业链上的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和小微企业,在原料、基地、劳务、流通、生产等环节带贫益贫
7、效果明显的,进行全产业链授信。要推动形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金融信贷资金、产业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投资特色产业链上的各市场主体,补齐产业链发展短板和薄弱环节,形成全产业链投融资支持机制,做实产业发展基础。(四)坚持不抽贷不断贷。市县区融资担保机构要采取多种方式帮助暂时困难企业实现续贷,用好小贷典当等融资组合拳,引导企业降低倒贷转贷“过桥资金”融资成本,全力以赴帮助企业化危为机,渡过当前难关。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抓好组织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支持县区分公司大力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要开展定期督促检查,推进体系建设、增资扩股、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任务的落实,确保如期实现具有特色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