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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服务年产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若处置不当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日前,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其中规定,原则上应将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作为收集服务的重点,同时兼顾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学校等单位及社会源。关于开展小费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名 称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000014672/2022-00074固体废物与化学品麓理发布机关生志环境部办公厅生成日即2022-02-23主理词
2、环外国体国(2022) 66号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 47号)关于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等有关耍求,统筹兼顾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现就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试点重要意义。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试点作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一项具体环保举措,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有效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小微企业急难愁
3、盼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理问题。通过开展试点,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探索形成一套可推广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模式,研究完善危险废物收集单位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二、因地制宜统筹布局。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开展试点推动做好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工作,同时应统筹考虑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分布情况及危险废物收集能力,合理确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以卜简称收集单位)数量和布局,避免能力过剩。试点区域宜选择行政区域内副省级城市和其他条件较好的地市。鼓励依托小微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开展试点。引导和支持具有危险废
4、物收集经验、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社会责任感强的单位开展试点。三、严格审查确定收集单位。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依据危险废物相关法规标准,按照高标准、可持续的原则,严格收集单位的审查,及时公开审查确定的收集单位相关信息并主动接受监督。收集单位应具有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全职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的包装工具、贮存场所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具有防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应急预案等;应具有与所收集的危险废物相适应的分析检测能力,不具备相关分析检测能力的,应委托具备相关能力单位开展分析检测工作;原则上应将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年产生总
5、量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作为收集服务的重点,同时兼顾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学校等单位及社会源。四、明确收集单位责任。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试点地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指导督促收集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收集单位应依法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申报试点过程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转移等情况,并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按照规定的服务地域范围和收集废物类别,及时收集转运服务地域范围内小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并按相关规定将所收集的危险废物及时转运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鼓励收集单位采用信息化手段记录所收集危险废物的
6、种类、来源、数量、贮存和去向等信息,实现所收集危险废物的信息化追溯。鼓励收集单位为小微企业提供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务,推动小微企业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五、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试点地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依法加强对收集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过程的环境监管,将收集单位作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建立收集单位退出机制,违反试点要求、存在重大环境违法问题或试点期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终止其试点工作。六、加强技术帮扶和协调沟通。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试点地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对收集单位开展危险废物管
7、理相关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技术帮扶组,组织现场学习交流,及时指导或帮助收集单位和小微企业解决危险废物收集相关技术问题。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对收集单位的危险废物转移、贮存等方面给予支持与指导,并告知收集单位自觉接受其他相关部门监管。七、做好宣传和公众监督。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试点地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相关政策,力争收集地域范围内小微企业全覆盖。通过政府网站公布本行政区域全部收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每个收集单位服务地域范围等信息,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对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生态环境部将对各地试点进行调研指导、技术帮扶与评估,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模式。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2月19日(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