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书(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书(1).docx(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宣传告知书各社区和个人:一、自20XX年X月X日起,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将进入“全市覆盖、全面收集、集中处理”的新阶段,辖区内所有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全部交由XX环卫集团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二、病死动物携带病原体,必须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制度。不规范处置,会造成疫病传播、环境污染,危害产业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安全。三、国家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弃、出售、贩运、屠宰加工病死动物。发生上述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四、从事动物养殖(包括家庭宠物)、屠宰加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单位应将病死动物置于厂内冰柜暂存,或直接将病死动物交所在辖区收集点。家庭宠物发生死亡后,宠物主人应当将病死宠物交由所在辖区收集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掩埋、焚烧处置病死动物。五、各病死动物收集点对病死动物进行收集暂存,统一交由XX环卫集团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各收集点应严格按照XX市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流程操作规范(试行)熟练操作,确保安全有序运行。并建立登记记录制度。六、病死动物未按规定处理的按照XX市动物防疫条例处罚。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随意处置、经营、运输、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动物防疫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