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660523 上传时间:2024-03-21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38.3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docx(1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3年,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联合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县住建局、发改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银保监组、县互联网舆情中

2、心决定,在我县范围内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加强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改进政务服务、增进民生福祉,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基本原则坚持聚焦问题、重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整治房

3、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坚持群众参与、开门整治。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定期公布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力量,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房地产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能力。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整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信息化等多种手段,既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又注重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主要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

4、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二、突出整治重点(-)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二)房屋买卖。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5、。(三)住房租赁。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四)物业服务。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三、整治实施

6、阶段(一)部署安排(2023年9月底前)县住建局会同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银保监组、县互联网舆情中心成立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持续开展整治工作。(二)宣传发动(2023年10月底前)县住建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协调有关媒体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安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将举报监督电话等在售楼部、中介门店、物业服务区域等显著位置公示公开。(三)全面整治(2023年10月-2023年10月)1 .自查自纠。

7、县住建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整治内容及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于2023年10月30日前汇总目前在售、在建、在服务的项目(企业)自查自纠情况。2 .复查督办。县住房建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严格复查。要合理安排进度,制定整治检查工作计划,分阶段确定整治检查的企业和项目,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辖区内所有正在销售、正在建设、正在提供服务的项目(企业)进行复查或检查,复查率要达100%。对群众信访投诉较为集中、媒体曝光的不良企业,应当进行重点检查,每年检查面不低于20%o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理。3 .

8、台账清单。要将问题逐项梳理排查核实,分类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形成“四个清单”(即问题清单、原因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确定整改时限,动态调整台账清单,实施销号管理,做到“有进有出”,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四)总结巩固(2023年11-12月)县住建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监管盲区和漏洞,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四、依法有效开展整治工作(一)全面排查问题线索。要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充分利用媒体、12345热线、电子信箱、门户网站,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专项检查,

9、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形成整治问题清单。(二)建立整治工作台账。要将整治问题清单分类建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建立转办和督办机制,实施销号管理。对实名举报的案件,要认真核实、逐件处理、及时反馈。(三)发挥部门协同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开展摸底调查,移交问题线索,汇总处理结果,总结通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职责对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汇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

10、非法集资等涉嫌犯罪行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未依法依规取得土地即开工等问题。税务部门负责查处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问题。县互联网舆情中心负责查处通过网络发布虚假房地产信息等问题。城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企业、物业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四)持续加大惩处力度。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

11、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五、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整治机制(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部门纵向联动和部门横向协同作用。县住建局会同县发改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银保监组、县互联网舆情中心,通过加强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等方式,共同推动整治工作。县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可针对我县突出问题增加整治项目,及时动员部署,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落实,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管

12、理机制。(二)强化监督评价考核。县住建局每季度向市住建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届时住建部每半年对会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评价考核措施,对整治工作得力、成效明显予的以表扬;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未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的进行约谈问责。(三)正确引导社会舆情。要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规违纪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浓厚整治氛围,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舆论环境。霞浦

1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霞浦县公安局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霞浦分局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霞浦县城市管理局霞浦县互联网舆情中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德监管分局霞浦监管组2023年9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重点整治事项清单整治事项清单处置措施建议一、房地产开发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施工许可,开工建设房地产项目。责令整改;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查处;记录企业信用档案;公开曝光。2、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Xo责令整改;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查处;记录企业信用档案;公开曝光。3、未按期交付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品质的商品房,社区配套

14、设施缺乏,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影响居住使用。责令整改;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进行查处;记录企业信用档案;公开曝光。一盘一策,加强对逾期交房风险项目处置,续建资金封闭运行管理。引导购房者通过民事途径追究开发企业违反合同约定的责任。4、挪用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没有用于本项目在建工程。责令整改,暂停预售资金拨付和预售审批;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进行查处;记录企业信用档案;公开曝光。二、房屋买卖1、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营销代理机构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责令整改,按照广告法进行查处;记录企业信用档案;公开曝光。2、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营销代理机构未取得预售许

15、可收取定金等购房相关款项。责令整改,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进行查处;记录企业信用档案;公开曝光。3、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已成交房源没有在1日内下架。责令整改,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进行查处;记录企业信用档案;公开曝光。4、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拖延、拒绝购房者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要求,购房款没有由购房人账户(按揭放款账户)直接全额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责令整改,暂停预售资金拨付和预售审批;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进行查处;记录企业信用档案;公开曝光。5、二手房交易中,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按规定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没有告知交易双方实行交易资

16、责令整改;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进行金监管途径,机构挪用交易监管资金。查处;记录企业信用档案;公开曝光。6、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营销代理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房地产从业人员、银行信贷人员,套取或协助购房者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相关人员知悉购房者存在相关情况后未及时制止、未向主管部门报告。责令整改,公开曝光。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进行查处。7、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营销代理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房地产从业人员协助、唆使购房人通过签订不真实成交价格的网签合同,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相关人员知悉该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后未及时制止、未向主管部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