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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指导思想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灾害分级1.6 主要任务2 .组织指挥体系2.1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职责2.2 2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2.3 县指挥部成员、乡镇(街道)职责2.4 扑救指挥2.5 专家组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1 1监测3.2 预警3.3 信息报告3.4 预警解除4 .应急响应5 .1分级响应4 .2响应措施4 .3县级层面应对工作5 .保障措施5. 1经费保障5 .2队伍保障5.3 物资保障5.4 运输保障5.5 通信与信息保障6 .后期处置6.3 火灾评估6.4 火因火案查处6.5
2、约谈整改6.6 奖励与责任追究6.7 工作总结6.8 灾后重建7 .附则7. 1以上、以下、以内、以外的含义7.2 有关说明7.3 预案管理与更新7.4 预案实施1 .总则1.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指挥机制、XX
3、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XX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处置暂行办法(X政办函(2023)9号)、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1.5 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森林火灾分级标准如下: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
4、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IOO人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1.6 主要任务1.6.1 组织巡逻巡查,做好初发火的早期处置发挥村级林长、巡逻员、护林员、经营单位管理员、半专业扑救火队员的巡逻巡查作用,早期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及初发火情,及时处置,防范森林火
5、灾发生。1.6.2 组织灭火行动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1.6.3 解救疏散人员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1.6.4 保护重要目标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及其他重要目标安全。1.6.5 转移重要物资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1.6.6 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本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2 .组织指挥体系2.1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职责县人民政府设立县森林防灭火
6、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县森防指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县人武部副部长担任副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秘书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管大队、武警中队、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铁塔公司、县水务集团、县华润燃气等。县森防指主要职责: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森防指负责研究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
7、,拟定森林防灭火工作规章和制度,监督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文件及要求;负责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资源,指导协调森林火灾及其他需要县森防指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组织指导有关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和挂牌督办;协调做好灾后处置相关工作。2.2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森防指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派员组成,承担县森防指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县森防指任命,负责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县森防指办公室主要职责: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做到高效协同,增强工作合力。负责组
8、织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和日常调度;做好森林火情检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高火险预警信息;调度森林火灾救援进展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森防指办公室报告森林火灾及扑火救援情况;协调、督促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2.3 县指挥部成员、乡镇(街道)工作职责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重大森林火灾信息发布及森林火灾扑救宣传。县委网信办:指导协调网络舆情监测与引导工作。县人武部:根据火灾扑救需要,组织协调解放军、民兵预备役官兵参与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全县森林防灭火
9、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相关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协调争取中央、省预算内等相关项目资金支持,保持重要应急物质价格水平基本稳定。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和职业中专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指导林区学校做好森林火灾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在校师生及时开展应急避险工作。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调配森林防灭火无线电通讯频率,配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建立火场应急无线电系统,并保障火灾现场的无线电畅通;负责协调森林火灾有关抢险救援工业产品的应急保障。县公安局: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配合做好火灾现场群众紧急疏散,保证火灾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组织对森林防
10、火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并指导公安机关协同有关部门进行防范处置工作。县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和拨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相关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森林防灭火资金的监督管理。县自然资源局:提供森林防灭火工作所需的地理信息数据、地图和资料;协助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公路县域管辖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涉及农业生产的野外用火安全,协助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县文旅广体局:负责通过
11、全县应急广播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受火灾威胁人员做好防范、转移等工作。指导文旅集团落实等级旅游景区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指导、协助火灾现场的卫生防疫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森林火灾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森林火灾的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县林业局: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具体负责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违规用火处
12、罚工作;负责森林火情早期处理相关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县司法局:将森林防灭火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全县普法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森林防灭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全县森林防火期内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形势分析和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测预报;及时提供火场的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服务,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训练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县交管大队:负责森林火灾事件的交通管制工作;协助组织受灾群众紧急疏散工作。武警中队:负责受灾人员的解救、转移和疏散;参与处置因灾害事故引发
13、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县供电公司:优先保障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所需的应急电力供应,及时恢复灾区供电;协助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县移动、联通、电信、铁塔公司:负责实现灾区现场与县森防指之间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抢修、恢复通信基础设施,保证通信畅通。县水务集团:负责组织应对森林火灾事故引发的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及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负责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供水安全、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应对森林火灾事故引发的城镇燃气突发事件,负责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燃气供应保障工作。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抢险救灾、组织受灾群
14、众撤离,并妥善安置其生产生活,协助森林公安局侦破火案,做好迹地更新工作。2 .4扑救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坚持“属地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发生一般火灾突发事件由县森防指进行指挥。预判为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县森防指负责先期指挥,并按程序申请市、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支援。跨乡镇(街道)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县森防指统一进行协调、指挥,当地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机构在县森防指统一指挥下分别指挥;跨县界且预判为一般森林火灾,由当地县级森防指分别指挥;跨县界且预判为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按程序申请市、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
15、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3 .5专家组县森防指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本级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规划等提出咨询意见。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1 监测森林防火期内,县森防指、森林防火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森管局、XX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风景名胜区等特殊保护区域的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森林防火重点部位的巡查,高火险天气实行全天候巡山查火;在重点防火部位设置瞭望台和监测设施,严密监测火情动态,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森林防火区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常规信息监测和收集体系,切实加强对可能影响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置常规信息的监测和收集工作。县森防指办公室根据山情、林情、社情,结合气象因子变化以及火灾历史资料,进行火险综合分析研判,预测当前火险趋势,及时进行森林火险预警。3.2 预警3.2.1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分级标准见附件2)o3.2.2预警发布县森防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