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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邮递物品通关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个人邮递物品的通关二、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第四十七条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第五十一条进出境物品所有人声明放弃的物品、在海关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海关手续或者无人认领的物品,以及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监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关对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境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监管。进出境摄影底片、纸型、绘画、剪贴、手稿、手抄本、复印件及其他含有文字、图像、符号等内容的货物、物品的,海关按照本办法有关进出境印刷品的监管规定进行监管。进出境载有图文声像信息的磁、光、电存储介质的,海关按照本办法有关进出境音像制品的监管规定进行监管。第三条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收发货人、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应当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并且接受海关监管。(三)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詈2010年第43号
3、公告)o1.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2.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IO(X)元人民币。3.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三、申请(办理)条件个人邮递物品是指通过邮运渠道进出境的包裹、小包邮件等物品。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
4、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相关完税价格及税率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9年第63号公告。(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IoOO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五)注意事项:U禁止邮寄以下物品进出境:人民币、外币和有价证券;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
5、其他物品;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境物品。2、邮寄国家限制物品进出境,须交验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中,邮寄野生动植物及产品出境,必须提交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允许出口证明书;个人邮寄古旧文物出境,必须提交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出境许可证明和加盖在文物上的火漆印。3、邮寄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第161号)四、提交材料(-)收件人(或代领人)身份证件(交验正本证件纸质版,提交复印件纸质版1份)。(二)办理海关手续通知单(原件纸质版1份)。(三)如是委托代领,请提供委托书(原件纸质版1份)。五、办理程序(-)进境。进境邮包运抵海
6、关指定监管场所后,海关进行监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1、对在限值范围内,不含国家禁止进境物品、或含有国家限制进境物品但未超出免税额、或含有国家限制进境物品但能提供有效证件的邮包,予以放行,交邮局投递;2、对海关能确定完税价格且需要交纳税款的邮包,海关在开出税单后,由邮局向收件人代为征收;邮局将发送通知短信给收件人,并在收件人缴纳税款后发件。3、对含有国家限制进境物品但未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邮包,海关暂留并发出通知书,待收件人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后予以放行;4、对邮包内含有的禁止进境物品,海关没收并开具海关扣留凭单,随邮包或单独邮寄给收件人;5、对邮包价值超出限制、或无法办理报关
7、手续、或含有限制进境物品但无法提供有效证件,或收件人要求将应税物品退运境外的,在海关监管下办理上述物品的退运手续;6、对超过邮局保管期限(三个月)、但收件人未纳税、领取的邮包,在邮包上加贴“准予退运”标记,由邮局退运境外。7、对需要当事人进行补充申报的邮件,邮局将发出办理海关手续通知书。邮包收件人应根据海关要求,主动去电海关联系或持凭通知书到海关指定地点进行面洽。对需要纳税的邮包,收件人可在领取邮包时向邮局缴纳;对需提供有效证件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邮包,收件人应向海关面交有关证件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后领取邮件;对需要按照货物进行报关的邮包,收件人应办理相关货物报关手续(二)出境。寄件
8、人在设有国际邮件收寄业务的邮政局办理邮寄手续,并在报税单或详情单上如实填报内装物品的品种、数量、价值等。邮包汇总并运抵海关指定监管场所后,海关进行监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U对不含国家禁止、限制出境物品且未超过限值,或超过限值但能提供有效出口证件的邮包,予以放行,交邮局投递;2、对邮包内含有的禁止出境物品,海关没收并开具海关扣留凭单,邮寄给寄件人;3、对超过限值、或含有国家限制出境物品,但不能提交有效出口证件的邮包,海关在邮包上加盖“不准出口”印章,由邮局退回寄件人。4、个别邮件在处理中海关要求接洽当事人的,发出通知书。邮包寄件人应根据海关要求,主动去电海关联系或持凭通知书到海关指定地点面洽。六、办理事项流程图个人邮递物品的通关办事流程七、办理时限正常情况下自当事人至海关办理手续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放行手续。八、收费标准:不收费九、办理时间、部门及地点(-)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9:30-12:30,15:30-18:00o(二)办理地点:拉萨海关所属八廓海关。(三)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通站路拉萨邮区中心局邮件处理中心十、咨询电话:12360海关服务热线十一、监督电话:12360海关服务热线十二、其他说明本指南的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