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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信用保护合约专用版)补充协议鉴于(“甲方”)与(“乙方”)已签署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信用保护合约专用版)(以下简称“主协议”),为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双方特此签订本补充协议,作为主协议的组成部分。第一条违约和终止条款1、主协议第4. 5条中的“交叉违约”:【是】/【否】适用于甲方;【是】/【否】适用于乙方;“特定债务”【同主协议第十四条定义条款的含义】/【指:1若甲乙双方均适用“交叉违约”,“交叉违约触发金额”为:甲方、其履约保障提供方:2、主协议第4. 7条中的“特定交易下违约”:【是】/【否】适用于甲方;【是】/【否】适用于乙方;“特定
2、交易”【同主协议第十四条定义条款的含义】/指:3、主协议第5.1条中的“自动提前终止”:【是】/【否】适用于甲方;【是】/【否】适用于乙方;4、主协议第6.2条中的“因合并造成的资信降低”:【是】/【否】适用于甲方;【是】/【否】适用于乙方;若适用,”因合并造成的资信降低”中的合并事件包括下述情形:5、主协议第6. 3条中的“其他终止事件”:【是】/【否】适用;若适用,“其他终止事件”包括下述情形:上述“其他终止事件”的“受影响方”分别为:第二条同意提供的材料为主协议第10. 8条的目的,各方同意应对方要求提供的材料包括:甲方需提供的材料:提供的期限:乙方需提供的材料:提供的期限:第三条争议解
3、决方式1、信用事件专家委员会交易双方就信用事件存在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是】/【否】适用提请信用事件专家委员会出具专家意见,主动寻求争议解决的一方应当于争议发生之日LJ-个交易日内告知对手方相关争议,并于告知对手方【 】个交易日后提请信用事件专家委员会出具专家意见。2、仲裁或诉讼主协议第11.2条中交易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争议发生后,选择以下争议解决方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适用,主动寻求争议解决的一方应当于争议发生之日-LJ-个交易日内告知对手方相关争议,并于告知对手方【 】个交易日后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提请诉讼,【是】/【否】适
4、用,主动寻求争议解决的一方应当于争议发生之日个交易日内告知对手方相关争议,并于告知对手方个交易日后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交易双方不得同时选择仲裁和诉讼两种争议解决方式。3、若交易双方希望约定其他仲裁机构,请在此做出特别约定同时,交易双方应当约定:主动寻求争议解决的一方应当于争议发生之日【 】个交易日内告知对手方相关争议,并于告知对手方【】个交易日后提交【】仲裁。第四条其他约定1、通知方式为主协议第12.1条的目的,甲方接收通知的方式指:通信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电子信息系统:为主协议第12.1条的目的,乙方接收通知的方式指:通信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电话:电子邮件:传真
5、:电子信息系统:2、与主协议有关的“履约保障协议”指:【无】/甲方的履约保障提供方指:【无】/乙方的履约保障提供方指:【无】/4、净额支付第3.2条“多笔交易的净额结算”【是】/【否】适用;若适用,其适用的范围指:【所有交易】/【以下多笔交易或多组交易】:上述各项交易净额支付自【主协议签署日期】/】起。5、“电话录音”:交易一方可以对下述事项进行电话录音:6、“关联方”:【同主协议第十四条定义条款的含义】/【指:17、其他陈述【是】/【否】适用。为主协议第十条的目的,做出下述陈述:8、交易日【同主协议第十四条定义条款的含义】/【指:第五条其他补充约定I若交易双方有其他条款或约定,请在此填入】此页无正文,为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信用保护合约专用版)补充协议签署页。甲方: 乙方:(公章)(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职务:授权代表职务: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