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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人民调解委员会星级评定细则项目内容分值组织保障1 .没有独立的调解室(扣10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任务、基本原则、工作纪律、纠纷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调解程序和调解须知未全部上墙(扣4分),没有统一的人民调解徽章和“依法依理、公平公正”等标语(扣2分)。2 .没有醒目的按照标准制作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吊牌(扣2分),室内没有专门的调解桌椅(扣2分)。3 .调解室内没有首席调解员席、调解员席、记录员席、纠纷当事人席、证人席和旁听席,且摆放不规范(扣2分)。4 .室内不整洁,物品摆放不整齐(扣1分),没有专门的档案橱柜等必备办公用品(扣2分)。5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和调解人员补贴经
2、费落实不到位(扣5分)。30分队伍建设1人民调解委员会缺少主任、副主任、委员,并且不能保证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扣6分),人民调解队伍网络不健全(扣3分),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名册未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扣1分)。2 .人民调解委员会未设调解小组并没有人员名册(扣2分)。3 .每年组织人民调解人员培训未达到2次(扣2分),没有人民调解员学法记录(扣1分)。15分制度建设1 .工作制度:人员分工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扣1分)。2 .例会制度:未定期召开业务会议,研究重大矛盾纠纷,部署当前工作任务,交流典型工作经验(扣1分)。3 .学习制度:未定期安排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工作(扣1分
3、)。4 .请示报告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未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扣1分)。5 .月报制度:每月未及时将维稳情况和矛盾纠纷分析情况进行上报(扣3分)。6 .登记统计制度:未按要求做好矛盾纠纷登记和统计,未及时上报统计报表(扣3分)。10分业务工作1 .矛盾纠纷调解率低于100%(扣3分),调解成功率低于96%(扣6分)。2 .因工作不当发生民间纠纷激化、转化而引发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事件(每类扣2分,最多扣8分)。3 .不熟悉辖区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辖区内的矛盾纠纷隐患(扣3分)。4 .未及时调解上级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扣2分)。5 .每年专题研究分析调解工作少于2次(扣3分)。
4、6 .未按要求每月组织矛盾纠纷排查(扣4分),未及时做好上级部署的专项矛盾纠纷调处活动(扣2分),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时期未开展人民调解活动,未及时上报信息、总结(扣4分)。35分档案资料1 .缺少或没有与人民调解有关的文件、年度要点和总结(扣2分)。2 .没有专项矛盾纠纷排查活动资料(扣1分),没有每月矛盾纠纷排查报告(扣2分)。3 .没有矛盾纠纷受理登记簿、调解登记簿、例会记录簿、业务学习记录簿和重大疑难纠纷记录簿,没有具体的记录内容(扣3分)。4 .人民调解案件卷宗不统一、不规范、不整洁,按简易程序调解的除外(扣2分)。10分加分项目有下列情况的予以奖励加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1工作有创新,工作经验在中、省、市推广的,分别加3分、2分、1分,不重复计分。2 .信息和调研文章被中、省、市采用的,分别加3分、2分、1分,不重复计分。3 .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委员会成员被中、省、市表彰的,分别加4分、3分、2分,不重复计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