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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合同审核审批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合同管理,降低商业风险,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及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合同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第二节合同的签订第四条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第五条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
2、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公司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权,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除外。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第七条 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第八条 合同除即时清结者,一律采用书面格
3、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第九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1 .部首部分,注意写明甲乙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2 .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是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中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
4、例及计算方法。3 .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第十条 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住所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一条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以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十四条规定办理。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允许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2()万元至50万元的由财务总监和主管总监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第十二条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
5、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第三节合同的审查批准第十三条 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第十四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1 .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标的超过100万元的;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联营、合资、合作合同;重大涉外合同。2 .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标的超过500万元的;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3 .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4 .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部门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
6、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第十五条合同审查的要点是:1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 .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3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第十六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提请公
7、证处公证。第十七条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1 .申报。公司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公司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2 .审核。对送审的合同,应按本制度第十四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的决定;若不批准,通知申报部门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主管人员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
8、他材料发还申报部门,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3 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十八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第十九条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第二十条 各部门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五节
9、合同的变更、解除第二十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第二十二条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第二十三条 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第二十四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十四条及第十五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十五条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
10、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第二十六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除外。第二十七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第二十九条 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第六节合同纠纷的处理第二三十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第三十一条合同纠纷由签约部门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第三十二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
11、是:1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2 .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3 .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第三十三条 公司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第三十四条法律
12、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L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4 .经部门处理解决不了的;5 .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第三十五条 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1 .承办人填写“对外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份),按本制度第十七条的规定报批。2 .审批部门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3 .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第三十六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第三十七条 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
13、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1 .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2 .关于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3 .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账目;4 .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5 .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6 .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第三十八条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第三十九条 公司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
14、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第四十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四十一条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第四十二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第七节合同的管理第四十三条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合同的二级管理
15、具体是: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法律顾问室。下属一级由部门经理、副经理负责,归口管理人为行政部经理;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第四十五条法律顾问室的主要职责是:1 .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2 .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3 .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质;4,负责考评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5 .配合公司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6 .配合公司处理合同纠纷;7 .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第四十六条公司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1 .负责管理本公司签订的合同;2 .负责审查本公司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3 .负责本公司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