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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完善毕业后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及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如下:一、培训对象及目的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我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为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包含全日制专升本)应届生或“369人才工程”往届人员。符合专业报名条件人员,需要以委托培养方式到符合条件的培训基地参加培训。2
2、、培训目的:为本院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3、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由医务科和人事科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二、培训时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3年。三、管理办法1、参加规培人员报考前需确定规培专业,专业及名额根据医院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确定,医院统一组织考试,根据考生成绩排名,按照医院所提供的专业岗位及名额依序选择确定。2、医院发布当年规培考试通知后,考生应及时到医务科报名,医务科汇总后,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方予报考。3、规培名额及专业岗位确定后,规培人员需与院方签订规培协议。4、规培人员应
3、严格按照选定专业进行规培考试报名。规培人员接到规培基地的录取通知后,若录取专业与所申请审核通过的专业不一致时,需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规培。5、规培人员在规培期间的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由我院统一管理。规培人员在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我院、培训基地和规培人员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其规培期间的基本岗位工资由我院承担,并与医院签订协议,规培结束返院后,医院一次性补发规培期间基本岗位工资。四、培训要求1、规培人员在规培基地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规培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若因个人违反规培基地相关纪律而造成不良后果,其责任由个人全部承担,且甲方保留给予相应处罚措施的权利。2、在规培基
4、地培训期间,可以以县妇幼保健院员工身份参加编制考试、职称考试等事宜。3、规培人员在规培基地培训期间,人身安全等相关事宜由本人自身承担,本院不承担相关责任。4、在培训期间不得与任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有发现解除本人与医院所有关系。五、注意事项1、我院定期征求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效果实施评价并收集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度进行一次评估总结。2、凡以委托培养身份参加规范化培训的学员,需在完成培训后15日内返回原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违约,按照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不得参加考核,并取得培训资格,已参加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退还全部培养经费,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培训,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