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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市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单位:为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进一步做好我省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了山东省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4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山东省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方案为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国卫办食
2、品函202337号)等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立足三服务(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服务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标准(以下标准除特殊说明外均指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着力构建覆盖广泛、纵横畅通、开放互动、协同高效的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机制,确保标准)11页利施行,确保标准施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得到反馈。二、工作内容及方式(-)标准宣贯1 .宣贯重点。一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常识及重点通用标准;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常用标准、社会监督和消费者重点关注标准;三是食品安全标准跟IS评价计划所列标准;四是
3、新发布和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标准;五是根据我省食品行业标准管理需要确定的食品安全标准等。2 .宣贯方式。各级各部门(单位)根据本地实际,面向不同标准使用人和不同使用需求,确定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手段,采用张贴、发放各类宣传材料、线下培训、线上直播、线上课程、平台视频、大数据精准推送等形式,多媒体、多渠道、多平台实现标准宣贯“供需精准对接,确保标准使用人准确理解、正确应用和执行标准,确保标准施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得到反馈。(二)标准跟1淙评价1 .常态评价。任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官方网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及意见反馈平台(以下简称标准评价反馈平台,链接:形式反馈到省级
4、或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各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采用问卷调查、行业企业座谈、监管数据分析等方式收集汇总意见建议,通过标准评价反馈平台进行常态跟踪评价,填报反馈意见建议。2 .专项跟踪评价。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家相关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年度重点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计划。主要包括:(1)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的年度专项评价的标准;(2)根据本省食品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需要开展专项评价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3)监管热点难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企业意见诉求、信访咨询、网络舆情等关注和反映较多的标准等。评价方式:在通过标准评价反馈平台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省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
5、)确定专项评价项目和项目牵头承担单位。以项目管理形式,由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制定专项标准宣贯和评价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专题研究1.承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分配的专题研究项目;2.以研究课题形式,重点对我省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国家或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需求、地方特色食用物质食用传统习惯及食用安全性等开展相对系统和深入的研究。三、专项宣贯和跟踪评价及专题研究的组织实施(-)工作流程1 .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专项跟踪评价和专题研究标准项目的相关度、参与度以及组织宣贯和跟踪评2 .研究制定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专题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牵头承担单位(项目工作组)系
6、统深入学习项目标准的文本内容、编制说明、相关解读、常见问题解答等材料;联络标准起草人(起草单位)或者与相关专家充分沟通,根据项目标准施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定宣贯和跟踪评价的内容、方式方法、工作范围、重点目标,设计调查问卷,制定工作实施方案。3 .建立交流沟通和信息反馈机制。”穿珠连线结网,建立标准起草人、相关部门(单位)及企业、检验机构、行业协会等标准施行全过程、全要素、全链条、全标准使用人”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信息沟通反馈机制。4 .开展培训宣贯和跟踪评价。根据项目标准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标准宣传和跟踪评价,对项目标准施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指导解答,对实施中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5 .意见处理。
7、项目牵头承担单位7寸收集到的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处理,重点意见通过专家研讨会、交流咨询、指标验证、与国际组织、国家或地区对标等形式进行研究,形成项目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书面报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 .编制工作报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各项目标准报告进行研究论证,编制全省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报告。(二)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农业农村、省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全省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机制,组织编制和下发工作方案及年度任务计划,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根据本系统标准管理工作实际,做好本系统的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协调各市、县
8、(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协助省卫生健康委(或其委托的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完成专项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任务。鼓励和发动本系统各级各类标准相关人员通过标准评价反馈平台反映对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及相关标准的合理化意见建议。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本系统标准管理工作实际,做好本系统的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协调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协助省卫生健康委(或其委托的项目承担单位)完成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任务。鼓励和发动本系统内各级各类标准相关人员通过标准评价反馈平台反映对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及相关标准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各市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市场监管局:及时反馈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收集到关于标
9、准方面的意见建议。协助相关单位完成省级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项目任务。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开展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省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的技术支撑工作。担任全省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总协调和总联络人。组织拟定全省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会同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全省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省级食品安全标准指导解答工作机制;指导各项目承接(协作)单位和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各项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任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标准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居民膳食消费、居民健康状况等关联性研究;积极争取和承担国家标准专题研究项
10、目;编制年度全省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报告。四、工作要求各级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强化底线意识,通过广泛开展标准宣贯,不断深化社会公众、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场主体对食品安全标准的重要性、权威性和标准制修订工作科学性、严谨性的认识,强化全社会敬畏和遵守底线标准意识,激发和提升生产经营者追求或引领底线之上更高标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结合部门职能和本地实际,把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融入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农产品质量监管、生产许可办理、经营许可及备案办理、监督抽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营养和合理膳食宣传、企业标准备案管理、标准问题咨询、案件判定、舆情应对、地
11、方标准立项研制等各项工作的全过程。要紧密关注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动态,聚焦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消费者等各级各类标准使用人,做好标准解读、宣传引导、指导解答和跟踪评价等工作。通过科学有效宣贯,意见建议及时收集,为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真实、客观、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和信息。各市相关部门(单位)应明确一个负责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的责任处(科)室(单位)和1名联络员于2023年8月5日前报省疾控中心(总联络人)。各市参照省级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方式,每年自主开展专项标准宣贯和评价(或专题研究)应不少于1项,并于当年11月1日前向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联络人:省
12、卫生健康委:贾卫国0531-51766231省市场监管局:杨思贞0531-51792330省农业农村厅:邹晓琳0531-51789259省疾控中心食品所(总联络人):王克波053182679413电子邮箱:871221726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开展专项评价的食品安全标准名单2.山东省卫生健康委2023年开展专项评价的食品安全标准名单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开展专项评价的食品安全标准名单序号食品安全标准标准号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2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31607-202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13、19295-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食品安4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幼儿配方食品GB10765-2023GB10766-2023GB10767-20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31651-202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即食鲜切果蔬加工卫生规范GB31652-202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污染控制规范GB31653-202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3附件2山东省卫生健康委2023年开展专项评价食品安全标准名单序号食品安全标准标准号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30616-2023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金银花(开放花)DBS37/00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