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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级林长制的几项配套制度(-)林长制市级会议制度为规范林长制工作议事程序,保障市级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一、市级总林长会议(一)市级总林长会议由总林长或委托副总林长召集并主持。(二)参加人员为市级林长、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可确定其他人员参会。(三)会议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和林业发展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2 .研究决定全市推行林长制工作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3 .研究审议推行林长制重点任务安排、考核督查等情况;4 .需要提请研究的其他事项。(四)市级总林长会议原则
2、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出会议建议方案,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后,报请会议召集人审定。(五)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纪要,由会议召集人签发。(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有关县林长和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市级林长会议研究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并及时向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二、市级林长专题会议(一)市级林长专题会议由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召集并主持。(二)参加人员为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等。(三)会议职责。1 .贯彻落实市级总林长会议有关工作部署;2 .研究林长制工作有关专
3、题事项;3 .研究部署林长制阶段性任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4 .需要提请研究的其他事项。(四)市级林长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会议建议方案,报请会议召集人审定。(五)会议议定的事项形成纪要,由会议召集人签发。有关县林长和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向市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三、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一)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由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二)参加人员为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或联络员。(三)会议职
4、责。1 .贯彻落实市级总林长会议、市级林长专题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2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林业局确定的有关工作任务;3 .协调解决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林长制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4 .需要研究的其他具体事项。(四)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五)会议议定的事项,由有关县或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进度跟踪。(二)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为规范林长制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一、公开内容(一)政府、部门及行业发布的与林长制工作相关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等;(二)林长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森林、湿地、自然
5、保护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保护发展情况等;(三)林长制相关工作规划、计划、方案等;(四)林长制组织体系构建情况,主要包括林长名单、职责、责任区域、监督电话等;(五)林长制工作动态及成效;(六)林长制推进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七)区域林业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等;(A)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事项,或依法不应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二、公开方式根据信息内容和特点,一般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开:(一)通过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政府新媒体官方账号等发布;(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三)召开新闻发布会;(四)通过政府、部门和行
6、业的有关工作简报、通报公开;(五)利用公告、通告、公示牌等公开;(六)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三、公开程序按照“谁公开、谁把关”的原则,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拟公开信息审查后进行公开。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林长制信息公开工作。四、公开时限应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因法定事由不能按时公开的,待原因消除后依规定对外公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制度为加强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根据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一、目标任务围绕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加强市林长制工作领导
7、小组成员单位间信息沟通、联系会商、协调配合,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林长制工作格局。二、工作职责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具体职责如下: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各级党组织将林长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等工作。市委编办:
8、落实上级林长要求的机构设置、编制保障以及自然保护地有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核定等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林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支持和推进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项目等工作。市教育局:组织和指导开展学生生态文明、森林防火教育,加强校园绿化建设。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森林和湿地资源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行政案件,做好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协调督促各级财政做好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等所需经费保障工作。市资源规划局(林业局):承担林长制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组织指导全市造林绿化,野生动物植物、古树名木、森林和
9、湿地资源的保护工作,查处破坏森林和湿地资源相关行政案件。组织、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负责城市绿化的规划工作。承办总林长交办的其它事项。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牵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按照权限查处自然保护地内违法案件。市住建局:负责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绿化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相关执法工作。市民政局:指导公墓地绿化的建设、保护工作,加强公墓的日常管理。市交通局:组织实施公路绿化建设与管护。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乡村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10、海洋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市水利局:负责河流、水库等湿地的保护管理工作,做好河流、水库、海塘等水利工程设施周边的绿化工作。市文广旅体局: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森林旅游发展和“海岛公园”建设工作。市应急局:承担森林火灾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森林扑火队伍建设,组织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做好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市审计局: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大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资金使用审计等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森林消防灭火产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的市场监管。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森林火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天气预报服务。三、协作机制(一)统筹协调。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
11、加强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协同,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任务,确保部门协作机制高效运行。结合林长制督查考核相关制度,对推行林长制相关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分工协作。各成员单位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结合自身职能,积极主动介入,靠前服务指导,加强沟通联动,密切协作配合,合力解决林长制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三)信息沟通。建立林长制工作交流平台,完善林长制数字化应用场景,按照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加强部门信息沟通,推进数据对接互联,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对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和事项,采取定期通报、文件抄送、走访座谈等形式,及时告知
12、和反馈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四)联系会商。根据工作任务,由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况召集对林长制工作事项进行联系会商,通报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地在推行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商达成的事项,按职责分工抓落实,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落实情况跟踪。(四)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为规范林长制督查督办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林长制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一、总体要求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总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和湿地资源的目
13、标责任,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围绕国家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和林业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对下级林长履职情况开展督查督办,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数字赋能,减轻基层负担,注重督查实效,确保各级党委政府落实森林湿地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加快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森林和湿地等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二、督查内容(一)市级总林长会议、市级林长专题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二)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三)林长制年度工作任务以及林业重点工作、重大改革、重要任务落实情况;(四)明察暗访、群众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以及媒体曝光、社会关切问题
14、等办理和整改落实情况。三、督查方式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通过到各地开展调研,对下级林长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由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落实,重大事项、重点问题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落实。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总林长(副总林长)工作要求、省林长制办公室部署安排或实际工作需要,开展林长制督导并纳入林业综合性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相关责任县并跟进督办落实。综合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强化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设备的应用,优化简化督查流程,扩大督查覆盖面,以数字化技术赋能督查督办,强化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四、督查程序(一)督
15、查立项和制定方案。根据督查制度和实际需要,每年提出督查工作立项安排,作为部门督查事项提出备案申请,遇重大事项需督查落实的可申请纳入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对已立项督查事项,应精心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重点内容、督查方式、督查组人员组成等,按程序报批。(二)组织实施和情况反馈。按照督查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特别是在组织专项督查时,要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积极创新督查方法,融督查于服务中,多结合平时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多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多帮助协调解决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多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督查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向督查对象反馈督查发现的问题,必要时可下达整改建议书(意见书)。(三)整改落实和总结提高。被督查单位应认真配合完成督查工作,按照督查反馈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督查任务完成后,督查组织实施单位应及时做好工作总结,不断提升督查工作质效;被督查单位应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建章立制,不断提高林长制工作水平,并及时做好督查事项资料归档工作。五、结果应用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及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督查结果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久拖不决的视情开展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提请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