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重大变动)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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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望谟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重大变动)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省望谟县平洞街道纳朝村、贵州省望谟县边绕镇观文村地理坐标(106o3,16.800w,250856.890)(106o2,26.580,25o30,3.350)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29其他饲料加I;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0-15饲料加工132*;23-45肥料制造262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

2、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895.00环保投资(万元)58.00环保投资占比()6.5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口否O是:本项目于2023年取得环评批复,肥料化利用加工中心已建设完成,现正常运营,饲料化利用加工中心已建设完成,未运营,实际建设内容与原环评报告表中建设内容不一致(属于重大变动),故对环评报告表重新报批,项目暂未收到环保处罚。用地(用海)面积(m2)1100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望谟县平洞街道纳朝村和望谟县边绕镇观文村,经核实,项目与

3、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黔府发201816号)及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哲行办法(黔府发201632号)不冲突,不在望谟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其他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2023年黔西南州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好。项目区域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等级,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4、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使用的资源主要为土地、水及电资源,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本项目原料为秸秆,属于可再生资源,另外项目生产过程中会消耗一定的电能和水,本项目属于资源回收利用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将会大大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消耗的小部分资源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因此,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根据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3年10月30日印发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其基本原则I为: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分类施策,针对流域、区域

5、、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和目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坚持动态更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结合省、州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变化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更改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

6、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的相关要求。2)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平洞街道纳朝村、望谟县边饶镇观文村,根据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本项目肥料化利用加工中心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名称为望谟县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编码为:ZH52232620003本项目饲料化利用加工中心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名称为边饶镇、打易镇等一般管控单元,编码为:ZH52232630002具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1-1、12。表1-1黔西南州望谟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性分析表

7、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点控元重管单ZH52232620003该园区已取消入园项目严格按照工业园区规划及功能区划进行合理布局,工业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容积率必须大于().8,禁止擅自改变园区土地利用性质。本项目肥料化利用加工中心不涉及排放重金属排符合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排放重金属(指格、镉、汞、碎、铅五类重金属)、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放、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符合望谟县重点管控单元执行贵州省大气环境高排放区普适性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园区企业废水处理达到相应行业预处理标准或接管标准并经接纳许可后,方可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一级A标后,排入平洞河,排放污

8、水需满足规划环评提出的对应受纳水体水环境容量要求。本项目肥料化利用加工中心产生的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回收利用;生产粉尘采用袋式除尘,生产废气(硫化氢、氨)采用生物除臭;生活垃圾和杂质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清理废物和沉淀池污泥回收利用,废弃包装袋外售,废机油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符合望谟县重点管控单元符合县城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标。园区内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需要满足相应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SO2、NOx、颗粒物等)需满足大气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o环境风险防控执行贵州省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普适性管控要求。本项目肥料化利用

9、加工中心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少且全部回收利用,符合望谟县重点管控单元符合建设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入园企业根据项目环评要求建设风险事故应急池。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提高园区工业水重复利用率,产业项目需满足行业准入条件及清洁生产标准要求的水重复利用率。本项目肥料化利用加工中心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少且全部回收利用,符合望谟县重点管控单元符合表12黔西南州望谟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3县求符合性分析表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般控元一管单ZH52232630002空间布局约束依法取缔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合法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在破碎、运输、装卸等生产环节要实行封闭作业,并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本项

10、目饲料化利用加工中心不是工矿企业、畜禽养殖业,不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符合望谟县一般管控单元符合畜禽养殖业执行贵州省农业污染禁养区、限养区普适性管控要求;畜禽养殖业规模的确定执行贵州省农业污染普适性管控要求。城镇开发边界执行贵州省土地资源普适性管控要求。布局敏感区、受体敏感区执行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区、受体敏感区普适性要求。执行贵州省水土保持区划在区内开展石漠化治理。污染物排放管控生活污水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执行贵州省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普适性管控要求。本项目饲料化利用加工中心产生的清洗废水回用,生活污水清掏用作农肥;生产粉尘采用袋式除尘,生产废气(硫化氢、氨)采用生物

11、除臭;生活垃圾和杂质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清理废物和沉淀池污泥回收利用,符合望谟县一般管控单元化肥农药使用量执行黔西南州普适性管控要求。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到2023年,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加大测土配方施肥信息化技术推广力度,扩展实施范围,由粮食作物扩展到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茶叶等经济园艺作物。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在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推广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环境风险防控执行贵州省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普适性管控要求。本项目饲料化利用加工中心不涉

12、及高危外来物种,符合望谟县一般管控单元禁止擅自引入高危外来物种,擅自向野外放生或者丢弃未经许可引入的外来物种。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执行黔西南州望谟县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普适性管控要求。本项目饲料化利用加工中心不涉及高污染原辅材料的使用与产生,项目消耗少量水、电资源,符合望谟县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为肥料化和饲料化建设项目,不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不涉及高污染原材料的使用与生产,不向环境直接排放废水,项目消耗资源主要为少量水电,水电用量较少,通过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中的重点管控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2、与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

13、性分析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建设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第二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应当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是各级人民政府实施

14、环境生态目标管理和生态环境准入的依据。禁止引进严重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饲料加工和肥料制造,不属于严重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于2023年3月29日取得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望谟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核准意见(州环核202371号),现由于存在重大变动,故对本项目的环评报告表进行重新报批,因此,本项目符合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望谟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重大变动)(2)项目性质:新建(3)建设单位:贵州世农肥业有限公司望谟分公司(4)建

15、设地点:贵州省望谟县平洞街道办纳朝村、望谟县边绕镇观文村建设内容望谟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包含肥料化利用加工中心和饲料化利用加工中心两个部分,分别位于望谟县平洞街道纳朝村、望谟县边饶镇观文村。本项目于2023年3月29日取得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望谟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核准意见(州环核202371号),2023年6月底肥料化利用加工中心建设完成并运营,位于打易镇的饲料化利用加工中心未建设。原环评在纳朝村建设肥料化利用加工中心(己建设完成并运营),在打易镇建设饲料化利用加工中心(未建设),变动后将饲料化利用加工中心建在边饶镇观文村,且变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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