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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就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明确责任主体、分类管理服务、多方协同配合的要求,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关爱帮扶、权益保障等工作,努力使流动党员关系更清晰、动
2、向更掌握、管理更精细、作用更明显。二、主要措施(一)改进完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1、严格落实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对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当衔接做好转接工作。要做到“属地管理和尊重意愿”相结合,既要充分尊重党员自己的意愿,因人制宜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又要保证转出后组织关系能落地、党员的教育管理能跟上。对外出工作或定居6个月以上的流动党员,要依次按固定工作单位党组织、固定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商圈、楼宇、市场、园区、行业协会等区域性行业性党组织、经常居住地党组织、经常居住地村(社)党组织的排序做好转接工作。2、建立党组织的各类工作单位,一般应将本单位相关各类工作人员中
3、的党员纳入教育管理范围,不得以编制身份等原因拒绝或失管;对于党员人数较多的劳务派遣群体,要主动帮助建立党组织、理顺隶属关系。属于渔农村后备干部培养对象的,由工作单位党组织和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联合加强培养。3、流出党员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的,要以镇(街道、管委会)或社区(村)为单位,主动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并明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要在离市流动党员工作生活相对集中的地方,依托各类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建立离岛党员服务中心,将流动党员统一纳入管理,完善组织架构,选优配强书记和班子成员。4、流入党员较多的镇(街道、管委会)、社区(村),要及时根据
4、流动党员数量建立党组织,将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入党员纳入组织管理。积极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的三找”活动,发动各方共同参与寻找流动党员,使其尽早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5、在建设规模较大、工期较长、流动党员又较多的重大工程项目中,建立临时党支部,开展项目党建工作。6、加强两新党组织覆盖,在流动党员10人以上或流动人员100人以上的市场、物流、餐饮、保安等行业,应组建流动党员党支部。发挥流入党员在流入同乡人员中素质高、人头熟、人缘亲的优势,在外来人员管理、劳资纠纷调处、社会治安维护中更好发挥作用。要及时把流入党员纳入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机制中,在群众中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
5、7、流出地党组织对跨镇(街道、管委会)范围异地居住的党员,应要求其向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自觉参加活动、接受管理。在本市城市住宅小区居住的,应向小区“兼合式”党组织报到,自觉参加小区党组织的活动,接受党组织管理,在日常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8、任何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流动党员按规定转来的临时组织关系,对拒绝接收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或推诿扯皮的,上级党组织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作出组织处理。(二)改进完善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9、充分尊重党员个人意愿,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平台实现流动党员全面有效纳管。坚持边核查纳管边录入,利用好红色根脉强基系统,
6、掌握各类流动党员基本信息,做到流出一个掌握一个、流入一个管理一个。10、基层党组织要强化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帮助熟悉操作流程,用好“浙里流动先锋码”加强流动党员日常管理。要推动流动党员绑定使用“浙里流动先锋码”,确保实现全员覆盖。11、大力推动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结合实际创设载体、搭建平台,推动基层治理,谋划提出有效举措,引领流动党员干事创业、创优争先。推动流动党员上纳管支部党务公开栏,引导流动党员亮身份、作贡献、展风采。积极推动流动党员进社区入网格,广泛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通过通报表扬、评选表彰、典型选树、关怀帮扶,以及择优选配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推选“两代表一委员”等途径,
7、激励流动党员主动作为、发挥作用。12、要加强对流入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加强对流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考核和监督,利用好“浙里流动先锋码“,流入党员通过扫码参加组织生活,支部要及时如实记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联系,告知流动党员的重大政治表现,对表现优秀或不合格的及时告知,促进正面激励或反面警戒;对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的必须告知,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便于关系所在党组织依规作出纪律处分。13、要充分利用春节、清明、国庆等时间节点,以各镇(街道、管委会)为单位,每年实施至少1次教育管理服务措施,通过安排走访慰问、组织党课活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开展党费交纳情况“回头看”等,引导
8、流动党员牢记党员身份、关注家乡发展。14、建立流动党员在外期间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要求他们每年两次向流出地党组织作出报告,以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应用里的组织生活记录视为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有关情况作为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对党员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以及存在其他与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党组织要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或者按规定给予组织处置。15、基层党组织要安排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或者党员骨干通过电话询问、线上交流等方式经常联系流出党员,掌握其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活情况,了解其家庭存在的困难,力所能及地提供
9、各类帮助。各镇(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应当掌握流动党员基本情况,指导督促党支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要注重在流动党员中挖掘和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对政治素质较好、有致富带富能力的流动党员,及时纳入村后备力量培养。三、组织保障16、压实责任,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探索建立流动党员工作领导分工负责和联系制度,明确每一个流动党员党组织都有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分工联系,让流动党员工作责任到位。17、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典型引领,大力培养发现一批优秀流动党员,加强舆论引导,注意发现身边流动党员的闪光点,利用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广泛宣传流动党员先进事迹,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良好工作局面。18、改进方法,增强实效。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改革创新,针对摸清底数难、开展活动难、管理对接难的问题,鼓励和支持基层大胆探索创新,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让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