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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教餐厅招租方案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1.出租标的总面积为1144平方米,其中厨房面积598平方米,餐厅面积546平方米。厨房配备有灶台、排烟系统、蒸促柜、消毒柜等配套设施。餐厅共有6人位餐桌40张,4人位餐桌10张,共有280个座位。2经营所用水费、电费由承租方全部承担。水电用量挂表计量,水电费按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收费标准计取。取暖费按照3201平方米计量(含超高面积546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按供热公司商服标准收取,每年K)月15日前交到学校财务处。3.取暖费由学校承担。二、出租标的经营项目1 .承租方经营项目必须与学校出租标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批准的经营项目一致,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批准经营项目
2、内可经营基本大伙、特色档口和超市。2 .基本大伙毛利率不得超过成本的30%-35%,面积不得少于经营面积的50%o租赁期间基本大伙毛利率和面积方面的要求如有上级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3 .不允许经营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任何项目。三、资格条件1 .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餐饮经营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经营),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IOO万元。2 .具有丰富的高校餐饮服务经历,至少有3年服务公办本科高校的经历,经营高校食堂面积至少有一处不少于出租标的面积(以单个合同为准)。3 .承租方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3、以证明其经营情况良好。4 .提供2023年至2023年无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证明(以合同学校后勤部门证明为准)。5 .主要技术岗位,烹调师、面点师、食品安全管理员等需提供资格证书各1份。6 .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参加。四、经营要求1承租方必须提供运营方案,就经营项目、经营内容、内部设施、整体布局等内容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若未能通过审批,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出租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7 .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室内装修、更新改造水电线路、厨房和消防等设备设施前,需将装
4、修方案、施工图纸和效果图报学校和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审批通过后实施。承租方合同期满或无论任何原因中途退出,承租方的装修改造不得破坏、拆除,无偿赠与学校。8 .承租方装修改造要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装修相关规范进行施工,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和学校共同履行报批手续。装修材料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及消防要求;售饭台及厨房改造材料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承租方装修施工完成,报学校和政府相关部门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验收不合格导致餐厅无法按时营业,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9 .承租方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以代理、加盟等形式将标的由其他公司和个人代管,否则学校无条件解除合同,承租
5、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10 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的业务指导和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基本大伙饭菜价格要接受学校的审核,各经营项目价格的确定和调整应提前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承租方要配合学校完成特殊情况下的供餐工作。11 承租方全部经营收入仅能以学校指定的校园一卡通或固定微信账户收款方式作为收款渠道,收入必须全部进入学校财务账户或学校指定的收费平台账户。12 承租方饭菜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价格必须低于市场同类同质同量餐饮的价格。承租方每餐提供2元(含2元)以下菜品4个,提供免费汤、免费咸菜。13 承租方使用的主要食品原材料必须统一定点采购,学校对承租方的原材料供货
6、渠道进行定期检查。14 承租方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15 .承租方经营所需设备除学校提供外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承租方对学校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对室内水电暖公共设施负责维修维护,合同结束时必须保持设备设施完好可用。I1承租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严禁采购、加工、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和剩菜剩饭,保证就餐环境安全。如造成就餐者人身及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摔伤、被传染、中毒或有其他不良反应),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16 .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的消防安全,
7、按要求配备安全消防设施,服从学校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消防、水电暖和人身等各种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17 .因不可抗力、学校或上级政策等原因,学校有权要求承租方就开放时间、就餐时间、货物运送及人员流动时间和方式等进行相应变更,如承租方不遵守变更指示,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学校不承担违约责任,不承担承租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五、合同期限标的承租期限为:3年,自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六、履约保证金承租方签订承租合同时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合同到期后无息返还给承租方。七、租金缴纳承租方应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
8、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汇入学校指定银行账户。后续年份租金于每年9月1日前汇入学校指定银行账户。八、其他1承租方签订承租合同时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合同到期或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给承租方。2 .如发生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疫情等)或因学校、上级政策变化需要解除合同时,在合同必须无条件解除的前提下,双方协商解决所涉具体事宜。3 .承租方合同期满或无论任何原因中途退出,承租方的装修改造不得破坏、拆除,均无偿赠与学校,投入的全部装修改造资金不向学校主张折旧、退还、赔偿。4 .本项目采取承租方资格条件前置审核,学校成立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审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负责资格审核工作。经审核通过的,学校向意向承租方出具审核证明,意向承租方登录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承租报名。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勤管理处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