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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的装配式建筑项且建设单位(盖章):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六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2六、结论54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附图4项目与防城港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关系图附图5现状照片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附件3项目选址意见的函附件4出让土地证明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的装配式
2、建筑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王府街道防城港经开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B区新风路东北侧天地合西北测)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11金属结构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其他建设性质EI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防城港市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60000.00环保投资(万元)186环保投资占比(%)2.8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I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
3、(m2)97333.333m3(146亩)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5月24日取得审查意见一一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防环函(2018)106号)1、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防城港经开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B区新风路东北侧天地合西北测)。2018年,防城港大西南临港工业园纳入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范围,作为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大组成园区之一,根据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035)开发区总产业定
4、位为钢铁、有色金属、冶金、装备制造、化工产业为主,港口物流业、商业金融等服务性产业为辅,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其中防城港市大西南临港工业园区(大西南组团)以冶金产业为基础,大力发展金属深加工、先进装备制造、建材等下游配套产业;以港口为依托,延长化工产业链。本项目属于钢构件项目,符合防城港市大西南临港工业园区的定位。所以项目选址布局总体符合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2、与防城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防城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防环函(2018)106号):项目的选址位
5、于大西南临港工业园,不涉及生态红线范围,与大西南组团规划产业、用地规划相符合,符合园区规划“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各大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后废气、废水、噪声均通过环保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得到综合利用及合理处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中的相关要求。表11与防城港经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格实三一”理求严落“线单管要严控生态红线,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严格落实防城港东湾红树林保护区、北部湾二长棘媚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资资源保护区、渔业养殖区和蝴蝶岛本项目位于大西南临港工业
6、园,不在生态红线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园绿地等周边生态环境敏感区的保护要求。2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确保各类功能区环境质量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n类标准要求;防城港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相应功能区的标准要求。本项目建成投运后,废气和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防城港污水处理厂,厂区按功能进行分区防渗,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以确保各类功能区环境质量符合相应标准要求,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符合3严格落实项目环境
7、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引进不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准入条件,清洁生产水平不达标、装置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不达标、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项目。禁止在东海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外1公里范围内新增油类等液体危化品码头项目。禁止截断蝴蝶岛公园绿地周围水域与海洋的连通性,禁止侵占蝴蝶岛用地。严格控制东海海域新增设入海排污口。本项目为生产钢构件项目,拟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准入条件,清洁生产水平达国内先进水平、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达标、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无新增设入海排污口。符合4严格污染物总量管控。提高入园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控制污染物排放。落实开发区矿石、煤炭及其他颗粒状物
8、料储运全封闭防尘措施,大力推进低氮燃烧和烟气脱硝,有序推进集中供气、供热,采取有效措施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强化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恶臭污染物等有毒有害废气防治,推进工艺技术和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最新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污染本项目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要求,并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物排放量应控制在报告书提出的总量核定限值内。完善开发区污水处理、固废集中处置(理)、集中供热等环境基础设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治”原则规划、设计和建设开发
9、区排水系统、废(污)水处理系统确保各组团污水实现统一收集处理排放,严格限制区域新增排污口。加快集中供热设施建设,依法淘汰取缔不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小型燃煤锅炉。积极寻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途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和处理。本项目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治”原则,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分别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大西南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符合强化开发区企业环境管理要求,针对开发区现存环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开发区建成并投产的企业,结合区域环境质量要求,要进一步升级改造产业结构和加强污染整治,确保污
10、染物符合最新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为新建钢构件项目,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符合最新排放标准要求。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一、项目与防城港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防政规(2023)4号),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45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陆域: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4、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
11、22个。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园区5、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全市划定重点管控单元20个。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全市划定一般管控单元3个。项目位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根据分区管控意见:在陆域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
12、境风险高的问题。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见下表12所示。表12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全市产业布局符合北钦防一体化产业协同发展限制布局清单要求。项目不涉及2.城市建成区内的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水泥、砖瓦等行业中的高排放、高污染项目,应当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加快推进企业入园管理。项目不涉及3.上思县执行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自治区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不涉及4.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
13、护区和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不涉及5.红树林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进行管理。项目不涉及6.重要湿地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进行管理。项目不涉及7.那沙河、北仑河流入越南境,流域应严格控制布局化工、冶金、印染、水洗等水污染严重的产业;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建立健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确保水环境功能区达标,避免跨境污染。项目不涉及8.防城区水域养殖活动依据防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实施,科学规划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依法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全面增强水域滩涂生态管控能力。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不涉及9.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执
14、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确保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标准不降低、海岛现有砂质岸线长度不缩短。项目不涉及10.严禁圈占海域、沙滩、礁石和红树林,禁止红树林海岸带内陆采石等破坏性活动。对红树林、海草床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及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的生境保护,加大滨海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力度。项目不涉及11.自海岸线起向陆域延伸200米范围内、特殊岸段100米范围内,除国防安全项目、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港口码头建设项目、市政公用项目、公共旅游景观工程项目以及防灾减灾建设项目外,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与海岸带保护
15、无关的建筑物。项目不涉及12.严格用途管制,坚持陆海统筹。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完善围填海总量管控,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严禁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在滨海湿地布局,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不涉及13.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海洋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规范设置和监管入海排污口。项目不涉及14.对边境地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现有、新(改、扩)建生产、生活等项目实施分类管控。对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现有兴边戍边项目,对确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不一致的,按自治区主管部门规定程序报批。对新(改、扩)建兴边戍边项目,按自治区级主管部门出台的差异化管理政策进行管理。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1.加快沿海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提标改造,增强脱氮除磷功能。项目不涉及2.加强工业集聚区配套或依托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管理和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