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威创股份: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docx(4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2079号(共一册,第一册)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报告编码:3232023077322101202300086合同编号:2023-0523报告类型: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文号: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2079号报告名称: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133,000,000.00元评估报告日:20
2、23年06月30日评估机构名称: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名人员:于景刚(资产评估师)会员编号:32110008屈洁茹(资产评估师)会员编号:32200280(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威创集团月岫限公司舰权mm的;I彳京金色辘科稀限公司月妹但“遹伽直资面古报告声明1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资产评估报告正文5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5二、 评估目的14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4四、
3、 价值类型22五、 评估基准日22六、 评估依据22七、 评估方法24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32九、 评估假设33十、评估结论34十一、特别事项说明35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37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37资产评估报告附件39声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
4、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以及企业经营预测费料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五、根据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5、指导意见,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依法提供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露,不代表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范围。六、资产评估师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己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
6、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威创集团蜘有口松司豌权#1Im的癖金色融教育科酷限公司喇匀IWWWW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摘要重要提示本摘要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
7、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1、 评估目的:确定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之经济行为提供参考意见。2、 评估对象: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3、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4、价值类型:市场价值。3、 评估方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6、评估结论:经实施清查核实、
8、实地勘察、市场调查、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评估结论情况如下:(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审后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9,919.64万元,评估值12,874.50万元,增值2,954.86万元,增值率29.79%;总负债2,992.81万元,评估值2,992.81万元,无增减值变动:净资产6,926.83万元,评估值9,881.69万元,增值2,954.86万元,增值率42.66%,评估结论具体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ABC=B-AD=CA*10
9、0%1流动资产9,025.199,980.72955.5310.592非流动资产894.452,893.781,999.33223.533其中:长期股权投资680.57608.08-72.49-10.654固定资产25.0134.419.4037.585无形资产11.981,388.851,376.8711,493.076其他长期资产176.89862.44685.55387.567资产总计9,919.6412,874.502,954.8629.798流动负债2,992.812,992.819非流动负债威创集团蜘有P松司豌权#m的癖金色融教育科酷限公司咻匀IWWWW报告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
10、限公司威创集团股份有松司拗殳权输毋及的J凉金色摇篮教育微有限公司瞬绑树伽WWW10负债合计2,992.812,992.8111净资产(所有者权益)6,926.839,881.692,954.8642.66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2)收益法评估结果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S,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926.83万元,在企业持续经营及本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3,300.00万元增值额为6,373.17万元增值率为92.01%.(3)评估结论的选取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通过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后的评估值分别为9,881.6
11、9万元和13,300.00万元,差异3,418.31万元,差异率为25.70%。差异原因主要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针对被评估企业账面反映的资产和负债,通常是从重置的角度反映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的现行价值,与企业经营收益能力关系较小。而收益法则将企业视作一个整体,侧重于被评估企业未来预期收益能力。金色摇篮教育聚焦儿童成长管理,为家庭育儿和教育机构提供专业的指导服务和系统支持,主要业务包括幼儿园服务和幼儿园商品销售,有优质客户、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研发能力。公司的价值除了体现在有形资产及可辨认并计量的无形资产上外,还体现在公司客户资源、研发能力等各项资源及其协同效应价值上,由于
12、资产基础法评估时对上述难以辨认并计量的无形资产无法单独准确评估计量,而收益法除了能体现其有形资产和可确指无形资产价值外,还能体现上述难以辨认的无形资产及其协同所创造的价值,故收益法的评估结论更为合理。因此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13,3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卷仟参佰万元整)作为委估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本评估结论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即有效期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0日。7、特别事项说明:(1)本次评估利用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30日出具的众会字
13、2023第08227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2)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纳入评估范围的金色摇篮学校宿舍楼使用权,为公司2015年从北京市朝阳区金色摇篮全程实验学校购入,目前正常出租给该全程实验学校。根据企业介绍,威创集团月蜘有限公司撅殳权mt涉及枷7京金色摇篮教育艘有限公司跳绍展伽直资汽州艮告该宿舍楼位于全程实验学校中,所属土地为学校自政府租赁获得,无法办理产权证。根据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披露,由于时间较久,该
14、房产的相关资料以及资产使用权的转让协议均无法提供。评估基准日金色摇篮仅持有该宿舍楼的使用权,使用期限为2015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提供的使用期限采用收益法预测,未考虑该权属瑕疵带来的影响。(3)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4)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无。(5)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2023年8月2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金色摇篮诉东方联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请求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住总地产大厦房屋租赁合同及住总地产大厦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并返还原告已支付的房屋押金40.4124万元和利息以及原告多支付的自2023年1月26
15、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租金110.7568万元及利息。对于解除租赁合同及返还押金的诉讼请求应该能得到法院支持,但是对于返还被告多收取租金的这项诉讼请求具有不确定性。案件最终判决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因而无法估计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6)担保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被评估单位承诺无其他抵(质)押、对外担保、保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情况同时至评估报告出具日我们也未发现公司存在对评估结果有重大影响的期后事项。(7)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无。(8)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无。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同时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