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万吨“三素”及其延伸产品项目(一期年产60万吨“三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产60万吨“三素”及其延伸产品项目(一期年产60万吨“三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5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60万吨“三素”及其延伸产品项目(一期年产60万吨“三素”项目)项目代码2302-320722-89-01-76535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地理坐标(E118度41分37.019秒,N34度31分8.65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建设性质N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N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东海县
2、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东海行审备202338号总投资(万元)100000环保投资(万元)415环保投资占比(%)0.415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12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连云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连云港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新建厂房,利用东海县及周边的秸秆等农林废弃物进行“三素分离”,生产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证明,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
3、连云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用地规划。2、园区规划相符性根据连云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连云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规划范围为:东至湖西路,西至峰泉大道,南至湖西村南路,北至跃进路,总面积约为172.00公顷。产业定位为:“苏北绿芯”一绿色创新的核心、外向发展的中心。规划目标为:农产品精深加工引领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样板区;农业科技创新先行区。本项目利用北京国素集团自有系列发明专利与专有技术及其设备系统体系,将农作物秸秆等农林再生植物废弃资源,分离生产出天然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属于将农村植物废弃物转化利用的绿色、高新技术,符合连云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产业定位
4、与规划目标。1、产业政策相符性“年产60万吨“三素”及其延伸产品项目”已于2023年2月9日取得东海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证,备案证号:东海行审备202338号,项目代码:2302320722-8901-765356该项目分2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三素(植物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生产线,二期工程主要建设“三素”延伸产品生产线。本次评价主要为一期工程。经查询,“年产60万吨“三素”及其延伸产品项目(一期年产60万吨“三素”项目)”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其他符合性分本)(2023年修改)中鼓励类:“一、农林业一1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5、(秸秆肥料化析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原料化利用等)”,不属于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附件三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限制、淘汰和禁止类;项目工艺设备不属于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5号)中规定淘汰的工艺设备。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2、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东海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内,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
6、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3、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主要为江苏东海西双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本项目西侧约835m。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31号)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东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3734)文件,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项目西侧的石湖水源涵养区,位于本项目西侧约
7、712m。距离本项目较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见表1-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分布图见附图4。表1-1项目附近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规划范围地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保护区范围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东海县江苏东海西双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江苏东海西双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包括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等)/3.79/3.79石湖水源涵养区水源涵养/石湖林场及石湖乡的尤塘村、水库村、贺庄水/16.7316.73综上,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因此,本项
8、目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31号)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东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3734)文件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分析项目相符性,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2所示。表1-2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1、大气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30年,我市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02控制在
9、2.6万吨,NOx控制在4.4万吨,一次PM1控制在1.6万吨,VoCS控制在6.1万吨。根据东海县2023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PM2.5o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连云港市制定了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24条的通知(连污防指办202392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连大气办20234号)等方案,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所在区域超标污染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本项目实施后无废气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10、。符合2、水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U1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UI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本项目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生产废水与地面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等。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主要为西双湖水库,西双湖水库执行地表水II类标准。根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1-12月连云港市地表水质量状况,西双湖水库2023年1-12月份平均水质类别为In类超标原因受上游来水水质影响外,还受到周边生活、农业面源等的影响。本项目实施后,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水体造
11、成影响。符合3、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要求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同时不向土壤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功能类别。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的质量现状,符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相关要求。(3)资源利用上限根据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上报稿,2016年IO月)中“5.3严控资源消耗上线”内容,其明确提出了“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
12、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3所示。表1-3项目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水资源总量红线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我能力相协调。本项目新增用水量48030m主要为生产用水与生活用水,满足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苏水节20235号)中相关用水定额要求。符合严格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符合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1
13、.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内。根据计算,本项目实施后用水量为48030m3a,项目投产后实现年收入IOOOOO万元,万元0.4803m3小于12m3o符合能源总量红线江苏省小康社会及基本现代化建设中,提出到2030年实现基本现代化,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分别控制在0.5吨标准/万元和1.2吨/万元。考虑到连云港市经济发展现状情况,以及石化基地、精品钢基地及大港口的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高的增速,因此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增速控制3.5%-5%,2030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在3200万吨标准煤。本项目能源消耗为12302.3485吨标准
14、煤/a(电耗水耗/折算),项目年收入IOOOOo万元/a,经计算,单位GDP能耗约为0.123吨/万元,能够满足2030年控制的单位GDP能耗要求。符合注:本项目用电IOooo万kwh/a、水48030na,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3)折标煤系数分别为:0.1229kgce(kwh)、0.257Ikg-Cet,则合计折标煤约12302.3485a。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中明确提出了“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4所示。表U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
15、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I、能源消耗加强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各行业现有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新建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执行。本项目使用能源主要为电能与蒸汽不使用煤炭因此不涉及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等指标要求。本项目能源消耗为12302.3485吨标准煤/a(水耗、电耗消耗折算)。符合2、水资源消耗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力度。本项目用水量为48030m3a,主要为生活用水与生产用水。符合土资消M地源耗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