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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阳市精神病医院随访管理制度一、随访对象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二、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现场随诊、微信平台等。三、随访时间(一)首次随访要求在患者出院后一周时完成;(二)首次随访时需判断患者病情,并做出如下处理:病情稳定:病情稳定的患者应于出院三个月时再次进行随访,若患者仍病情稳定,则可停止随访;病情相对稳定: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应给予相关指导,并于一月后再次进行随访,若患者病情转为稳定,则同上处理,若病情转为不稳定时,则同下处理;病情不稳定: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应立即告知患者或家属进行门诊或住院治疗,若患者或家属拒绝治疗,应于江阳市精神病医院随访后拒绝治疗登记表内记录患者具体情
2、况,报科主任及医务科处理。四、随访内容包括了解患者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并提供指导患者用药、康复锻炼、预约回院复诊时间、病情变化后的临时处置等专业性指导意见。五、随访人员负责随访的医务人员由科主任和患者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随访情况由主管医师按要求填写在江阳市精神病医院随访记录表o六、随访考核.(一)随访人数至少为当月科室实际出院人数的50%;.(二)科主任对出院患者随访和复诊预约情况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进行督促;(三)医务科对各临床科室的出院患者随访情况定期检查督导,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对随访人数不达标的科室(个人)给予扣除科室质量分(个人质量分)的惩罚,随访人数每少5%扣除科室质量分(个人质量分)0.5分,并依次类推。对随访工作完成较好的科室(个人)给予科室质量分(个人质量分)1分的奖励,并于全院通报惩罚及奖励内容,以促进随访预约管理工作持续改进。(注:科室质量分及个人管理分1分等效为人民币100元)江阳市精神病医院医务科2023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