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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具体职责市环境应急指挥部下设7个应急工作组,由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应急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社会稳定组、调查评估组7个工作小组组成。(1)污染处置组:由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经信局、公安局、自规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铁路义乌站和事发地政府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现场调查,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技术研判和事态分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切断污染源,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落实相关企业停、限产措施;组
2、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应急避灾场所。(2)应急监测组:由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自规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和事发地政府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的调查;根据现场情况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及数据汇总分析,明确污染物性质、浓度和数量,会同专家组确定污染程度、范围、污染扩散趋势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3)医学救援组:由卫健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
3、市场监管局和事发地政府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药品和其他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4)应急保障组:由经信局牵头,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规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行政执法局、供电公司、水务集团、铁路义乌站和事发地政府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临时安置工作;统筹规划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点和应急避灾场所;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
4、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对受威胁群众进行临时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城市公共供水供应;为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必要的交通、通讯、防护等工具器材;对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人员及事件受害人员所受伤害进行评估,对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开展应急测绘。(5)新闻宣传组:由宣传部牵头,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文广旅体局和事发地政府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协调赴现场媒体记者的接待管理和新闻宣传报道工
5、作;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把握全市舆论导向,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宣传公众自救防护知识等工作;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6)社会稳定组:由公安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人力社保局、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文广旅体局和事发地政府等参加。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6、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组织专业力量稳妥处置;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配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7)调查评估组:由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公安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自规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事发地和受影响地政府等参加。主要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损害调查,委托开展评估、核实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对较大环境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应急处置过程、有关人员的责任、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以上应急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实际处置需要,由市环境应急指挥部进行临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