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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省学前教育促进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绕学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提出的“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要求,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解决好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难以满足需求问题,通过在全省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开展幼儿资助和幼师培训,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2022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00所,预计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资助幼儿97602人次。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二、主要内容(一)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工程。健全工
2、作机制,各项目市县(区)成立由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协作、定期会商,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相应的组织机制,确定熟悉业务的精干人员,具体承担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实行定期调度、月通报、倒排工期、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有序推进。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始终把工程质量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使用的原则。严格监督检查,实行省级重点督查、市级巡查、县级自查机制。省对市、县(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指导、监督和检查。实行“三查三单”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强化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二)开展家庭困难幼儿资助。全面落实幼儿资助政策。督促各地对接受学前教育的各地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资助标准由各地按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其中,农村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县区域内标准统一。同时,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贫困家庭幼儿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到家喻
4、户晓,深入人心。三、资金筹措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建设的支持。省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市、县应承担的资金按年度投资计划予以落实。各地在落实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可以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工程建设有效投入。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二)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学前教育。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三)健全推进机制。各市、县(区)建立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协调机制,明确教育、财政部门的任务,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严格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的督查和考核,强力推进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四)加强资金监管。各市、县(区)教育、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