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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是由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开展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人类工程活动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通过开展排查整治,进一步明确各类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落实防治责任,及时消除隐患,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重点任务市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
2、区域、本行业领域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包括全市范围内各类矿山(含关闭废弃矿山)以及交通、水利、住建、文旅、教育等领域在建工程。(-)工程(项目)、作业地点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Eo(二)工程(项目)立项及矿山设立时是否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三)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程(项目)、矿山建设时是否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四)项目单位、采矿企业是否编制引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或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处置方案。(五)已关闭矿山、企业是否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并通过验收。(六)项目单位、矿山企业是否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和值班值守制度。(七)
3、项目单位、矿山企业对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引发地质灾害法律责任是否明确。(八)对因工程(采矿)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是否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整改到位。(九)项目单位、矿山企业是否对责任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要求进行动态监测。(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是否依法依规处罚到位。三、成立组织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立军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张博辉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于志龙市水务局局长王明岩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付中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志峰省第五地质勘查院院长杨德臣
4、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宋加平市文广旅局局长所永平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郑拓飞省第七地质勘查院院长徐涛市住建局局长霍凤国市教育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李放,联系电话:0455-8313930o四、任务分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此次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以及提供业务技术支撑。负责协调工程引发地质灾害评估等工作。(二)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矿山企业、尾矿库(坝)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隐患,重点对露天开采矿山边坡进行全面排查。(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对全市公路、铁路沿线和危害其附属设施等在建工程的工程地质灾害隐患,重点是
5、削坡修路形成的不稳定边坡、公路铁路隧道顶板等人类工程活动痕迹明显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四)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对水库、堤坝、河道、侵蚀沟等在建工程的工程地质灾害隐患,重点是水库大坝两端裸露山体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五)住建部门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村镇等在建工程的工程地质灾害隐患,重点是削坡建房形成的不稳定边坡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六)文广旅部门负责对全市旅游景点(区)、汽车营地、农家乐、旅游公路、自驾线路等在建工程的工程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七)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对所属学校及危及学校安全在建工程的工程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八)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城市辖区内削坡取土、进行工程建设以
6、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九)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工作格局,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工作。五、工作方法(一)全面排查。不落一矿、不落一处、不落一项,不留一处隐患、不放过一个疑点、不留一个盲点,做到应查尽查。(二)突出重点。要紧盯露天开采矿山边坡、削坡修路建房形成的不稳定斜坡、水库大坝两端裸露山体、公路铁路隧道顶板等人类工程活动痕迹明显部位,不仅要查清地质灾害隐患,还要查清是否存在孕灾地质条件。(三)坚持立行立改和远期治理相结合。对排查出的隐患可以立即整改的,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立即消除隐患,对需要进行生态修复改善区域生态条件的,要纳入生态
7、修复i+Jo六、推进措施(一)健全组织机构O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成立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协调排查整治工作,要及时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二)开展排查调查。2023年5月底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摸清所属辖区内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落实防治责任。2023年6月20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排查出的隐患点逐点明确主体责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负责”原则,实施清单式登记档案管理,逐点明确有关行业领域责任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和建设单位防治主体责任。能通过工程治理消除的,要应治尽治、应拆尽拆;对能通过搬迁避让解除威胁的,调整纳入搬迁规
8、划,有计划、有步骤搬迁避让;对难以实施工程治理和通过搬迁避让解除威胁的,及时配备专业监测设备,明确专职监测人员、纳入监测管理系统。要加强对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清理后的地质灾害高危隐患区域发布通告,划定危险区红线,严禁群众随意出入,严禁对外租赁和居住违建房屋,严防违建现象反弹。(四)汇总上报。各地、各有关部门务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工程引发地质灾害排查隐患点情况、明确隐患点监管主体责任和建设单位防治主体责任台账及整治情况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1820108958o七、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
9、治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做到工作直接部署、问题亲自过问、环节直接协调、排查全面到位、整治彻底有效。(二)规范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稳步实施、逐项推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狠抓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档案管理,从严落实责任,对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力、推进缓慢,并因违法建设发生地质灾害的,坚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排查不到位、清理不彻底、工作不认真的,全市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在排查整治期间,市政府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