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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二十五条措施为深入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压实相关责任,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防范化解劳动纠纷,优化劳动保障服务,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质量,推动我市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现制定以下措施。一、指导企业规范用工(一)依法规范劳动关系。根据用工事实认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平台企业招用劳动者,符合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12005)12号)第一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
2、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二)规范管理其他用工形式。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平台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以下简称“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涵盖基本劳动权益必要条款的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的,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平台企业
3、与劳动者约定其以个体经营者身份完成工作,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过程管理的,根据用工事实分类确定劳动关系或者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三)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的平台企业,依法履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责任。采用劳务外包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的平台企业,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合作企业,依法明确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事项,并对合作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企业和合作企业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合作企业出现欠薪且短期内无法偿还的,经平台企业与合作企业协商一致,可由平台企业先行垫付,再向合作企业追偿。(牵头单
4、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二、建立健全用工保障制度(四)落实公平就业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违法设置性别、民族、年龄等歧视性条件,不得以缴纳保证金、押金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违规收取财物,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严禁采取诱导、强迫等方式,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化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优化新就业形态就业供需匹配,以进城务工人员、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重点,提供就业、创业、培训、维权等全方位服务。鼓励平台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落实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牵头
5、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五)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企业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科学制定劳动报酬规章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方式、足额支付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建立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劳动报酬水平。企业安排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劳动的,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合理报酬。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将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违法拖欠劳动报酬行为纳入信用记录管理。(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六)严
6、格休息休假制度。企业应当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法律法规,合理确定休息办法。落实行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科学确定劳动者的工作量。确定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企业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优化用工规则,采取“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确定考核要素,设置疲劳提醒,避免超强度劳动。网约车、快递、外卖送餐等平台企业应当合理管控劳动者在线工作时长,对连续工作超过4小时的,应当设置不少于20分钟的工间休息时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七)落实劳动安全责任。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建
7、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劳动者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配齐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强化高温、高寒等特殊情形下的劳动保护,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八)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企业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推行全省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积极引导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就业形
8、态劳动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企业要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扎实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安排有序推进客货车司机群体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总工会、市企联、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九)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按照国家部署,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推进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采取政府主导、信息化引领和社会力量承办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
9、鼓励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十)完善民主协商制度。推动落实集体合同条例,组织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提升集体协商实效,新就业形态工会组织与企业、行业协会应加强沟通联系,提出集体协商要约,企业应当积极响应,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围绕劳动报酬、奖惩机制、安全保障等劳动者关心的利益诉求,推动双方开展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在修订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时,充分听取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将结果公示并告之劳动者。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者申诉机制
10、,保障劳动者的申诉得到及时回应和客观公正处理。(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三、全面优化公共服务措施(十一)优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结合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专项活动,积极为新就业形态企业和求职者搭建对接平台,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定期开展新就业形态专场招聘活动,组织职业指导师参加直播招聘和各类线下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便利劳动者求职就业和企业招工用工。及时发布职业薪酬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等,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便捷化的劳动保障、税收、市场监管等政策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
11、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十二)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鼓励支持技工院校等职业培训机构创新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优化新就业形态培训师资力量,积极引导优秀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进入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师队伍,提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满足新就业形态领域就业群体培训需求。对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十三)完善职称评审政策。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称申报评价渠道,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所有制等限制,创造便利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专业技术人才可按
12、规定申报经济、快递工程等专业技术职称。对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高层次专家及时纳入市专家服务管理范围,享受相关待遇。(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十四)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质量。探索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模式。采取线上线下融合宣传方式,积极引导新就业形态企业和劳动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化完善网上办事功能,提供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个人账户查询等便捷服务,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公平享受待遇。积极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将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零星(手工)报销初审等业务下放乡镇(街道)一级的经办机构办理,鼓励有条件的统
13、筹地区下放至村(社区)一级的经办机构办理。(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十五)优化城市建设综合服务。构建“1个党群服务中心+N个服务站点”的立体化、全覆盖服务矩阵,在各级党群服务中心全覆盖建立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室、新就业群体服务站,提供安全培训、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系列服务。依托商圈市场、小区网格服务站、基层网点驿站、银行网点、爱心商户、公路服务区等全面建设“暖新驿站”,为新就业群体提供避暑取暖、歇脚充电、饮水就餐、应急用药等暖心服务。充分发挥工会自有资源和社会资源,推进工会基层网点“会、站、家”一体化建设,引导更多社会公益力量参与司机之家、
14、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十六)优化教育文化供给服务。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纳入在常住地接受义务教育范围,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应入尽入。推动公共文体设施向劳动者免费开放,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十七)做好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健全完善工会法律服务,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人数多的社区,企业集中的园区设立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援助服
15、务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月”等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各类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及其他专业化社会组织要依法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十八)开展关心关爱服务。推动街道、社区党组织建立党员、网格员等联系服务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制度,依托社区网格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爱新走访”活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座谈交流等方式,广泛征集新就业群体日常诉求与微心愿,问新就业群体需要解决什么、问需要社区做些什么,建立“爱新服务清单”,及时帮助解决身边“
16、关键小事”和“急难愁盼”。探索面向货车司机等重点群体,设立关爱基金和意外伤害险等服务项目。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的困难群体,凡是符合工会帮扶条件的,全部纳入困难职工档案,提供常态化送温暖和帮扶救助。开展心理健康公益巡讲、心理疏导等活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夏送清凉,冬送温暖”活动,对在高温严寒一线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定期进行走访慰问。发挥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职工之家阵地、司机之家、爱心小屋、职工书屋等工会服务阵地作用,主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便捷贴心服务。(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十九)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和示范引领,深入挖掘平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关心关爱劳动者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勤勉敬业、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适时公布侵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形成尊重、理解和关爱新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