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频率异常的处理.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737756 上传时间:2024-04-30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7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频率异常的处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频率异常的处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频率异常的处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频率异常的处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频率异常的处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频率异常的处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频率异常的处理.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电力系统调度规程频率异常的处理第1条系统频率超出500.2HZ为事故频率。事故频率允许的持续时间为:超过500.2HZ,总持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超出5O1HZz总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第2条当系统频率降至49.8HZ以下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通知各发电厂增加出力(包括启动备用机组)直至达到允许过负荷值。同时应按下述原则进行处理:1. 49.849.0HZ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根据华东网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或ACE偏差情况立即进行限电、拉路尽快(不得超过30分钟)使ACE偏差大于零直至频率恢复至49.8HZ以上。若江苏电网与华东电网解列运行,则由省调值班调度员自行采取恢复频率措施,并在

2、30分钟以内使频率恢复至49.8HZ以上。2. 49.0HZ以下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对各地区按事故拉(限)电序位表进行拉路。使频率在15分钟以内恢复至49.0HZ以上。3. 48.5HZ及以下时:有事故拉(限)电序位表的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按事故拉(限)电序位表自行进行拉路,变电所值班人员在接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拉路指令后,应立即进行拉路,使频率在15分钟以内恢复到49.0HZ以上。4. 频率在48.0HZ及以下时,各级值班调度员及发电厂、变电所的运行值班人员可不受事故拉(限)电序位表的限制,自行拉停馈供线路或变压器,使系统频率在15分钟内恢复到49.0HZ以上。5. 在系统低频率运行时,

3、各发电厂、变电所值班人员应检查按频率自动减负荷装置的动作情况。如到规定频率应动而未动作时,可立即自行手动拉开该断路器,同时报告有关调度;恢复送电时应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第3条当频率降低到严重危及发电厂厂用电的安全运行时,各发电厂可按照现场规程规定,将厂用电(全部或部分)与系统解列。发电厂厂用电解列的规定,应书面报省调备案。第4条事故拉(限)电序位表应由各级电网管理部门根据用户重要性和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进行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5条当系统频率升至50.2HZ以上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通知各发电厂降低出力直至停用部分机组。同时应按下述原则进行处理:1. 50.2HZ50.5

4、HZ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根据华东网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或ACE偏差情况调整出力,尽快(不得超过30分钟)使ACE偏差小于零直至频率降至50.2HZ以下。若江苏电网与华东电网解列运行,则由省调值班调度员自行采取恢复频率措施,并在30分钟以内使频率降至50.2HZ以下。2. 50.5HZ51.0HZ时:各发电厂应立即自行降低出力,15分钟内使频率恢复到50.5HZ以下或在15分钟内降至允许最低技术出力。当发电厂出力降到允许最低技术出力时必须向有关值班调度员汇报。3. 51.OHZ以上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发布停机、停炉指令,务必在15分钟内使频率降至51.OHZ以下。第6条各发电厂应将每台机组

5、的最高、最低技术出力、短时间内允许的事故过负荷能力以及机组高频、低频解列保护整定等情况,报省公司批准后执行。第7条电压异常的处理系统频率超出500.2HZ为事故频率。事故频率允许的持续时间为超过500.2HZ总持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超出5O1HZ,总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第8条当系统频率降至49.8HZ以下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通知各发电厂增加出力(包括启动备用机组)直至达到允许过负荷值。同时应按下述原则进行处理:6. 49.849.0HZ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根据华东网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或ACE偏差情况立即进行限电、拉路尽快(不得超过30分钟)使ACE偏差大于零直至频率恢复至49

6、.8HZ以上。若江苏电网与华东电网解列运行,则由省调值班调度员自行采取恢复频率措施,并在30分钟以内使频率恢复至49.8HZ以上。7. 49.0HZ以下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对各地区按事故拉(限)电序位表进行拉路。使频率在15分钟以内恢复至49.0HZ以上。8. 48.5HZ及以下时:有事故拉(限)电序位表的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按事故拉(限)电序位表自行进行拉路,变电所值班人员在接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拉路指令后,应立即进行拉路,使频率在15分钟以内恢复到49.0HZ以上。9. 频率在48.0HZ及以下时,各级值班调度员及发电厂、变电所的运行值班人员可不受事故拉(限)电序位表的限制,自行拉停馈

7、供线路或变压器,使系统频率在15分钟内恢复到49.0HZ以上。10. 在系统低频率运行时,各发电厂、变电所值班人员应检查按频率自动减负荷装置的动作情况。如到规定频率应动而未动作时,可立即自行手动拉开该断路器,同时报告有关调度;恢复送电时应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第9条当频率降低到严重危及发电厂厂用电的安全运行时,各发电厂可按照现场规程规定,将厂用电(全部或部分)与系统解列。发电厂厂用电解列的规定,应书面报省调备案。第10条事故拉(限)电序位表应由各级电网管理部门根据用户重要性和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进行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11条当系统频率升至50.2HZ以上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

8、立即通知各发电厂降低出力直至停用部分机组。同时应按下述原则进行处理:4. 50.2HZ50.5HZ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根据华东网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或ACE偏差情况调整出力,尽快(不得超过30分钟)使ACE偏差小于零直至频率降至50.2HZ以下。若江苏电网与华东电网解列运行,则由省调值班调度员自行采取恢复频率措施,并在30分钟以内使频率降至50.2HZ以下。5. 50.5HZ51.0HZ时:各发电厂应立即自行降低出力,15分钟内使频率恢复到50.5HZ以下或在15分钟内降至允许最低技术出力。当发电厂出力降到允许疑氐技术出力时必须向有关值班调度员汇报。6. 51.0HZ以上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发布停机、停炉指令,务必在15分钟内使频率降至51.0HZ以下。第12条各发电厂应将每台机组的最高、最低技术出力、短时间内允许的事故过负荷能力以及机组高频、低频解列保护整定等情况,报省公司批准后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