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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3)412-2018国家电网公司供电电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供电电压是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是保证供电电压质量的重要手段,同时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与经济运行起着重要作用。为保证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供电电压质量,降低电网损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标准,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包括供电电压与无功补偿管理的职责分工、管理内容、工作要求、检蛰考核等方面内容。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的供电电压和无功补偿管理工作。各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等规
2、范性文件。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系统供电电压与无功补偿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负责制,实行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国网运检部、省公司运检部、省检修(分)公司运检部、地(市)公司运检部(检修分公司)、县公司运检部(检修(建设)工区)(以下简称各级运检部门)是供电电压工作实施的归口管理和无功补偿装置的归口管理部门,均应设置专责人,并明确工作职责。第五条国网运检部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公司供电电压和无功补偿相关制度、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级运检部门开展专业管理工作。(二)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系统城网和农网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指标计划制定与统计分析。组织开展供电电压专业分析,提升供电电压质量。(三
3、)参与公司电网无功规划;参与无功补偿模式、无功(四)负责组织无功补偿装置和调压装置的运维检修管理。组织对不满足运行要求的装置列入技术改造和设备大修计划并监督实施。(五)负责组织编制公司供电电压和无功补偿专业报告。组织专业会议,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和交流。第六条国网发展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电网无功规划;在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规划设计中,按照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导则组织审定无功补偿模式、无功补偿装置容量及安装地点。第七条国网营销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各级营销部门提供B、C类供电电压监测数据,满足供电电压管理要求。(二)负责组织各级营销部门督导用户履行无功补偿装置投入、功率因数达到标准等义务。(
4、三)组织开展用户侧电压采集监测数据的共享应用。第八条国调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各级调控部门提供A类供电电压监测数据,满足供电电压管理要求。(二)组织各级调控部门根据电网结构、运行方式以及负荷特性合理制定电压无功控制策略。(三)参与公司电网无功规划;参与无功补偿模式、无功第九条国网信通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供电电压自动采集系统的建设运维、通信通道建设运维以及信息安全接入等工作。第十条中国电科院主要职责:负责公司供电电压和无功补偿管理技术支持工作。第十一条国网信通公司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公司供电电压自动采集系统的建设运维、所辖范围内通信通道建设运维以及信息安全接入等工作。第十二条省公司运
5、检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本单位各级运检部门开展供电电压和无功补偿专业管理工作。(二)负责提出本单位城网和农网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指标计划建议,执行公司下达的指标计划,并分解下达指标计划;负责指标统计分析。(三)组织审定本单位供电电压监测点设置方案,满足供电电压管理要求。(四)组织开展供电电压专业分析,组织制定并落实电压质量提升措施。(五)参与公司电网无功规划;参与无功补偿模式、无功补偿容量、无功补偿装置和调压装置选型及安装地点方案等审核。开展相关工程验收及试运行等工作。(六)负责组织无功补偿装置和调压装置的运维检修管理。组织将不满足运行要求的装置列入技术改造和设备大修计划并监督实施。(七)负
6、责组织电压监测仪验收检验和周期检验。(八)负责组织编制供电电压和无功补偿专业报告。组织专业会议,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和交流。第十三条省公司发展部主要职责:负责所辖电网的无功规划;在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规划设计中,按照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导则组织审定无功补偿模式、无功补偿装置容量及安装地点。第十四条省公司营销部主要职责:(-)组织B、C类供电电压监测数据采集,保证B、C类供电电压监测数据传送的及时、完整、准确。及时处理本侧系统电压采集数据缺失等问题。(二)配合分析和处理B、C类供电电压越限问题。(三)组织本单位各级营销部门督导用户履行无功补偿装置投入、功率因数达到标准等义务。对用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供电电压
7、问题,应积极协助、指导用户制定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四)组织开展用户侧电压采集监测数据的共享应用。第十五条省公司调控中心主要职责:(-)组织A类供电电压监测数据汇集,保证A类供电电压监测数据传送的及时、完整、准确。及时处理本侧系统电压采集数据缺失等问题。(二)负责电网电压调整与控制,协助做好供电电压调整与控制。配合分析和处理A类供电电压越限问题。(三)参与公司电网无功规划;参与补偿模式、无功补偿容量、无功补偿装置和调压装置选型及安装地点方案等审核。第十六条省公司科技信通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省公司供电电压自动采集系统的建设运维、所辖范围内通信通道建设运维以及信息安全接入等工作。第十七条省电
8、科院主要职责:(-)负责供电电压和无功补偿管理技术支持工作。(二)负责电压监测义秘播置校3鳞口电压监测义验收税佥。第十八条省检修(分)公司主要职责:(-)负责无功补偿装置和调压装置的运维检修管理。负责对不满足运行要求的装置提出技术改造和设备大修计划建议,组织项目实施。(二)参与电网无功规划;参与无功补偿模式、无功补偿容量、无功补偿装置和调压装置选型及安装地点等审核。开展相关工程验收及试运行等工作。第十九条省信通(分)公司主要职责:负责落实省公司供电电压自动采集系统的建设运维、所辖范围内通信通道建设运维以及信息安全接入等工作。第二十条地(市)公司运检部(检修分公司)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供电电
9、压和无功补偿专业管理工作。(二)负责执行省公司下达的城网和农网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指标计划;负责本单位指标计划分解和指标统计分析。(三)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供电电压监测点设置方案,按要求设置并动态调整供m电压监测点,满足供电用压管理要求。(四)负责开展供电电压专业分析,制定并落实电压质量提升措施。(五)参与电网无功规划;参与无功补偿模式、无功补偿容量、无功补偿装置和调压装置选型及安装地点方案等审核。开展相关工程验收及试运行等工作。(六)负责组织无功补偿装置、调压装置和电压监测仪的运维检修管理。负责对不满足运行要求的装置提出技术改造和设备大修计划建议,组织项目实施。(七)负责组织电压监测仪周期检验。
10、(A)负责组织编制供电电压和无功补偿专业报告。组织专业会议,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和交流。第二十一条地(市)公司发展部主要职责:负责所辖电网的无功规划;在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规划设计中,按照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导则组织审定无功补偿模式、无功补偿装置容量及安装地点。第二十二条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主要职责:(-)组织B、C类供电电压监测数据采集,保证B、C类供电电压监测数据传送的及时、完整、准确。及时处理本侧系统电压采集数据缺失等问题。开展监测设备校验、安装、调试、维护,满足供电电压管理要求。(二)及时将相关用户新投、停运和调整等情况通知运检部门,配合审核B、C类供电电压监测点设置方案。(三)
11、配合分析和处理B、C类供电电压越限问题。(四)督导用户履行无功补偿装置投入、功率因数达到标准等义务。对用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供电电压问题,应积极协助、指导用户制定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第二十三条地(市)公司调控中心主要职责:(-)组织A类供电电压监测数据采集,保证供电电压监测数据传送的及时、完整、准确。及时处理本侧系统电压采集数据缺失等问题。(二)负责电网电压调整与控制,协助做好供电电压调整与控制。配合分析和处理A类供电电压越限问题。(三)参与公司电网无功规划;参与无功补偿模式、无功?M尝容量、无功,M糕置禾腼压装置选型及安装地点方案等审核。第二十四条地(市)信通(分)公司主要职责:负责落实供电电
12、压自动采集系统相关的、所辖范围内通信通道建设运维以及信息安全接入等工作。第二十五条县公司运检部(检修(建设)工区)、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供电电压和无功补偿专业管理工作。(二)负责执行地(市)公司下达的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指标计划;负责指标统计分析。(三)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供电电压监测点设置方案,按要求设置并动态调整供电压监测点,满足供电电压1理要求。(四)负责开展供电电压专业分析,制定并落实电压质量提升措施。(五)参与电网无功规划;提出无功补偿模式、无功补偿容量、无功补偿装置和调压装置选型及安装地点方案等审核。开展相关工程验收及试运行等工作。(六)负责组织无功补偿装置、调压装置和电压监测仪的
13、运维检修管理。负责对不满足运行要求的装置提出技术改造和设备大修计划建议,组织项目实施。(七)负责组织编制供电电压和无功补偿专业报告。组织专业会议,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和交流。第二十六条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主要职责:(-)组织B、C类供电电压监测数据采集,保证B、C类供电电压监测数据传送的及时、完整、准确。及时处理本侧系统电压采集数据缺失等问题。开展监测设备校验、安装、调试、维护,满足供电电压管理要求。(二)及时将相关用户新投、停运和调整等情况通知运检部门,配合审定B、C类供电电压监测点设置方案。(三)配合分析和处理B、C类供电电压越限问题。(四)督导用户履行无功补偿装置投入、功率因数达到标
14、准等义务。对用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供电电压问题,应积极协助、指导用户制定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第二十七条县公司调控分中心主要职责:(-)组织A类供电电压监测数据采集,保证供电电压监测数据传送的及时、完整、准确。及时处理本侧系统电压采集数据缺失等问题。(二)负责电网电压调整与控制,协助做好供电电压调整与控制。配合分析和处理A类供电电压越限问题。(三)参与电网无功规划;参与无功补偿模式、无功补偿容量、无功补偿装置和调压装置选型及安装地点方案等审核。第三章供电电压偏差与监测点管理第二十八条供电电压偏差的限值规定如下:(-)供电电压偏差是指电力系统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电电压对系统标称电压的偏差。1.35千伏
15、及以上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超过标称电压的10%。(如供电电压上下偏差同号(均为正或负)时,按较大的偏差绝对值作为衡量依据)。2.20千伏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3.220伏单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10%。4.对供电点短路容量较小、供电距离较长及对供电电压偏差有特殊要求的用户,由供、用电双方协议确定。(二)带地区供电负荷的变电站20/10(6)千伏母线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压偏差为系统标称电压的0%7%o第二十九条供电电压分为A、B、C、D四类监测点,设置原则如下:(-)A类供电电压监测点:带地区供电负荷的变电站20/10(6)千伏母线电压。1 .变电站内两台及以上变压器分列运行,每段20/10(6)千伏母线均设置一个电压监测点。2 .一台变压器的20/10(6)千伏为分列母线运行的,只设置一个电压监测点。(二)B类供电电压监测点:35(66)千伏专线供电和Iio千伏及以上供电的用户端电压。B类电压监测点设置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35(66)千伏及以上专线供电的可装在产权分界处,110千伏及以上非专线供电的应安装在用户变电站侧。2 .对于两路电源供电的35千伏及以上用户变电站,用户变电站母线未分列运行,只需设一个电压监测点;用户变电站母线分列运行,且两路供电电源为不同变电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