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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智慧校园信息化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阳光学校新校区智慧校园信息化项目已经阳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阳光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123,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阳光学校新校区智慧校园信息化项目2.2项目编号:1232.3建设地点:阳光大道所围区域内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2.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6质保期:3年(软件部分3年免费升级维护,硬件3年免费质保)2.7招标内容:智慧校园软件基础设施、智慧校园硬
2、件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调试及其他伴随服务2.8招标范围:招标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应为有建设能力的经销商或者制造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3个月的,无需提供);3.4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所造成
3、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5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3. 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3)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形
4、式参与投标的,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6)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签字盖章外,其他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
5、,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本项目只接受阳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阳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入库注册完成后,阳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会把诚信库企业基本信息同步到阳光市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投标企业方可进行投标活动。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阳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4. 2免费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可申
6、领电子营业执照以便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申领电子营业执照请参见阳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系统操作手册-投标单位。4. 3投标保证金交纳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三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1)转账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从投标单位电子营业执照平台获取,按所投项目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
7、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2)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营业执照平台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3)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按照阳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的要求,在阳光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10日08:30分至202
8、3年7月3日9:00分。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即可在阳光市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4.5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该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并确认其状态和网络链路等运行正常(终端电脑环境的要求,不低于win7SP2、内存大于2G)o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加密版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及时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 2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
9、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5.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1235. 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5.5开标及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9:00(北京时间)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7、联系方式阳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23招标人:阳光市第一中学校地址:阳光路1366号联系人:张三电话:123监督单位:阳光市教育局地址:阳光市市民服务中心南区二号楼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