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第8号).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74379 上传时间:2023-01-29 格式:DOCX 页数:36 大小:84.9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第8号).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第8号).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第8号).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第8号).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6页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第8号).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6页
亲,该文档总共3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第8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第8号).docx(3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第8号)目录前言3一、适用范围4二、主要概念4(一)人工智能医疗器械4(二)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类型5(三)人工智能算法更新6三、基本原则7(一)基于算法特性7(二)风险导向8(三)全生命周期质控9四、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生存周期过程9(一)需求分析10(二)数据收集101 .数据采集112 .数据整理113 .数据标注124 .数据集构建13(三)算法设计131 .算法选择132 .算法训练143 .算法性能评估14(四)验证与确认141 .软件验证142 .软件确认15(五)更新控制15五、技术考量16(一)注册单元与检测单元16(二)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

2、16(三)移动计算与云计算17(四)人因与可用性17(五)压力测试17(六)对抗测试17(七)第三方数据库17(八)白盒算法19(九)集成学习19(十)迁移学习19(十一)强化学习20(十二)联邦学习20(十三)生成对抗网络20(十四)持续学习/自适应学习21(十五)人工智能算法编程框架21(十六)人工智能芯片22六、算法研究资料22(一)算法研究报告22L算法基本信息222 .算法风险管理223 .算法需求规范234 .数据质控235 .算法训练236 .算法验证与确认237 算法可追溯性分析248 .结论24(二)算法更新研究报告24七、注册申报资料补充说明25(一)产品注册251 .申请

3、表信息252 .算法研究资料253 .用户培训方案264 .产品技术要求265 .说明书26(二)变更注册261 .算法研究资料262 .用户培训方案273 .产品技术要求274 .说明书27(三)延续注册27八、参考文献27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解读播报文章301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定义312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风险管理313 .人工智能软件开发过程中与常规软件的主要区别32(一)需求分析32(二)数据库建设32(三)算法设计33(四)验证与确认334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临床评价要求345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相关技术研究346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资料要求35刖百本指导原则旨在

4、指导注册申请人建立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生存周期过程和准备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同时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技术审评要求,为人工智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软件的体系核查提供参考。本指导原则是对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需根据产品特性和风险程度确定本指导原则具体内容的适用性,若不适用详述理由。注册申请人也可采用其他满足法规要求的替代方法,但需提供详尽的支持资料。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强制性标准体系以及当前科技能力、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强制性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科技能力、认知水平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调整。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审评人员和检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

5、件,不涉及行政审批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作为数字医疗(DigitalHealth)指导原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和遵循医疗器械软件、医疗器械网络安全、移动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人因设计、医疗器械独立软件生产质量现场检查等相关指导原则的概念和要求。本指导原则是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通用指导原则1,其他含有或涉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医疗器械指导原则可在本指导原则基础上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修改和完善。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注册申报,包括第二类、第三类人工智能独立软件和含有人工智能软件组件的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6、;适用于自研软件的注册申报,现成软件组件参照执行,不适用于外部软件环境。本指导原则也可用作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体系核查参考。质量管理软件若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其功能或用途,亦可参考本指导原则的适用要求。二、主要概念(一)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本指导原则所述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是指基于“医疗器械数据”,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其预期用途(即医疗用途)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数据是指医疗器械产生的用于医疗用途的客观数据,如医学影像设备产生的医学图像数据(如X射线、CT、MRL超声、内窥镜、光学等图像)、医用电子设备产生的生理参数数据(如心电、脑电、血压、无创血糖、心音等波形数据)、体外诊断设备产生的体外诊断数据(如病

7、理图像、显微图像、有创血糖波形数据等);在特殊情形下,通用设备(非监管对象)产生的用于医疗用途的客观数据亦属于医疗器械数据,如数码相机拍摄的用于皮肤疾病诊断的皮肤照片、健康电子产品采集的用于心脏疾病预警的心电数据等。基于医疗器械数据包括医疗器械数据的生成、使用等情况,其中使用情况含单独使用医疗器械数据,或者以医疗器械数据为主联合使用非医疗器械数据(如患者主诉信息、检验检查报告结论、电子病历、医学文献等)。人工智能是指机器表现出与人类智能相关行为的能力,通常是指通过感知周围环境做出合理行动以达到预期目标的计算机软件或系统。机器学习是指与人类学习行为相关的人工智能,通常是指通过整理现有数据和/或获

8、取新数据以提升性能的计算机软件或系统。机器学习虽是人工智能的子集,但却为人工智能的核心领域,当前二者对于医疗器械而言含义基本相同,故本指导原则从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性评价角度出发对二者不做严格区分,统一采用人工智能进行表述。基于非医疗器械数据的医学人工智能产品,或者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非医疗用途和非医疗器械功能(详见医疗器械软件指导原则)的医疗器械均非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医学人工智能产品是否按医疗器械管理,根据相应分类界定指导原则进行判定,必要时申请医疗器械分类界定。(二)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类型从医疗器械软件角度,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可分为人工智能独立软件和人工智能软件组件,故其类型划分可参考医疗器械软件

9、指导原则相关维度。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从用途角度可分为辅助决策类和非辅助决策类。其中,辅助决策是指通过提供诊疗活动建议辅助用户(如医务人员、患者)进行医疗决策,如通过病灶特征识别、病灶性质判定、用药指导、治疗计划制定进行辅助分诊、辅助检测、辅助诊断、辅助治疗等,相当于用户的“助手”。反之,仅提供医疗参考信息而不进行医疗决策即为非辅助决策,包括流程优化、诊疗驱动,前者如成像流程简化、诊疗流程简化等,后者如成像质量改善、成像速度提高、自动测量、自动分割、三维重建等,相当于用户的“工具”。此外,辅助决策和非辅助决策从实时性角度均可细分为实时和非实时,前者风险通常高于后者。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从功能角度大体上

10、可分为处理功能、控制功能、安全功能。其中,处理功能又可分为前处理功能和后处理功能,前处理功能是指采集人体解剖、生理信息生成医疗器械数据过程的处理功能,如成像流程简化、成像质量改善、成像速度提高等;后处理功能是指利用医疗器械数据生成诊疗信息或进行医疗干预过程的处理功能,如诊疗流程简化、自动测量、自动分割、三维重建、病灶特征识别、病灶性质判定、用药指导、治疗计划制定等。控制功能是指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运行的功能,如闭环控制、机械臂运动控制等。安全功能是指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性的功能,如风险预警、急停控制等。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从算法角度具有多种类型划分维度。从学习策略角度可分为有监督学习和无监督学习,前

11、者需要对训练数据进行标注,如线性回归、逻辑回归、决策树、朴素贝叶斯、K近邻、支持向量机等经典回归、分类算第5页共36页法,后者无需对训练数据进行标注,如K均值、主成分分析等经典聚类、降维算法,前者对于数据标注的要求高于后者。从学习方法角度可分为基于模型的算法和基于数据的算法,前者采用统计模型、规则推理等方法,后者主要采用大数据方法,前者对于训练数据量的要求低于后者。从可解释性角度可分为白盒算法和黑盒算法,前者特征提取需要人为干预,可与现有医学知识建立关联,后者自动完成特征提取,难与现有医学知识建立关联,前者可解释性优于后者。上述类型划分维度相互交叉,例如:前处理和后处理均可采用不同类型的人工智

12、能算法实现辅助决策、非辅助决策用途,有监督学习和无监督学习既可采用基于模型的算法、基于数据的算法,又可采用黑盒算法、白盒算法。同时,同一维度亦不存在严格的划分界线,例如:在用途方面,通过图像识别技术进行流程优化则需考虑诊疗驱动相关要求,自动测量结果若为医疗决策重要指标(如血流储备分数FFR)则属于辅助决策范畴;在功能方面,控制功能、安全功能可与处理功能相结合,前处理过程可包含后处理功能;在算法方面,某些算法既可用于有监督学习又可用于无监督学习,有监督学习和无监督学习可结合为半监督学习;基于模型的算法亦需数据的支持,基于数据的算法亦可生成模型;白盒算法和黑盒算法可组合使用成为灰盒算法。同样,人工

13、智能医疗器械从成熟度角度可分为成熟和全新两种类型,其中成熟是指安全有效性已在医疗实践中得到充分证实的情形,全新是指未上市或安全有效性尚未在医疗实践中得到充分证实的情形。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算法、功能、用途若有一项为全新则属于全新类型,反之属于成熟类型。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可同时采用多种、多个人工智能算法,在前处理、后处理过程中实现辅助决策、非辅助决策用途。因此,注册申请人需结合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预期用途、使用场景、核心功能以及所用算法的类型特点、技术特征、组合形式开展相应产品质控工作,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性。(三)人工智能算法更新人工智能算法特别是基于数据的算法,具有快速迭代更新的特性。人工智能算法

14、更新属于软件更新范畴,故遵循软件更新的基本原则及要求:人工智能算法更新若影响到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或有效性则属于重大软件更新,应申请变更注册;反之,人工智能算法更新若未影响到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安第6页共36页第9页共36页全性和有效性则属于轻微软件更新,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控制,无需申请变更注册,待下次变更注册时提交相应注册申报资料。人工智能算法更新可分为算法驱动型更新和数据驱动型更新。其中,算法驱动型更新是指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所用算法、算法结构、算法流程、算法编程框架(详见后文)、输入输出数据类型等发生改变,通常属于重大软件更新。此外,算法重新训练即弃用原有训练数据而采用全新训练数据进行算

15、法训练,亦属于算法驱动型更新。数据驱动型更新是指仅由训练数据量增加而发生的算法更新。数据驱动型更新是否属于重大软件更新原则上以算法性能评估结果(基于相同的测试集和算法性能评估指标)为准,算法性能评估结果若发生显著性改变则属于重大软件更新,即算法性能评估结果与前次注册(而非前次更新)相比存在统计学差异,反之属于轻微软件更新。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其他类型的算法更新、软件更新以及重大软件更新判定原则详见医疗器械软件指导原则、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指导原则。软件版本命名规则原则上应涵盖算法驱动型更新和数据驱动型更新,明确并区分重大软件更新和轻微软件更新,其中重大软件更新列举常见典型情况。软件版本命名规则的基本要求详见医疗器械软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