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区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实施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X区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实施方案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有效化解基层矛盾,推进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以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乡村调解、区级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调处机制,切实做好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
2、二、基本原则(一)稳定有效原则。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法收回、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承包方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二)积极主动原则。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要做到发生一起及时调处一起,不能久拖不决,要克服怕麻烦和消极观望等思想,积极主动解决问题,努力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及时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三)相辅相成原则。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以调解纠纷为主,仲裁纠纷为辅。对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要积极引导当事人尽可能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达成调解协议,尽量避免通过仲裁解决。仲裁要做到
3、“公开、公平、公正”,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必须严格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办事,不枉法、不徇私。(四)长效实施原则。坚持政策执行上的连续性,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总体原则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以妥善解决。但也要充分考虑到农村土地承包的历史沿革和政策演变以及农村各地的实际情况,防止历史问题引发现实矛盾。三、工作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成立XX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一)区级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1仲裁委员会设置。区政府成立“XX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为议
4、事协调机构(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见附件),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8名。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仲裁庭。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研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重大事项;负责聘任、培训、管理和解聘仲裁员;受理仲裁申请;支持、指导、监督仲裁活动;处理法律规定的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活动有关的其他职责。2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仲裁办”)设置: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6名,所需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或聘用,办公地点设在区农业农村局。仲裁办的工作职责:受理仲裁申请工作;编制仲裁员名册;送达仲裁文书;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协助组织仲裁员培训、管理;做好仲裁庭开庭前的证据收集工作,
5、协助仲裁庭完成仲裁活动;完成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3 .仲裁庭设置:仲裁庭为仲裁委员会指定的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组织。仲裁庭至少有3名仲裁员才能开庭,并由1名书记员负责记录。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规定进行聘请,聘请兼职仲裁员14名,实行培训上岗制度。仲裁庭设在区农业农村局。仲裁庭工作职责:由当事人从仲裁委员会聘请专职和兼职的仲裁员中选定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依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进行调查、调解、审理、仲裁。(二)乡镇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长营子镇人民政府下设“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由分管副镇长兼任主任,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主任兼
6、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镇“三资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村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小组,调解小组由村委会主任兼任组长,2-3名村干部或村民代表为小组成员,负责本村范围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主要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程序,调解处理本区域土地承包纠纷,并回访、调查当事人执行调解协议情况,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调解协议;积极开展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向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办公室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四、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2023年1月一2023年5月)。成立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落实仲裁工作经费,选定仲裁工作场所,配齐仲裁工作办
7、公用具及办案交通工具;聘任仲裁员,并对其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及仲裁业务培训。(二)实施阶段(2023年6月一2023年11月)。根据仲裁工作方案要求,依照仲裁工作程序,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试点工作。(三)总结阶段(2023年12月)。总结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经验,查找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纠正。五、保障措施(一)强化领导,密切配合。长营子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工作的领导,密切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仲裁生效裁决的执行
8、力度,提高仲裁效果。同时,要做好案件的回访工作,加强跟踪督查,确保裁决决定执行到位。(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及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要通过宣传栏、宣传册、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精神,让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加强自我约束与保护,自觉依法办事,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三)建立组织,完善机制。镇、村要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各行政村的村民委员会要行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的有关职能,下达调解意见
9、书,建立健全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镇、村要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首先应督促指导村民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写出书面调解报告书,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应对纠纷当事人的申诉请求进一步调查、核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理;依然调解不成的,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应当形成书面的处理意见,报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仲裁。区政府将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调解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的村,给予表彰;对调解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村,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