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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XX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XX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XX省省级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XX省教育厅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和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学校人员(包括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相关学生)从事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社会服务以及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临时到XX市城区(不含
2、金坛、涕阳,下同)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第三条差旅费报销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第四条学校实行出差审批制度。为确保出差活动的真实性和相关性,出差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无实质内容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出差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填写出差审批单。第五条教职工外出(境内)进修培训、引进人才、教职工探亲的旅费报销,由人事部门核准,按学校经费审批权限执行。第六条差旅费各相关人员管
3、理职责:(一)出差人对差旅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直接责任。出差人应了解并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差旅费管理办法,依法、据实报销差旅费。(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出差人员和使用本部门经费的出差人员使用差旅费承担审批和监管责任。各部门应加强本部门差旅费内控管理,加强政策宣传,督促、审查出差人员合理、合规报销差旅赛。(三)财务处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依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财务制度和各部门审批结果负责差旅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七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XX市城区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客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第八条出差人
4、员乘坐城市间交通工具应不超过以下标准:出差人员乘坐车、船、飞机的等级标准对应人员等级标准高铁、动车其他火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厅级领导及正高职称人员一等座软席(软座、软卧)二等舱经济舱其他人员二等座硬席(硬座、硬卧)、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一)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两类岗位上任职的人员,可以按照“就高”原则选择差旅费标准。(二)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九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乘坐以上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第十条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5小
5、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0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据报销。第十一条因学校不能提供交通工具,出差人员需租赁车辆出差的,按学校租赁车辆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因发生城市间交通费用而产生的订票费、签转或退票费、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等相关费用可以凭据报销。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的,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据报销。第十三条教职员工出差应按照厉行节约,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如从其他网站(非政府采购网站)购买机票,须提供政府采购网站同时间、同航班机票的有效截图。报销时不能提供机票截图的,按火车票价格截图以“就低”原则报销。第三章住宿费第十四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入
6、住宾馆(包括坂店、招待所等,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第十五条国内住宿费标准参照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定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出差人员应当在职称、职级对应的-4 -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第十六条住宿费发票应注明住宿天数(或时间)、人数(或房间数)、单价等基本信息。如因宾馆住宿单位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在发票上体现住宿天数、人数(或房间数)、单价,出差人员应向宾馆索取结算清单(加盖宾馆印章),否则按单人、单天计算。第十七条出差人出差期间实际发生住宿而没有住宿费发票的,若由接待单位提供住
7、宿,接待方提供有效住宿证明后可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并按规定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八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第十九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发放标准除西藏、青海、新疆为120元/人/天外,其余地区均为100元/人/天。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第二十条已由校外单位负担伙食费用的,不得在学校重复领取伙食补助费。第二十一条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
8、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在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晚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可提供微信、支付宝、银联等电子收付方式,出差人员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自动获取电子交易记录;也可通过其他方式交纳相关费用,领取相应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上述凭证由个人保存备查,不作为报销依据。第五章市内交通费第二十二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第二十三条出差期间
9、的市内交通费采取包干使用方式,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第二十四条已由校外单位负担市内交通费用的,不得在学校重复领取市内交通费。第二十五条出差人员由学校派车或租赁车辆、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的,不予发放市内交通费。第二十六条全日制招生确因工作需要自行驾车前往的,需附经部门或招生片区负责人同意的自驾车出差审批表(附件3),对于自驾车出差所引起的安全等问题,由出差人员承担,单人出差招生不允许自驾。自驾车出差,凭导航截图(学校至出差目的地最短距离)、往返过桥过路费凭证和自驾车出差审批表可以报销车费(2元/公里.车)、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10、不再发放每人每天80元交通补助,过路过桥费仅作为证明材料,不予报销。第二十七条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交纳。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的,可提供微信、支付宝、银联等电子收付方式,出差人员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自动获取电子交易记录;也可通过其他方式交纳相关费用,领取相应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上述凭证由个人保存备查,不作为报销依据。第六章外出参加会议、培训-7 -第二十八条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培训(学习),按照出差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培训(学习)由人事处审核,发生
11、的差旅费等按下列原则报销:(一)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据实报销。(二)会议和培训通知上注明举办方承担住宿费的,可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并按规定发放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补助费。通知未注明举办方承担住宿费的,没有住宿费发票的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方能报销。(三)会议和培训通知上注明举办方承担伙食费的,只发放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通知未注明举办方承担伙食费的,按照出差自然天数发放伙食补助费。(四)会议和培训通知上注明举办方承担市内交通的,只发放在途期间的市内交通费;通知未注明举办方承担市内交通的,按照出差自然天数发放市内交通费。第七章探亲旅费第二十九条教职工探亲旅费,可报销国内车费、市内交
12、通费、中转住宿费。(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报销一次,在本人月标准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负担,超出部分由学校报销。(二)夫妻分居两地的职工,一年报销一次,实报实销。(三)乘火车(含直快、特快)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票,但年满五十周岁并连续乘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可报硬席卧铺票。乘轮船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等舱位。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凭据按实报销。(四)探亲途中市内交通费可按起点站至终点站的直线公交车费报销,出租车费自理。(五)因限于交通条件必须在中途转乘车、船并在中转地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按“其他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凭据报销一天住宿费。(六)探亲期间
13、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等,均由本人自理。第三十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事先经部门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乘坐规定等级交通工具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的票价予以报销,超过部分由个人自理。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出差实际天数和规定标准报销,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八章报销管理第三十一条出差审批单:校级党政正职互签审批,副职由正职审批;二级学院党、政正职(主持工作副职)互签审批,副职由正职审批;职能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由业务分管校领导审批;其他人员由所属部门正职审批。第三十二条出差7天以内由所在部门审批,7天(含7天)以上由业务分管
14、校领导审批。第三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在出差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缴纳的会议费和培训费),应连同当次差旅费同时报销,事后不予补报。第三十四条差旅费报销应遵循“一事一报”的原则,因不同事由或不在同一时间段的出差,需分别填写不同的差旅费报销单。第三十五条出差途中各段行程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应保持连续、完整。第三十六条确因工作业务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或有关校外人员来校开会、交流、访问及业务指导或赴外地参加调研,可按以下情况对照学校相应标准报销差旅费:(一)邀请来校开会的,可按差旅费规定报销受邀人员城市间交通费,按会议费管理规定报销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
15、等。(二)邀请来校交流、访问及业务指导的,可报销受邀人员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三)邀请赴外地参加调研的,报销受邀人员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具体由校内经办人代办。第三十七条学校统一安排挂职、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参照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笫三十八条安排学生出差,必须有教职工同行,学生不可单独出差,和同行教职工一同进行出差审批,出差费用按不高于学校“其他人员”出差标准据实报销住宿费和城市间交通费,并按伙食50元/人/天和交通40元/人/天的标准发放补助。第三十九条学校派车出差、由申请人提供“公务用车申请单”、“出差审批单”,作为报销差旅费的依据。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