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配送项目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副产品配送项目招标文件.docx(4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农副产品配送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第二章招标需求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2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6第五章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2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3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委托,经临20231982号确认书批准,现就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农副产品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编号:ZJBH-
2、2023-CG0I7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项目: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农副产品配送项目五、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1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农副产品配送项目1项130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六、采购需求(概述)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大食堂早、中、晚三餐以及小食堂中、晚餐的农副产品配送。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
3、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浙江)”()、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定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
4、款流程:八、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九、投标说明:1、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2、供应商注册2.1 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1e.zcygov.en/sett1e-front/#/registry2.2 供应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3、获取招标文件(报名)3.1 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路径:用户中心一一项目采购一一获取
5、招标文件管理。在“已获取”的状态下,供应商可下载查看招标文件。3.2 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3.3 获取时间: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28日14时00分在上述时间内供应商均可免费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4.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4.2电子交易操作指南:CA申领操作指南:CA管理操作指南:CA驱
6、动和申领流程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5、政采云咨询电话: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6、汇信(CA)客服电话: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注意事项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14时00分。2、投标地点:政采云线上投标。3、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3.1 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3.2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
7、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3.3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1份下载至U盘,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至),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寄出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
8、+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便代理机构查收快递。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代理机构将拒签。“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3.4 备份电子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无效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7月28日14时00分在嘉兴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供应商无升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
9、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半小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十三、其他事项:I、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保证金及进行预付款增信,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中标供应商若想了解或使用相关服务,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或其他渠道进行咨询。政采云金融热线400-903-9583,也可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相应政策文件及各相关服务方案:https:/jinrong.zcygov.en/finance-service/#/home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10、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
11、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8号)已分别于2023年1月29日、2023年2月1日和2023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3.5 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十
12、四、业务咨询:第二章招标需求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1 .供货要求:1.1 本项目所需物资按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供应。1.2 供应商配送食品需分类包装,如蔬菜、肉类等分开。每天配送量由采购人提前一天确认数量,量按实调整。1.3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食材配送通知单要求,在每日6:30时之前将所需食材送至食堂库房。遇有紧急配送任务时,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的电话通知要求送到。1.4 供应商应有配送中心及冷冻、冷藏(保鲜)库。1.5 供应商必须保证有2辆厢式配送车和2辆冷藏式配送车辆供此项目使用。5月1日.10月1日期间必须用冷藏式配送车辆配送。1.6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配送车中必须安装有GPS车辆监控
13、系统,可实现全天候调配和实时监控运营,车辆管理规范。1.7 供应商须提供6人及以上服务团队,其中须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2名配送员、2名食品检测员及1名售后服务专员,并将团队人员的健康证、三个月以上社保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并办理出入手续,且配送员需与采购人签订安全承诺书。人员、车辆一经固定,无特殊理由不能临时变更。2 .食品安全要求:2.1 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国家标准。2.2 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3.配送品种明细及品质要求:
14、食品品种:蔬菜、水果、豆制品、畜肉类、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干货品、饮料及乳制品等。品种类别品质要求蔬菜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菇类、薯芋类、豆苗类、葱姜蒜类。(1)货物应具有该蔬菜可食用时应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残留沙土,无枯萎黄叶,符合绿色蔬菜、无公害蔬菜等国家食品卫生有关标准;(2)所有货物均为净菜,做到农药残留不超标,每批蔬菜附有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并提供相关进货渠道;(3)供应商须有蔬菜种植基地或与嘉兴市范围内蔬菜种植基地有长期供货关系O(4)因法菜的季节性特性,采购人具体采购蔬菜的品种按需求进行选择,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书面采购清单进行供货;(5)若提供现场净菜服务人员,具体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由采购方决定。水果同类品种水果大体匀称,需保证新鲜、丰满、无变质,成熟度适中,农药残留量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豆制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