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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五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住建厅XX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X建文(2023)X号)、市住建局关于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五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12023)X号)、区安委会关于迅速开展全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聚焦事故多发易发领域和施工环节,实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五大专项治理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补齐弱项短板
2、,强化数字监管运用,精准消除事故隐患,巩固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成效,全力压降房屋市政工程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二、专项整治内容(一)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专项治理行动1落实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建筑企业要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线上与线下培训、安全知识培训与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和考核,普及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安全教育培训要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做到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符合岗前培训、专项培训、三级教育、继续教育要求。要对所有从业人员建立学习教育培训信息档案,实施记录、培训内容、考核情况留痕管理。2 .落实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
3、人教育培训。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对已获得相关资格证书未及时开展继续教育的,要安排参加继续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3 .强化重点人员培训教育。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培训,企业要将该类人员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的重点对象,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新进工地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二)规范市场行为专项治理行动1严格法定程序。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先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杜绝边办边建及“三无”工程,不得先开工再补办施工许可。建设单位要从源头上守牢法定程序第一道关口,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4 .严厉打击“三包一挂二依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
4、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重点检查有无违法发包、分包、转包和挂靠行为:一是建设单位有无肢解发包;有无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二是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有无将专业工程或劳务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三是承包单位有无将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全部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四是检查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它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或有资质的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针对此类问题建立分类台账,通过认定查处和管理,有效遏制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的违法行为。5 .强化产业工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一是依托XX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实名
5、制管理,总包单位应配备实现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备、实施实名制考勤管理等。对未执行带班制度的企业和人员,根据XX市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管理实施细则和XX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实施细则等进行处罚。(三)智慧工地数字化监管建设专项治行动1 .深化安全监管系统运用。充分利用XX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应用程序开展隐患排查,及时上传整治行动工作信息,动态更新施工安全信息员等内容,现场检查应使用平台小程序开展证照扫码验真、人脸识别等工作。2 .推进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对接省起重机械监管信息数据,提高自有信息系统数据实时对接质量。2023年年底前完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
6、格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全量换发电子证照,实现企业、项目、人员、设备全量全要素跨地区、跨层级协同监管。3 .全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按照关于持续深化XX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2023)X号)要求,倒排工期,今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市区建设项目智慧工地建设基础项全覆盖。2024年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基础项和提高项100%全覆盖。推广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测技术,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顶升拆卸标准化操作安全监控、操作人员身份识别和声光报警装置及相应管理软硬件。鼓励安装使用限重限位监测、塔机防碰撞和吊钩可视化跟踪等装置。重点推广使用基坑检
7、测监测、高支模监测信息系统。安全监测装置终端应与XX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实现数据信息互通,为住建部门安全监管和分析研判提供依据。(四)安全隐患防范排查消除专项治理行动1强化重点部位管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认真分析我区事故多发部位、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要督促企业针对高处坠落,尤其是起重机械使用、脚手架搭拆、外墙施工、有限空间作业、临边洞口防护等事故占比较高的事故类型,着重查找作业环节、发生时段、作业人员工种和部位管理漏洞。坚决取缔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已淘汰的起重吊装设备、自制作业平台、施工机具,吊索吊具,严禁使用磨损、锈蚀或达到报废标准的设备机具。分类查找企业安全体系运行
8、、施工现场管理薄弱环节,明确事故隐患防范重点内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进一步做好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2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扎实开展防高坠、坍塌、物体打击、动火作业、机械伤害、电气、火灾等专项整治,要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工程、建筑幕墙、钢结构等危大工程,从方案和论证、安全交底、现场施工、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加强落实。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不少于2轮全覆盖排查。3 .建立完善事故隐患“三项清单”制度。建立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非亡人事故和重大险情“三项清单”制度,要求各在建项目根据日常安全管理情况填写“三项清单”,注明整改情况,并定期向区质安站报送。区质安站
9、要根据项目报送和日常监督情况动态更新辖区“三项清单”并建立台账,加强对清单相应隐患整改和事故险情处置情况检查巡查,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五)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1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批先建”、肢解发包、违法分包、转包、超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如发现项目从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认证不符的,督促施工企业迅速进行限期整改,直至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人证相符后方可进行作业。4 .安全生产事故要“一案四查二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或个人,依法给予罚款
10、、停工、停业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降低或吊销资质、吊销执业资格等处罚。切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案四查”工作,加大事故责任追责力度。坚持“宽进、严管、重罚”,实现由重资质和企业的静态监管,向重现场和企业从业人员建设行为的动态监管转变。5 .严格生产安全事故督办。事故发生后,涉事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内所有在建项目停工,全面自查整改,经区质安站复查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方可复工。区市场站要对事故项目市场行为和监理单位履责情况进行检查,由市住建局对相关施工企业启动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按要求将检查、复核结果连同处理意见建议报送省住建厅。6 .完善事故报送调查处罚闭环机制。建立施工安全信息员制度,压实
11、事故报送责任,规范事故报送程序,确保事故详细信息48小时内上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企业和人员一律顶格处罚。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在调查报告批复后的10日内,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系统填报事故调查结果,上传事故调查报告、政府批复文件等附件。三、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5月10日)。相关二级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对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全面落实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任务。(二)巩固提升阶段(5月11日-11月30日)。围绕专项整治重点任务,结合季度检查,于6月中下旬,对辖区内所有房屋市
12、政工程在建项目进行第1轮全覆盖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9月中下旬,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完成第2轮全覆盖排查。(三)经验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二级单位要及时补齐安全生产监管短板和不足,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于12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建管股。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把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作为保障当地平安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要成立工作专班,周密部署。(二)强化部门联动。要联合土地规划部门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肃查处。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加强“三场”的联动,加大不良行为公示力度,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三)严格工作督导。要继续按要求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报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对报送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情况,应留存处罚决定书等作为佐证材料备查。(四)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矩阵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理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公众参与,一畅通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