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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一社区临时租赁房安装智慧用电监管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一社区临时租赁房安装智慧用电监管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30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编号:CHJD-WZGW-202306。2 .项目名称:山一社区临时租赁房安装智慧用电监管系统项目。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 .预算金额:720000元。5 .最高限价:7
2、20000元。6 .采购需求:山一社区临时租赁房安装智慧用电监管系统项目主要内容为山一社区临时租赁房共24幢588套安装智慧用电监管系统。详见磋商文件。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因是,口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5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0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口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
4、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无;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O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至2023年6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
5、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3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 .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3年6月30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六、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中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
6、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8号)已分别于2023年1月29日、2023年2月1日和2023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
7、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
8、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三部分总则。(2)电子交易的说明: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响应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一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一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
9、项目,获取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
10、三部分“备份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
11、系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最后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响应文件最后报价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中最后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最后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最后报价C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报价的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12、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分包口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运输、安装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3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具体评标标准提供。4开启响应文件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0A不组织。口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5样品提供0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未
13、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1)样品:O(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口样品分未超过价格分的50%;口样品分超过价格分的50%,理由;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分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口否;口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
14、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6方案讲解演示(现场演示)口A不组织。0B组织。在评标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现场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示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2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现场演示地址:联系电话:演示时间:
15、2023年6月30日10点30分00秒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口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口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详见评分标准。8项目属性货物类。9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山一社区临时租赁房安装智慧用电监管系统项目。属于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IOOO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应列明本项目强制节能产品清单、优先节能产品清单、优先环保产品清单。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