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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 (标准代号)XXXX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标准X/XXXX ZL20020XX核发市直和中央、省驻聊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办理规程20XX-02-20 发布20XX-02-20 实施XXX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核发市直和中央、省驻聊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办理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物价部门窗口在办理 收费许可证的新增、变更、换证、注销手续时所做的相关工作。2设定依据X财综字20XXX号3受理范围市直和中央、省驻XX单位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4申报材料4.1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4. 2相关资质证明或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情况的文件;4.3经营单位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5办理程序5.1 申请单位携带材料到物价局窗口提交有关材料;5.2 受理人检验、审核有关材料;5.3 初审合格后,指导客户填写相关表格,并对表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在“经办人” 一栏签字;5.4 审批人对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在“负责人”一栏签字;5.5 录入员对审批合格后的表格进行数据录入,校对无误后通过山东省物价局收费许可证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处理;同时制作收费许可证正本和副本。5.6 向客户颁发收费许可证正本和副本。6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