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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 (标准代号)XXXX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标准X/XXXX ZL20020XX计量检定员考核发证办理规程20XX-02-20 发布20XX-02-20 实施XXX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计量检定员考核发证办理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窗口计量检定员的申请、复核、注销的受理、审核工作。2设定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3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3受理范围对已经建立企业最高计量标准的,经过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的有关人员和正在新建企、事业计量标准的单位工作人员。4申报材料4.1 新增计量检定员所提交的材料4.1.1 计量检定人员申请表1
2、份并且加盖单位公章;4.1.2 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4.1. 3高中或中专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或同等学历的资质证明1份);4.1.4身份证复印件1份。4. 2到期复核计量检定员所提交的材料4.2.1计量检定人员复核申请表(并且在表中注明复核一项);4. 2. 2计量检定员证书原件;4.2.3上述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型)。4.3 计量检定员换证所提交的材料4. 3.1计量检定人员复核申请表(并且在表中注明复核一项)、计量检定员证书原件;5. 3.2下列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型);6. 3.3计量检定人员复核申请表、计量检定员证书原件。4.4 计量检定员注销所提交的
3、材料计量检定员证书原件(收回)。5办理程序5.1 申请单位的申请人携带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窗口提交有关材料;5.2 窗口受理人检验、审核有关材料;5.3 初审合格后,由受理人把材料转交市质监部门计量科进行考核;5.4 由计量科负责对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给予申请单位的申请人答复。(复核合格受理;不合格驳回)5.5 组织实际操作考核和理论考试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操作考核和理论考试都合格者在5个工作日内为审批合格者颁发计量检定员证。如果有任意一项不合格者均不颁发计量检定员证,延长5个工作日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人进行第二次考核,考核方法与第一次相同。6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7收费依据及标准7.1 收费依据X价费发20XX49号7.2 收费标准理论考核费:基础理论每项X元,专业理论X元,操作技能X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