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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事件分级1.6 预案体系2指挥体系2.1省级指挥机构3运行机制3.1 联防联控3.1.1 信息归集3.1.2 隐患识别3.1.3 风险会商3.1.4 协调联动3.1.5 扁平管理3.2 监测预警3.2.1 事件监测3.2.4 预警行动4应急处置4.1 信息报告4.1.1 报告来源4.1.2 报告内容4.1.3 报告时限4.1.4 报告形式4.1.5 报告纪律4.2 先期处置4.5响应措施4.5.1 响应启动4.5.2 医学救援4.5.3 流调溯源4.5.4 现场处置4.5.5 应急检验4.5
2、.6 原因调查4.5.7 舆情引导4.5.8 秩序维护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2 责任调查5.2.1 企业主体责任5.2.2 属地管理责任5.2.3 监管部门责任5.2.4 主管部门责任5.3 总结评估6应急保障6.2技术保障63信息保障6.4 医疗保障6.5 运输保障6.6 治安保障6.7 物资保障6.8 动员保障6.9 培训保障7预案管理7.1 预案编制7.3 预案演练7.4 预案实施1总则1.1 编制目的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1.2 编制
3、依据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家食品安全专项应急预案以及江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及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件,包括食品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以及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家宴及家庭自采自食、自制自食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属于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江西省公共卫生事件应
4、急预案处置。其他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处置。民航、铁路、水运等交通区域食品安全事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国家食品安全专项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由国家层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国家食品安全专项应急预案或本省其他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需要同时启动本预案进行配合的,按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启动。对未达到一般食品安全事件且致病原因基本明确的,由事发地所在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等规定处理,无需启动本应急预案。1.4 工作原则(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
5、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小食品安全风险、减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2)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统筹部署,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平急转换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3)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主管)责任。事发地人民政府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做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就近指挥、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6、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应急责任。(4)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患于未然。加强监督检查和舆情监测,严密排查风险隐患,力口强应急准备、业务培训、训练演练,充分调动全社会资源,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5)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依靠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充分利用检验检测、风险评估、舆情监测、预警交流等科学手段,推进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加强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作用,提高应急处置水平。1.5 事件分级按照性质、可能造成的损失或危害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遵从国家食品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本省食品
7、安全事件分为四个级别,即T殳食品安全事件、较大食品安全事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国家食品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分级标准修订时从其新标准。1.6预案体系本省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分为省、市、县级人民政府三级。省级预案包括本预案,以及省级相关部门制定的本系统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或应急工作手册(指南);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规定制定本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省级相关部门与市、县级人民政府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保障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序、高效运行。2指挥体系2.1 省级指挥机构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省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与省食安委合署办公,以下简称省指挥部),
8、作为全省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领导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传达并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指示和要求,组织有关队伍、专家赶赴现场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成立相应工作组负责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省食安委主任担任总指挥,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省食安委副主任)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食品安全办主任、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与省食品安全办合署办公),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组织对食品安全事件开展调查评估。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做好食品安全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
9、。指挥部下设10个工作组,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分别开展以下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1)综合协调组:省食品安全办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参加。承担省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综合信息,上传下达,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2)流调救治组:省卫生健康委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参加。会同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粮食、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流调溯源等工作;会同医疗保障等部门做好病患救治工作,组织协调医疗机构,迅速组织医疗救护力量,制定最佳救治方案积极实施救治,最大限度降低健康危害。(3)事件调查组:省市场监管局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参加。组织、指导事发地按
10、照各自职责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进行召回、下架、封存,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会同相关专业技术机构,开展事件所涉食品及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调查事件性质和原因,评估事件影响,认定事件责任,提出事件防范意见。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4)技术支撑组:省市场监管局为组长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南昌海关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应急检验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件原因和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分析评估事件影响,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必要时技术支撑组可与事件调查组一并开展工作。(5)新闻宣传组:省政府新闻
11、办为组长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互联网信息办、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事件处置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和“一个口子发布的原则,依据政务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把握食品安全事件报道工作的正确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事件的新闻报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消除公众恐慌心理。(6)治安秩序组:省公安厅为组长单位,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互联网信息办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指导事发地公安机关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治安秩序。(7)善后工作组:省食
12、品安全办为组长单位,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为善后工作牵头实施主体,省民政厅等有关省直部门依据自身法定职责,对口督促指导事发地有关部门尽快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受害者及受影响人员的安置、慰问、医疗救治、赔(补)偿、征用物资和救援费用补偿等事项,妥善处理因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群众来信来访及其他事项,尽快消除影响,恢复生产经营秩序。(8)后勤保障组:省食品安全办为组长单位,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为后勤工作牵头保障主体,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参加,对口督促指导事发地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保障应急处置所
13、需经费、车辆和通信、救治、办公等设施、设备及物资的储备与调用;保障应急物资市场价格的稳定;保障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和事发地现场及相关通道的应急运输畅通。(9)专家咨询组:省食品安全办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参加。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事发后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成立应急专家组,为现场处置、医学救援、调查评估、舆论引导、善后处置等工作的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专家建议。(10)省级指导组:省食品安全办为组长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派出省级指导组,组织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处置工作,组长T殳由省食品安全办派员担任,成员从省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抽调。根据工作需要,在市级或县级启
14、动应急响应后,也可单独派出省级指导组督促、指导基层应急处置。2.2 市县指挥机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设立或明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食品产销密切的属地人民政府应建立应急联动机制,鼓励成立联合指挥机构,共同做好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2.3 现场指挥机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可视情设立现场指挥部,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成立临时党组织,切实加强对应急指挥工作的领导,发挥战斗堡垒作用。3运行机制3.1 联防联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落实食品安全事件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组织实施工作,发挥市、县、乡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村委(社区)干部分别包保A、B、C、D四级食品企业主体制度优势,抓好辖
15、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级以上食品安全办每年评估本年度食品安全事件情况,分析研判下一年度食品安全形势,作为本级党委、人民政府向上级党委、人民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3.1.1 信息归集各级食安委成员单位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和资源共享。在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执法办案、专项行动、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上级交办、部门通报等发现的具有普遍性、代表性、倾向性、突出性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分为产品风险、管理风险、舆情风险三大类,及时抄告本级食品安全办。3.1.2 隐患识别根据食品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报告、群众投诉举报等情况,开展隐患风险识别。各级食安委成员单位对于仅涉及本地个案或仅涉及本单位职责的隐患信息,应及时研判识别。对于涉及两个及以上成员单位的隐患信息,首发单位应及时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研判识别。对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隐患信息,由本级食品安全办组织综合研判识别。3.1.3 风险会商(1)定期会商。各级食品安全办采取多种方式,每年至少召集一次本级食安委成员单位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会议。(2)紧急会商。经风险识别,获知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或有发生重大、紧急食品安全事件苗头时,各级食品安全办根据需要即时组织紧急会商、趋势分析和预警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