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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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二。二三年九月为加强我公司矿井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生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我公司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一、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我公司下辖两个矿井,即大大庆一井和大庆二井,均为生产矿井,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分类,按照目前我公司矿井的实际情

2、况,存在的危险源主要有矿区和煤矿两类。1、矿区。在我公司矿井有爆破材料库一座,建在大庆一井。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申报范围,民用爆破器材和库区临界量为起爆器材为It,工业炸药为50to我公司矿井的爆破材料库起爆器材(电雷管)最大存储量为750kg,工业炸药(煤矿许用三级乳化炸药)最大存储量为3t0为此,我公司矿井的爆破材料库不属重大危险源之内。2、煤矿。公司矿井均为生产矿井,根据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均为高瓦斯矿井,煤层均无煤尘爆炸性,自然发火倾向性均为不易自燃。因此,公司所属矿井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只有瓦斯。二、对重大危险源(瓦斯)的检测、评估与监控措施1、重大危险源(瓦斯)的检测由前面的分析知,目前公司

3、所属矿井存在的主要重大危险源就是矿井瓦斯,因此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测即对瓦斯的检测。为做到对瓦斯的及时检测,采取的主要措施为:(1)矿井必须配足足够数量的专职瓦斯检查员。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每班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盯现场。瓦斯涌出情况下,每班至少对各掘进井巷工作面及其回风流进行3次瓦斯检查,如果遇瓦斯涌出异常或有瓦斯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员必须随时对施工地点及其回风流进行瓦斯检测Q(2)煤矿通防队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对各施工井巷进行巡回瓦斯检测,同时对各作业地点的专职瓦斯检查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煤矿通防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对各施工地点及其回风流的瓦斯检查也不得少于3次。(3)煤矿管理人员、班组长、流

4、动电钳工、放炮员、监测工及所有通防管理人员下井时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以便随时对井下瓦斯情况进行检测。(4)煤矿设有安全监控室,矿井安装KJF2000N安全监控系统一套,所有井巷均按规定安装了甲烷传感器,能够随时对掘进井巷工作面及其回风流进行瓦斯的监测。(5)所在掘进井巷施工时,工作面5m范围内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以便现场作业人员随时观测现场瓦斯变化情况。(6)井下进行放炮作业时,由专职瓦斯检查员在现场认真做好“一炮三检”,即在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对放炮地点20m范围内进行认真的瓦斯检查。同时,放炮员用随身携带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随时对放炮前后现场瓦斯变化情况进行检测

5、。(7)机电维修人员在井下进行机电维修时,在打开机电设备前,必须用随身携带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机电设备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情况进行检测。在机电设备维修过程中不得关闭甲烷检测报警仪。(8)井下其他作业地点,如钻场等,也必须认真执行一班三检。同时,施工现场也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安装甲烷传感器。2、重大危险源(瓦斯)的评估根据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大庆一井和大庆二井矿井煤层瓦斯平均含量分别为12m7min和1.153in左右,掘进工作面平均瓦斯涌出量为O373min和。2hn7nin左右。由于是高瓦斯矿井,应将采、掘进工作面防治瓦斯作为防治重点。作为重大危险源的瓦斯,因各种原因有可能造成

6、瓦斯积聚,进而有发生瓦斯爆炸的危险。但因机械化程度较高,在井巷掘进阶段,每一个施工地点人员均不超过6人,同时,如果发生瓦斯事故,影响的范围也不会太大,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不会超过500万元。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8218-2000),按可能发生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具体可分为四级: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230人或重伤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IOOO万元以上的;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死亡人数10-29人或重伤30-4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死亡人数3-9人或重伤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

7、IOO-500万元;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死亡人数1-2人或重伤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所以,嘉上煤业有限公司大庆一井和大庆二井矿井瓦斯这一重大危险源可定为三级重大危险源。3、重大危险源(瓦斯)的监控措施(1)强化盯班瓦斯检查员及现场作业人员的汇报制度的执行。现场瓦斯检查员每次进行瓦斯检查后必须及时向现场作业人员进行通报。当现场瓦斯涌出异常时或有瓦斯积聚预兆时,瓦斯检查员及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进行汇报。(2)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与使用。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

8、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室必须每天24小时有专人值班,发现瓦斯异常,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汇报。(3)矿井主要领导及通防、安全部门必须设备瓦斯监控终端,监控终端必须能够随时调阅任一天的瓦斯变化情况。(4)瓦斯日报表、安全监测日报表必须每天报送总工程师、煤矿主要负责人进行审阅。(5)对瓦斯涌出较大的施工地点,要适当增加风量,以降低瓦斯浓度。严禁随意停风,对于有计划的停风,要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停风区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停电。(6)对于瓦斯涌出量太大,利用增加风量的方法无法将瓦斯浓度降到安全浓度以下时,必须采用瓦斯抽放的措施进行处理。(7)对发生瓦斯超限报警的地点,必须进行认真的分析,查明原因,并针对现场实际,提出处置措施。(8)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各施工现场人员必须熟悉瓦斯积聚的预兆,一旦发现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达到1.0%时,必须停止回采工作面的一切工作,进行处理,并及时进行汇报。(9)加强对井下火源管理,严禁人员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加强对井下机电设备的管理,杜绝失爆现象的发生。要保证矿灯完好、隔爆,下井人员必须保护好矿灯,不得在井下打开、拆卸、摔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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